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福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卢氏县前柳关硫铁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表 矿山名称 灵宝市福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卢氏县前柳关硫铁矿 矿山企业名称 灵宝市福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张学东 编制单位名称 灵宝市福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张学东 专家评审结论 2020年9月24日,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组织有关专家 名单附后在郑州市召开会议,对灵宝市福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灵 宝市福泉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卢氏县前柳关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和矿山企业 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材料,经过咨询、答辩,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最后形成 如下审查意见 1、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1-2011编制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编 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 全 。 2、方案在充分收集利用有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 等工作的基础上,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 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 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矿区位于河南省卢氏县东明镇铁峰村、峰云村及东湾林场,矿区面积 0.7215km,开采矿种为硫铁矿、磁铁矿、锌矿,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5万t/a。 截至2019年底矿山可采资源储量为63.19万t,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3.7a。 该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0日。矿山生产服务 年限13.7a、沉稳期1.3a、复垦期la、管护期3a,方案服务年限19.0a,即自2020 年11月至2039年10月;适用期5a,自2020年11月至2025年10月, 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4、方案确定评估区总面积为73.08h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属重要 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5、综合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预测分析,将民采坑划分为重点防治区,矿渣 堆1、矿渣堆2、修理室及仓库、值班室、堆矿场、精选池1、精选池2、临时 爆破器材库、变电房、预测矿体开采影响区、取土场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其 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治区。 6、经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分析,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及挖损,总损 毁面积4.84hm,其中已损毁0.49hm、拟损毁4.82hm,重复损毁0.47hm;闭 坑后均不留续使用,复垦责任区面积为4.84hm,其中复垦旱地1.24hm2、有林 地面积3.60hm,复垦率100。土地权属为卢氏县东明镇铁峰村集体所有。复 垦责任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权属清晰。 7、本次复垦责任区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1.24hm2,均为旱地,损毁方式均 为拟塌陷损毁,损毁程度为轻度。 8、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 等方面分析是可行的。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合理,最终土地复垦方向合理。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 垦区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 9、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土地复垦工程及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设计科学, 工程量测算较为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总体部署合适, 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0、在方案服务期内,估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总费用 为136.29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费用60.39万元;土地复垦 工程静态投资34.45万元,亩均4745元/亩;动态投资75.90万元,亩均10455 元/亩。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较为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排 合 适 。 11、存在问题与建议 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行为, 认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的义务,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管理 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综上所述,本方案内容全面,审查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基本修改完善, 通过审查,同意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专家组组长签名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