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王古洞铝土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王古洞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宏伟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姚书长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2月4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 专家名单附后在郑州对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三门峡锦江博大 矿业有限公司王古洞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和附件的基础上,经质询和 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 垦方案编制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 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查明 了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 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 正确、依据充分。 3.该矿山位于陕州区王家后乡,矿区面积1.9257km,属新建矿山。地下开 采,开采矿种为铝土矿、耐火矿、铁矿,可采储量394.5104t,生产规模30104t/a, 设计服务年限15.6年。项目概况介绍清楚。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5.6年,沉陷稳定期2.0年,治理复垦期1.4年,管 护期3.0年,方案服务年限为22年2021年1月 2042年12月。本方案适用 年限5年2021年1月 2025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该矿山评估区面积1.9257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为重要区,矿山地 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生产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 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为一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废弃采场引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 性中等, 一、二、三采区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废渣引发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一、二、三工业场地遭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废渣场遭受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采空塌陷区、 一采区废弃采场、二号采 区废渣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工业场地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其他区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位,影响评估结论正确 7.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挖损,已损毁土地 面积22.0953hm,拟损毁土地面积113.7830hm2,重复损毁土地10.9314hm2,总 损毁土地面积124.7381hm;其中压占损毁8.8864hm,挖损损毁15.14hm2,塌陷 损毁100.7117hm;全部为重度损毁124.7381hm;损毁旱地54.9081hm2、其 它林地16.8051hm,其他草地33.1753hm,农村道路2.3597hm,村庄10.924hm2,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采矿用地6.5659hm。时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 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损毁土地利用现状经灵宝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 认为真实、清晰。 8.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 个重点防治区134.7372hm、3个次重点防治区1.1411hm2和1个一般区 56.6917hm。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确定复垦区面积为124.7381hm。无永 久性建设用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24.7381hm;土地权属为陕州区王家后乡 庙前村63.8116hm,王家后村60.9265hm。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 土地权属清晰。 9.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 调性等方面是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 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124.7381hm2,复垦率为 100,其中复垦旱地68.4456hm,有林地面积56.2925hm,土地复垦方向正确。 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责任范围内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 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10.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情况损毁基本农田53.1762hm,全部为拟损毁, 均为塌陷损毁,属重度损毁。旱地等级为8等。在原有旱地的范围内,仍复垦为 旱地,不存在补划基本农田情况。复垦旱地等级不低于原地类等级 11.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 工程等,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 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2.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367.76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 费用1104.63万元,土地复垦静态费用1263.13万元6750.83元/亩,动态总 投资3081.06万元16466.83元/亩。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 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费安排合适。 1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 管控、提取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 实施保障措施得力,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 济效益较为明显。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 确定合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 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 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组长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