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宏博矿业有限公司楼长沟铅锌矿专家评审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汝阳县宏博矿业有限公司楼长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汝阳县宏博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肖拾强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 法人代表 罗玉彬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0年10月20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名 单附后在郑州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查院编制的汝阳县宏博矿业 有限公司楼长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 评审。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和附件的基础上,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审 查意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 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查明了矿山 地质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 本情况和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该矿山位于汝阳县靳村乡,采矿证面积4.0252km,生产矿山停产状态,地 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铅锌矿,开采标高880至410m,保有可采储量41.1410⁴t,生产 规模3.010⁴t/a,剩余生产服务年限15.6年。项目概况介绍清楚。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5.6年,稳沉期1年,治理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 方案服务年限为20.6年2020年11月 2041年5月。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2020年 11月2025年11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矿山开采影响范围在采矿证内,评估区面积4.0252km,评估范围适当。评估区 为较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危险性评估分级为二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采矿活动引发采空塌陷、地裂缝灾害危险性小,引发、 遭受泥石流灾害危险性中等;废石场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工业场地、塌陷区为 较严重区,其他区为一般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析到位,影响评估结论正 确。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已损毁0.59hm,拟损毁 22.36hm,重复损毁0.15hm,实际损毁土地面积22.95hm;其中压占损毁0.59hm,塌 陷损毁22.36hm;重度损毁0.59hm,轻度损毁22.36hm;损毁有林地20.94hm、其他 草地0.3hm、内陆滩涂0.19hm、村庄0.45hm、采矿用地1.08hm。时序分析正确,损 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损毁土地利用现状经汝 阳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清晰。 7.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2个重点 防治区、11个次重点防治区和1个一般区。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确定复垦区面积为 22.95hm。无永久性建设用地,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22.95hm,未损毁基本农田;土地 权属为汝阳县靳村乡西沟村22.95hm。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土地权属清 晰 。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8.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 方面是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 复垦适宜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22.95hm,复垦率为100,其中复垦有林地 22.72hm,内陆滩涂0.19hm、灌木林地0.04hm,土地复垦方向基本正确。经水土资源 平衡分析,复恳责任范围内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 准符合实际。 9.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本项目未破坏基本农田。 10.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艮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 程、矿区土地复恳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 标任务明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工作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1.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 理与土地复恳工程静态总投资225.01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费用155.57万 元,土地复垦静态费用69.44元,单位面积静态投资2017元/亩由于按照开发利用方 案确定的采空区面积,导致单位面积复尽费过低,动态总投资139.67万元,单位面积 动态投资4058元/亩。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近期年度经 费安排合适。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基金与土地复垦费用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 提取和使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 施得力,基本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3.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 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 关要求,规范开采行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 过程中、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等阶段应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工程质量,实现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 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 符合土地复恳方案编制规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 制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上报, 专家组组长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