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蒙恩套勒盖银铅矿治理计划书.docx
2024年度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孟恩套勒盖银铅矿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书 二0二四年二月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孟恩套勒盖银铅矿 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 一、矿山简介 孟恩套勒盖银铅锌矿始建于1958年,1958年投产,投产以来,矿 山经历了2个阶段,1958-2003年为第一阶段归地方国营企业经营。 2004年至今为第二阶段归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经营。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炳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 人独资,采矿许可证号 C1500002011013220105682, 矿区面积 2.343km, 生产规模15万吨/年,是生产铅、锌精粉为主的采选联 合企业,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下盘竖井开拓,对角式通风系统,机械 抽出式通风方式,主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开采标高410m 至 -110m。 矿区位于科右中旗政府所在地巴彦呼舒镇352方位,直线距离 24公里。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 拉苏木管辖,有11.5公里村村通水泥公路与通达乌兰浩特、白城、 通辽等地地G111国道相连接。通霍铁路在矿区西约9公里处经过, 矿区地理坐标为 东经1212054“~1212310“;北纬451216“~451220“。 2013~2018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7月由内蒙古水力方 华矿业有限公司托管,开始办理复工相关手续,矿区一直未生产,资 源储量未动用。 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 自治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安盟、 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公司编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计划如下 1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指导思想 矿山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 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意识,坚持“节 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 是原则,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 和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 机制,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做出新贡献。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 的原则 2、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 3、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 4、边开发、边复垦的原则 5、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牧业的原则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采矿活动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 审批后的方案由矿山企业组织实施,并受当地和上级自然资源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矿山企业必须重 视并完成以下工作 1、矿山企业应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组织领导体系,成立 2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领导小组; 2、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治理措施、 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各项 措 施 ; 3、矿山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矿产资源规 划、产业政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健全矿产资源开发、节能、环 保、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与保障措施等基本条件,并达到规定的建设 要求。/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技术工程, 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与设计单位联系,多沟通,按照要求实施,达到 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环境恢复的目的。 5、矿山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单独设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会计科目,单独反映基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五、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 公司于2007年5月,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 制内蒙古兴安盟泰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采选6万吨银铅锌矿石项 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9年3月,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编制兴安盟孟恩套力盖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书; 2021年7月,委托“内蒙古顺源水文勘测有限责任公司”重新 编制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孟恩套勒盖银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 3 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完成情况 一2019年度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为 1、对历史遗留的矿山危险建筑物进行拆除,平整、覆土、种草治理, 治理面积850 m, 投入资金4.6万元; 2、对矿区范围内民采坑4处,回填量660m, 平整、覆土、种草170 m, 投入资金4.4万元; 3、粉刷墙面、设置标识标牌、网围栏等,投入资金0.586万元; 4、清理矿区道路两侧风沙较大地段的沙子并喷淋洒水,治理面积4990 m, 投入资金10万元; 5、办公区凉亭水塘注水,投入资金3万元; 201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22.586万元; 二2020年度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为 1、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21块,投入资金0.25万元; 2、回填民采坑4处,回填量460m, 平整、覆土、种草220 m, 投 入资金,1.5万元; 3、治理废石堆2处,平整、覆土、种草400 m, 投入资金1.25万元; 4、一至四季度矿区地质环境监管费2.4万元。 202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5.4万元。 三2021年度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为 1、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8块,投入资金0.20万元; 2、治理废石堆3处,平整、覆土、种草1200 m, 投入资金4.85万 元; 3、一至四季度矿区地质环境监管费1.2万元。 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6.25万元。 4 四2022年度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为 1、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12块,投入资金0.24万元; 2、设置网围栏561米,投入资金1.122万元; 3、一至四季度矿区地质环境监管费7.2万元。 2022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8.562万元。 五2023年度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主要为 1、重点部位增设安全警示标识标牌20块,更换警示标牌22块, 投入资金0.53万元; 2、设置网围栏2600米,投入资金7.8万元; 3、委托第三方清运废石1.87万m, 投入资金56.0万元,工程需继 续施工 ; ,4、一至四季度矿区地质环境监管费7.2万元。 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资金71.53万元。 由于以前矿山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与其 他费用混合在一起,在之前的财务账簿里无法体现,致使已经投入的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费用不能出具有效依据,但是治理工程及设施存 在。 七、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孟恩套勒盖银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规划年限为7年2021年7月~2027年7月,闭坑 后治理期1.5年,土地复垦监测管护3年。根据治理目标,制定的治 理规划为三期,分别为近期2021年7月~2026年7月、中远期 2026年7月~2027年12月2026年7月~2027年12月、 闭坑治理管护期2028年1月~2032年12月 5 1、矿山需继续开采,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及矿区道路堆料场 等后期继续使用。因此,2024年2月~2025年1月治理范围为矿区 内 部 。 治理措施预测地面塌陷区、含水层水质、含水层水位、土壤污 染进行监测。 治理费用预测地面塌陷区2.0万元、含水层水质检测2.0万元、 土壤污染检测3.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7.0万元。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 行的文件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台账,规范基金的 管理、提取、使用。 八、矿区周边环境实施一体化治理 2024 年度矿区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对矿区周边生态功能退化 区域进行综合治理。计划清运、回填、平整、覆土、种草,治理矿区 周边土地0.3公顷,投入资金6.0万元,实现矿区与周边景观和谐统 一,确保矿区周边生态系统能够逐年恢复。 计划治理范围坐标 1 、40607530.5874,5009117.1769 2 、40607616.7474,5009074.4046 3 、40607620.3067,5009041.7618 4 、40607534.7918,5009076.3975 九、2023年度基金提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 行文件的规定,计提基数为1.47元/t, 公司2008年至今未进行 开采,资源储量未动用。 6 2024年度基金账户中存入13.0万元,保障本年度地质环境治理 工程的资金使用。 计划重在落实,为切实改善采矿活动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 坏,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矿山健全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组织领导小组,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 工作,并接受地方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涉及多学科的 综合技术工程,技术性强,在实施过程中积极与设计单位联系、沟通, 按照要求实施,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环境恢复的目的。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组织学习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矿山管理人员和采矿人员的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意识。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实行的企业所有、政府监 管、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不截留、挤占、挪用的要求。 总之,矿山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从技术保障、资金 保障、监管保障等各方面强化管理,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贯穿设计、 建设、生产、闭坑全过程。遵循因矿制宜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 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统筹兼顾和全 面发展。 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