栾川县鑫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鱼库撞上铅锌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栾川县鑫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鱼库撞上铅锌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栾川县鑫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黄 伟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博奥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马书敏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1月25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郑州组织专家 名单附后对栾川县鑫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栾川县鑫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鱼库撞上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函审,专 家组在审阅资料和相关附件的基础上,经过专家与编写组,专家与专家的信件传递、讨论,形 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 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基本查明了矿山地 质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矿区基 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依据充分。 3.矿山位于栾川县陶湾镇,为整合矿山。矿区面积0.6116km2,地下开采,开采矿种锌 矿,开采标高1540~1212m,生产规模为3.010t/a,矿山服务年限为5.38a包含基建期 1.0a。土地权属为栾川县陶湾镇鱼库村和石宝村。矿山概况清楚,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经县自 然资源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4.矿山服务年限为5.38a包含基建期1.0a,塌陷沉稳期1.0a,治理复垦期1.0a,管 护年限为3.0a。确定方案的服务年限为10.38a,自2021年1月至2031年5月。本方 案适用年限自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该矿山评估区面积包含矿区面积和矿区外破坏面积,确定评估区面积61.71hm2,评估范 围适当。重要程度为较重要区,矿山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 杂。本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评估范围、评 估级别确定适宜 6.现状评估认为1废石场和遗留废渣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面积1.03hm,工业 场地和运矿道路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面积0.68hm,其他片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较轻区,面积60.00hm2;预测评估认为1废石场、2废石场和3废石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严重区,面积0.48hm,工业场地、表土场、运矿道路和预测塌陷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 重区,面积6.21hm,其他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面积55.02hm。 7.土地损毁现状分析与预测认为土地损毁方式为压占和塌陷,已损毁1.71hm2,拟损毁 6.69hm,重复损毁0.96hm,损毁土地总面积7.44hm;损毁地类为有林地、其它草地、农村 道路、村庄和采矿用地;压占损毁面积为2.24hm,塌陷损毁面积为5.20hm2;轻度损毁面积为 5.20hm,重度损毁面积为2.24hm。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测合理,损毁 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适当。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8个重点防治区,16个次重点防治区,1个一 般防治区,复垦区与复垦责任区范围一致,复垦面积为7.44hm。土地权属为栾川县陶湾镇鱼 库村,对复垦责任区土地类型和土地权属进行确认,复垦责任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权属 清 晰 。 9.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分析, 确定复垦土地7.44hm,复垦率为100,其中有林地6.48hm,其它林地0.22hm,其它草地 0.25hm、农村道路0.49hm。土地复垦方向基本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区水土资源 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10.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经栾川县自然资源局确认,复垦责任范围内无基 本农田。 11.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土地复 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措施得 当,工程设计符合当地实际,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总体部署 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2.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计划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静 态总投资134.40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总投资65.99万元;土地复垦动 态投资为81.72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投资68.41万元,单位面积静态投资6129.59元/亩, 单位面积动态投资7322.64元/亩。土地复垦资金年度预存计划为2021年缴存16.36万元,其后 每年缴存16.34万元,2025年12月前缴存完毕。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 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排合适。 13.保障措施得当,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14.加强监测,塌陷沉稳期、塌陷程度、范围发生变化时,需要及时调整工程部署。建议认 真执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发建设,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复垦措施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强过程控制、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等措施,邀请村民参与验收,保 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效益。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矿 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适当,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地复垦方 案编制规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 评 审 。 编制单位对审查提出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组长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