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表 方案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企业名称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申俊岭 编制单位名称 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宏成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2021年2月19日,受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专家名单附 后在郑州对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 审。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和附件的基础上,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 见 1. 方案是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规程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内容全面,附图、附件齐全。 2. 方案收集利用了相关资料,通过开展野外现场调查、公众参与,查明了矿山地质 环境和土地利用现状,基本查明了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和土地损毁程度。矿山基本情况和 矿区基础信息调查清楚,方案编制目的任务明确、原则正确、依据充分。 3.矿山位于新密市来集镇,采矿证面积0.4426km,生产矿山、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 煤炭,剩余可采储量174.49104t,生产规模30104t/a,剩余生产服务年限4.5年。土地权属 为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裴沟村。项目概况介绍清楚。 4.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4.5年,塌陷沉稳期1.3年,治理复垦期为1.2年,管 护期为3年,方案服务年限为10.0年2021年3月一2031年2月。本方案适用年限10年 2021年3月一2031年2月,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5.矿山开采影响部分位于采矿证范围外,确定评估区面积0.5126km2,评估范围适当。 评估区为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地质危险性评估分级为二级。评估范围、评估级别确定合适。 6.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储煤场、裴沟储煤场、预测塌陷区和已塌陷区为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严重区,工业广场为较严重区,其他区为较轻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与预测分 析到位,影响评估结论正确。经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土地损毁方式为塌陷、压占,已损毁 22.46hm,拟损毁37.51hm,重复损毁9.74hm,实际损毁土地面积50.23hm;其中压占损 毁9.33hm,塌陷损毁47.05hm,压占与塌陷重复损毁6.15hm;轻度损毁30.74hm,中度 损毁8.78hm,重度损毁10.71hm。损毁旱地损毁面积32.55hm,果园0.94hm,有林地 1.05hm2,农村道路损毁面积1.84hm,坑塘水面0.90hm2,田坎1.43hm,村庄6.79hm,采 矿用地面积4.73hm。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分析正确,损毁土地预测科学,损毁土地类型和 损毁程度分析评价结论明确;土地利用现状经新密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审查认为真实、 清 晰 。 7.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预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共划分5个重点防治 区、1个次重点防治区和1个一般防治区。根据土地损毁情况分析,确定复垦区面积为 50.23hm2。复垦区内无留续使用的永久性建设用地,因此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 50.23hm2,其中基本农田32.90hm2;土地权属为新密市来集镇桧树亭村3.11hm2、裴沟村 29.79hm。治理分区和复垦责任范围确定正确,土地权属清晰。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8.经过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认为在从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性等方面 是可行的。通过对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认为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明确、土地复垦适宜 性评价合理。确定复垦土地面积50.23hm2,复垦率为100,其中复垦旱地44.18hm、果园 0.94hm2、有林地1.05hm2、农村道路1.73hm2、坑塘水面0.90hm、田坎1.43hm,土地复垦 方向基本正确。经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复垦责任范围水土资源可以满足复垦要求。提出的复 垦工程质量要求与标准符合实际。 9.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核情况复垦区内涉及基本农田面积32.90hm,其中旱 地29.91hm2,有林地0.91hm,农村道路0.65hm,田坎1.43hm。依据耕地质量报告,查得 耕地等级为8等。在治理复垦之后,复垦耕地44.18hm2,采取复垦工程措施后,基本农田等 级达到8等。通过对基本农田占用情况、计划复垦情况等内容审查,符合自然资源部、农 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 10. 方案部署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矿区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工程等,目标任务明 确,技术措施得当,工程设计科学,工程量测算较适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总体部署合适,阶段实施计划基本合理、近期年度工作安排符合实际。 11. 方案对工程投资进行了估算,在方案服务期内,安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 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107.72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投资614.67 万元,土地复垦静态投资493.05万元,单位面积静态投资6544元/亩,动态总投资653.25 万元,单位面积动态投资8670元/亩。费用估算依据充分,方法正确,估算结果基本合理, 近期年度经费安排合适。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基金筹资分析正确,基金预存、管控、提取和使 用措施到位,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提出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得力,基本 能够保证方案顺利实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13.建议矿山企业应以“建设绿色矿山、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 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和治理,并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规范开采行为,减少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建议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竣工 验收、后期管护等阶段应邀请村民参与,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实现 矿山企业和村民共赢。 综上所述,本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方案服务年限和适用年限确定合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结论明确,工程部署与设计科学,经费估算合理,符合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等编制要求。 专家组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已经修改完善,同意通过审查。 专家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