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城县小阎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方案名称 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城县小阎沟铁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俊彪 编制单位名称 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俊彪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在郑州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于2021 年2月2日~2月6日,对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城 县小阎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进行了函审,各专家审阅了方案,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 范DZ/T 0223-2011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2011编制,方案内容和格式、编制人员资格均符合“国 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 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 2、方案收集利用有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 调查,基本查明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损毁 现状。方案编制目的清楚,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矿区位于方城县小史店镇,矿区面积7.9009km,开采方式 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设计可采储量82.5910⁴t,生产规模 为510⁴ t/a,设计总服务年限为19.4年,项目概况介绍清楚,土地 利用现状与土地权属经县自然资源局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4、矿山设计总服务年限为19.4年基建期1年,塌陷沉稳期 按照1年,复垦治理期1.1年,管护期按照3.0年,确定方案服 务年限为24.5年2021年7月~2045年12月。方案适用年限 为5年2021年7月~2026年7月。方案适用期限与服务年限确 定基本合理。 5、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区面积定为7.9009km,评估范围确 定适当。评估区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矿 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三级。评估确定基本合适。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结论基本上正确。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2个重点防治区,5个次重点防 治区,2个一般防治区,分区原则和方法基本正确;制定的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治理目标和任务、工作部署等基本上 符合实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工程部署、进度安 排合适,治理工程量测算适当。 7、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主要为压占与塌陷。 损毁土地面积6.51hm。按损毁时序已损毁0hm,拟损毁6.51hm, 重复损毁0hm;按损毁方式压占1. 18hm,塌陷5.33hm,重度 损毁6.51hm;按损毁地类旱地4.232hm、其它林地0.06hm、其 它草地0.85hm、农村道路0.361hm、水库水面0.90hm、沟渠 0.007hm、田坎0.02hm、村庄0.08hm。按行政村徐房庄村4.78hm、 大毛庄村1.73hm,损毁旱地4.232hm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 8、根据项目生产建设和土地损毁情况,确定项目区面积 790.09hm,复垦区面积6.51hm,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0hm,复垦 责任区面积6.51hm。复垦责任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权属清晰。 9、属地审查意见确定复垦责任范围内损毁旱地4.232hm,不属 于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为拟损毁,压占损毁0.20hm,塌陷损毁4.032 hm,损毁程度为重度,复垦后的农田质量不低于损毁前的质量水平。 10、复垦目标;复垦旱地4.439hm、有林地0.77hm、其它草地 0.04hm、农村道路0.361hm、水库水面0.90hm。复垦率100。 目标明确切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11、方案明确提出了复垦工程质量要求,制定了土地损毁的 预防控制措施、复垦的工程技术措施与生物化学措施、监测措施、 管护措施。提出的复垦标准符合实际,预防控制和复垦措施可行。 对项目区的复垦工程进行了较详细设计,复垦工程量测算适当。复 垦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 12、对治理与复垦工程投资分别进行了估算,估算依据充分, 方法正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总投资539.38万元;土地复 垦动态总投资222.50万元22785.11元/亩,静态总投资85.24万 元8728.77元/亩。 13、保护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资金安排合 理,资金管控措施到位,预存计划符合要求。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效益进行分析,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比较明显。 12、方案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公众调查,征求了公众意见,县自 然资源局出具了属地审查意见。 综上,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评估结论明确,工程 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编制规范与规程要求,已按 照各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