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2年12月2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 态修复中心组织地环、土地、财务等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山 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 ,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位于新泰市西北方约 15km,行政区划属新泰市翟镇。矿山为生产矿山,矿区范围面积为 7.005km,开采标高-247m~-850m,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 开采,生产规模为 万t/a,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13.6a。 本方案提交正文1本,附图7张,附表1份,附件1册。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 1. 方案的编制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进行的,工作过程中充分收集了工作 区有关地质环境资料,通过野外调查和室内综合研究,查明矿区地质 1 环境条件、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成因、规模、分布特征、危 害对象、影响程度和范围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地质环境保 护措施,符合编制要求。 2.根据编制规范,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为 万t/a,属中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确定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别确定正确。评估区范围 7.005km,评估范围合理。 3. 方案对矿山采矿活动引发的评估区内地质环境问题、含水 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污染进行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 估,现状评估正确,预测评估得当,符合矿山实际。 4. 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重 点防治区,面积0.1180km;次重点防治区,面积2.1717km,一般防 治区,面积4.7153km;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分区划分正确, 符合矿区实际。 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目标任务明确,治理工程包括地面变形监 测19715点 次,地下水水质监测164点 次,地下水水位监测12906 点 次,土壤监测82次,埋设工作基点11个,埋设监测点30个, 封堵井口3座。近五年内治理工程包括埋设工作基点6个,地面变 形监测5594点 次,地下水水质监测60点 次,地下水水位监测3900 点 次,土壤监测33次。监测点布置较合理,监测方法得当,治理 工程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 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原则、目标、任务, 进行阶段计划安排,工程部署及措施切实可行;工程静态总投资 2 407.2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705.61万元;近五年投资为68.38万元, 经费估算合理。 7.监测过程中若发现第四系含水层或奥陶系灰岩含水层水质变 差,应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矿山开采过程中不污染有供水意义的含水 层 。 三、结论 综上,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图、 表及附件齐全,符合编制规范要求,评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监 测与治理目标任务较明确,工程部署及措施切实可行,经费估算合理, 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长签名 2022年12月5日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 结 论 2022年12月2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 空间生态修复中心组织地环、土地、财务等有关专家名单附后, 对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提交的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 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 建议。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 形成意见如下 一、山东泰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寨煤矿位于新泰市西 北方约15km,行政区划属新泰市翟镇。矿山为生产矿山,矿区 范围面积为7.005km,开采标高-247m~-850m,开采矿种为煤, 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 万t/a,矿山剩余生产服务 年限13.6a。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974.76hm,损 毁土地类型为水浇地110.95hm、旱地207.91hm、果园56.53hm、 其他园地0.54hm、乔木林地198.06hm、其他林地149.59hm2、 其他草地0.69hm、物流仓储用地0.99hm、商业服务业设施用 地10.65hm、工业用地21.98hm、采矿用地6.27hm2、城镇住宅 1 用地9.11hm、农村宅基地117.63hm、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3.77hm、科教文卫用地12.33hm、公共设施用地0.49hm、广 场用地2.33hm、特殊用地5.57hm、公路用地10.79hm、城镇 村道路用地8.29hm、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05hm、农村道路 11.85hm、河流水面2.54hm、水库水面5.15hm、坑塘水面 1.92hm、沟渠6.61hm、干渠0.68hm、水工建筑用地0.85hm、 设施农用地9.64hm。 方案中涉及损毁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 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复垦责任区内无永久性建设 用地,不压占永久基本农田。 三、王家寨煤矿已损毁226 . 35hm,其中已压占损毁 11.80hm,已塌陷损毁214.55hm。压占单元包括工业广场、矸 石堆放场;拟塌陷损毁土地共965.78hm,已塌陷损毁范围与拟 塌陷范围全部重复损毁,已压占损毁与拟塌陷范围重复损毁面积 2.82hm,塌陷拟损毁共划分为3个时段第一时段2022年11 月至2027年12月,第二时段2028年1月至2032年12月, 第三时段2033年1月至2036年6月。经预测,3个时段预测 塌陷损毁面积分别为871.21hm、682.29hm2、693.73hm,扣除 重复损毁拟塌陷损毁土地总面积为962.96hm。叠加现状矿山开 采后拟塌陷区最大下沉值3.2m,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合理。 四、本方案复垦区面积974 . 76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 785.36hm,复垦面积785.36hm,复垦率100;通过实施复垦 工程,复垦为水浇地120.59hm、旱地236.18hm、果园56.53hm、 其他园地0.54hm、乔木林地200.87hm、其他林地149.59hm、 2 农村道路11.85hm、坑塘水面1.92hm、沟渠7.29hm, 方案 中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界定较完整,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明确; 复垦方向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五、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地面清理、削高填低、 土地平整、翻耕工程、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挖坑工程、护坡压 实、石渣外运、林木补种、农田防护工程、灌排工程、道路工程、 复垦监测及管护措施。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程量测 算依据充分,测算结果基本准确。 六、本方案复垦静态总投资为3547.18万元,动态总投资为 7484.26万元,土地复垦总面积785.36hm,即11780.4亩,本次 土地复垦亩均静态投资为3011.09元,动态亩均投资6353.15元。 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基本清晰, 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 七、项目剩余生产期13.6年、基本稳沉期3.5年、复垦期1 年、管护期3年,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21.1年。矿山土地复 垦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并与主体采矿工程同步实施。方案中 复垦方案服务年限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和阶段土地复垦 计划科学合理,基本体现了“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保障措施 具体可行。 八、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公众参与 监督;基本做到全面、全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 权益人的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九、建议 3 1.建设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及时缴存基 金 。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者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 重大变化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原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改以及再 评审备案,矿山应严格按照备案后的方案执行相关工作。 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 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已基本符 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 条例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