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镇平县老庄镇凉水泉水泥用大理岩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方案名称 河南省镇平县老庄镇凉水泉水泥用大理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宗虎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鑫达矿产勘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韩向向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郑州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于2020 年11月18日~11月22日期间,对河南省镇平县老庄镇凉水泉水 泥用大理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进行函审,各专家审阅了方案,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0223-2011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 编制,方案内容和格式、编制人员资格均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 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 2、方案收集利用有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调 查,基本查明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损毁现状。 方案编制目的清楚,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矿区位于南阳市镇平县老庄镇,矿区面积1.8264km,开采方 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水泥用大理岩和建筑石料用大理岩。设计 可采资源储量8525.5104t。设计生产规模300 x104t/a。设计总服务年 限为29.7年基建期1年。项目概况介绍清楚,土地利用现状与土 地权属经县自然资源局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4、矿山设计总服务年限为29.7年,复垦治理期按照1.3年,管护 期按照3年,确定方案服务年限为34年,服务期限为2021年1 月~2054年12月。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即2021年1月~2025 年12月。方案适用期限与服务年限确定基本合理 5、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区面积定为1.8264km,评估范围确定 适当。评估区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矿山生 产建设规模为大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水土环境污染情况为较轻。评估确定基本合适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论基本上正确。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2个重点防治区,1个一般防治区, 分区原则和方法基本正确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 则、治理目标和任务、工作部署等基本上符合实际。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工程部署、进度安排合适,治理工程量测算适当, 7、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挖损。土地损毁总 面积为73.88hm,其中按损毁时序已损毁土地面积27.99hm,拟 损毁土地面积64.01hm,重复损毁面积18.12 hm;按损毁方式挖 损73.88hm;按损毁地类旱地10.96hm、有林地10.72hm、其它 草地35.44hm、农村道路0.57hm、村庄1.1hm、采矿用地15.09hm; 按行政村王庄行政村44.48hm,凉水泉行政村29.40hm。 8、根据项目生产建设和土地损毁情况,确定矿区面积182.64hm, 项目区面积182.64hm,复垦区面积73.88hm,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 0hm,复垦责任区面积料73.88hm,租用地面积73.88hm。复垦责 任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权属清晰。属地审查意见确定复垦责任 范围内耕地面积10.96hm,其中基本农田面积7.6063hm拟调出。 复垦目标复垦旱地21.56hm、有林地38.67hm、其它林地 12.75hm、农村道路0.9hm,复垦率100。目标明确切合项目区实 际情况 。 9、方案明确提出了复垦工程质量要求,制定了土地损毁的预 防控制措施、复垦的工程技术措施与生物化学措施、监测措施、管护 措施。提出的复垦标准符合实际,预防控制和复垦措施可行。对项目 区的复垦工程进行了较详细设计,复垦工程量测算适当。复垦工程进 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 10、对治理与复垦工程投资分别进行了估算,估算依据充分,方 法正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14444.25万元;土地复垦 动态总投资6689.17万元,6.04万元/亩,静态总投资2606.94万元 2.35万元/亩。土地复垦资金预存总额为6689.17万元,2021年预存 521.40万元,2022年~2048年每年预存220.30万元,2049年预存 219.67万元。 11、保护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资金安排合理, 资金管控措施到位,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符合要求。通过对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效益进行分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比较明显。 12、方案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公众调查,征求了公众意见,县自然 资源局出具了属地审查意见。 13、存在问题与建议 1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开采区不得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因此,方案中拟损毁永久基本农田7.6063公顷,应从矿 区范围内调出。 2建议矿山企业在矿山开采中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开采,矿山的生产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建设、安全、环保、水利等相 关部门的要求,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的破坏。 3建议采矿权人按时足额预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治 理资金,按照方案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自觉 接受自然资源资源局的监督管理, 综上,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 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编制规范与规程要求,已按照各 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2020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