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胡灵军矿业有限公司胡灵军铁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宜阳县胡灵军矿业有限公司胡灵军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宜阳县胡灵军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玉芳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地矿集团中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英举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0年11月10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在 郑州市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宜阳县胡灵军矿业有限公司胡灵军铁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 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0223-2011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2011编制的,方 案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 2、方案收集利用有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调查、访问,基本查明了 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士地利用现状与土地损毁现状,矿山基本情况和矿区 基础信息清楚,满足方案编制需要,编制目的明确,依据充分。 3、矿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张坞镇、上观乡,矿区面积8.1508km,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长石矿、铁矿、蛭石矿;可采储量 为长石矿108.70万吨、铁矿40.77万吨、蛭石矿0.42万吨;生产规模为16.15万 吨/年,其中铁矿6万吨/年,长石矿10万吨/年,蛭石矿0.15万吨/年。矿区土地 权属属于宜阳县张坞镇国有林场、元村、新庄村、王岳村、程午村以及上观乡国 有林场、柱顶石村,项目概况介绍清楚,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权属经县级自然 资源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11.9年、治理复垦期1.1年、监测与管护期3年,确定 方案总服务年限16年,即自2021年1月至2036年12月。方案适用年限5年,即 自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方案服务年限与适用年限合理, 5、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区面积确定为8.2077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 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 别确定适当。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分析确定将1、2、3民采坑划分为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严重区,渣堆、4、5民采坑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其他区 段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预测评估分区是1民采坑、拟建露天采坑、废石 场1、2、3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渣堆、5民采坑、工业场地、表土堆 场1、2、3、预测塌陷区1-1、1-2、3-1、3-2及矿山道路划分为矿 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其他区段划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影响评估结 论合理。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挖损和压占,土地损 毁环节与时序分析正确。现状已损毁土地面积2.4256hm,拟损毁土地面积 15.1691hm,重复损毁土地面积1.8996hm。其中压占损毁面积3.2534hm,挖损损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毁面积8.2624hm。塌陷4.1793 hm。轻度损毁面积4.1793hm,重度损毁面积 11.5158hm。项目区总计损毁土地面积为15.6951hm,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 分析评价结论明确。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划分为1个重点防治区,1个次重点 防治区,1个一般防治区。确定复垦区面积与复垦责任范围一致,为15.6951hm, 复垦责任范围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权属清晰。 8、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上地复垦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可 行,经过了公众参与,复垦区士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性进行评价合 理,确定复垦旱地4.1189hm2,有林地3.287hm,灌木林地4.385hm,其他林地 2.5967hm,其他草地0.8945hm,农村道路0.413hm。土地复垦方向基本正确。 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区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 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9、复垦区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2683hm,旱地,等级为9等,全部 在拟损毁塌陷区,在治理复垦之后,复垦旱地4.1189hm,等级达到9等,符合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 然资规20191号规定。 10、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 程等,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量适当,工作部署合理,适用期年 度安排及远期工作安排合理。 11、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静态总费用 482.44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总投资为383.87万元,适 用期133.23万元;土地复垦动态总投资为158.98万元;静态投资为98.57万元。单 位面积动态总投资为0.68万元/亩,单位面积静态投资为0.42万元/亩。估算结果基 本合理。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合理,基金预存、 管控、提取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保障 措施得力,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较为明显。 13、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并符合有关行业部门的相 关要求,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 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合理,经费估算合理,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 制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专家组 司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审查提出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