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地质环境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正元冶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专家评审结论 2022年11月17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 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山东正元冶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专家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情况汇报后,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矿山概况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西北约17km,凤凰镇西北方 向3km处,行政区划隶属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矿区面积0.7922km,开采 矿种为铁矿。目前北矿段已经开采完毕并完成充填,未来将在其南矿段进行 开采,开采标高 m~ m,开采方式为地下充填式开采。现持有采矿许 可证生产规模为 万t/a,拟扩大至 万t/a。截止2022年11月,矿山 剩余服务年限约为6.2a。 二、审查意见 1、 方案是在充分收集资料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 据开发利用方案,经综合分析研究编制的。编制依据较充分,符合有关规范 和技术要求。 2、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 度为中等,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别正确。评估区 范围2.09km,大于采矿许可证范围,界定合理。 3、 方案对矿山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含水层破坏、地形 地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污染进行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评估结论正确。 4、 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 治区,面积2.00km;一般防治区,面积0.09km;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 理恢复分区符合矿山实际。 5、方案设计封闭井筒3个, 方案确定近五年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治理恢复监测任务包括地面变形监测289点次、水量观测1250点次、 水位观测876点次、水质分析27件、土壤污染监测8件。方案基本可行。 6、 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目标、任务,进行阶段计划 安排,工程部署及措施得当;动态总治理经费估算为173.74万元,近五年 动态费用为26.28万元,经费估算基本合理。 7、 方案根据最新一期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截止方案编制提交时 间,矿山剩余服务年限6.2a,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期0.5a,工程监测 与管护期3a,方案服务期为9.7a。由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较短,本方案的 适用年限为方案服务年限,方案适用年限确定符合应该规定,方案适用 期及方案服务期内监测工程安排基本可行。 8、矿山企业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 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 自然资规[2020]5号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9、方案确定的各类保障措施较为齐全。 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切实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三、结论 综上,方案内容全面,目的明确,任务具体,编制依据较充分,评 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可行,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相应 经费估算合理,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 建设)项 目名称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生产( 建设)单位名称 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正元冶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受山东省 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 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山东正元冶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专家组在听取了项 目组情况汇报后,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 后,项 目组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淄博金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临淄区西北约 17km,凤凰镇西 北方向 3km 处,行政区划隶属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矿区面积 0.7922km2, 开采标高由 m~ 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拟扩 大生产规模至 万 t/a,属于中型,截止 2022 年 11 月,矿山剩余服务年 限约为 6.2a。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 2.0762hm , 均为压 占损毁。 损毁土地类型为采矿用地 2.0762hm 。方案中涉及损毁土地的土地利用 现状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 三、矿山损毁土地总面积为 2.0762hm , 全部为已损毁。已损毁单位为 工业场地,无拟损毁单元。损毁土地权属为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东召村。损 毁土地分析预测科学合理。 四、本方案复垦区面积为 2.0762hm , 复垦责任范围 2.0762hm , 复垦 面积 2.0762hm , 复垦率 100。通过实施复垦措施,工业场地复垦为水浇地。 方案中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界定较完整,土地复垦 目标、任务明确, 复垦方向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当地责任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五、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建筑物拆除、硬化地面拆除、砾石 清理、垃圾清运、土地翻耕、土地平整、作物种植、复垦监测及管护措施。 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程量测算依据充分,测算结果基本准确。 六、本项目土地复垦估算静态总投资为112.55万元,动态总投资为 166.98万元,土地复垦总面积2.0762hm,本次复垦静态亩均投资3.63万 元,动态亩均投资为5.42万元。 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费用预 存与使用计划基本清晰,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 七、截止方案编制提交时间,矿山剩余服务年限6.2a,复垦期0.5a, 管护期3a,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9.7a。土地复垦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并 与采矿工程同步实施。方案服务年限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和阶 段土地复垦计划科学合理,基本体现了“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保障措 施具体可行。 八、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公众参与监督;基本 做到全面、全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权属人的意见,积极采 纳合理化建议。 九、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 然资规[2020]5号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以及再评审备案。 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认真 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已基本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规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 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2222年 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