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宝丰县关岭铝土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 称 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宝丰县关岭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暴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西科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 法人代表 杨德金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1月12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名单附后在 郑州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编制的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宝丰 县关岭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参加评审 会议的有方案评审组织单位、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的代表。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 和附件的基础上,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 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 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矿区基础信 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矿山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观音堂林站,为生产矿山。采矿证面积3.2233km,露天开采, 开采铝土矿,开采标高550m~350m,设计可采储量44.3110t,开采生产规模1010ta。土 地权属为宝丰县观音堂林站石板河村。项目概况介绍清楚,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经县市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4.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4.4年,治理复垦期1.6年,管护期为3年,方案服务年限为9年自 2021年1月至2029年12月,方案适用年限5年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方案服务年 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评估区面积3.2638 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小 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中等三方面因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确定为一级。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正确,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露天采坑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露天采场、遗留废石堆、表 土堆场为重点防治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为次重点防治区,其他区为一般防治区。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位,评估结论明确。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挖损、压 占,已损毁土地面积为24.1289hm,拟损毁土地面积为4.2686hm,重复损毁面积0.8696hm 土地损毁净总面积为27.5279hm;其中压占损毁15.863hm,挖损损毁11.6649hm;损毁程度 均为重度。损毁水浇地0.7013hm,旱地0.2984hm,有林地9.1463hm,其它林地5.1947hm, 其它草地8.2047hm,公路0.0377hm,农村道路0.2103hm,村庄0.5942hm,裸地3.1404hm。 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 7.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本矿山将评估区划分为1个重点防治区I、1个次重点防 治区Ⅱ和1个一般防治区Ⅲ,其中重点防治区面积为27.068hm,分为4个亚区露天采 坑I₁、破碎拟采坑I₂、遗留废石堆I3、表土堆场I₄重点防治区及其影响区域;次重点 防治区面积为0.4599hm,分为4个亚区1工业场地I₁、2工业场地IⅡ₂、已损毁矿山道 路Ⅱ3、拟损毁矿山道路I⁴次重点防治区及其影响区域; 一般防治区面积为298.857hm 复垦区面积27.5279hm,无留续使用的土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27.5279hm。涉及村庄及地类面 积为宝丰县观音堂镇石板河村26.3134hm、赵构村1.1877hm,马堂村0.0268hm,均属于石板 河村村委会。对复垦责任范围土地类型和土地权属进行确认,复垦责任范围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土地权属清晰。 8.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分析是可 行的。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进行分析,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性进行评价合 理,确定复垦土地27.5279hm,复垦率为100,其中复垦水浇地0.8317hm,早地0.7634hm, 有林地19.7945hm,其他林地5.9266hm,公路0.0377hm,农村道路0.1737hm。土地复垦方向 基本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区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量要求 与标准符合实际。 9.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面积0.9997 hm其中水浇地 0.7013hm,旱地0.2984hm,全部为已损毁。依据耕地质量报告,查得旱地等级为8等。在治 理复垦之后,复垦水浇地0.8317hm,旱地0.7634hm;现状下旱地等级为8等,采取复垦工程措 施后,基本农田等级达到8等。通过对基本农田占用情况、计划复垦情况等内容审查,基本农田 面积增加、等级提高,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 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 10.按照“边开采边治理、保护中开发和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土地 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较科学,工程量测算基本适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 合实际。 11.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估算总投资为404.94万元静态,其中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监测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总投资为284.75 万元;土地复垦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41.80万元;静态投资为120.19万元。单位面积动态总投资为 16.86万元/hm11240元/亩,单位面积静态投资为14.29万元/hm9527元/亩。费用估算依 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排合适。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提取和使用 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得力,基本能够保 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3.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 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规范开采行 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后期管护 等阶段应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实现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矿山 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地复垦 方案编制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 评 审 。 专家组长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