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理念与“七新”安全培训学习模块--实用安全知识)ppt课件.pptx
1,,第一篇 安全生产理念与“七新”安全培训 学习模块实用安全知识,2023年新版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再培训教材授课课件,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制作,,2,授 课 内 容,,一,三,,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模块二新法律法规,1,2,,模块四采煤新技术、新设备,4,,模块三新标准、新规程,3,,模块五掘进新技术、新设备,5,,模块六煤矿新工艺、新材料,6,,,,,,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模块一,,,,,,4,,,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提示】 为什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催人警醒,意义深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安全生产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其次,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的实际成效。引导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最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实现更高质量、更为安全的发展。 因此,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与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煤炭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本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狠抓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本企业、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5,,,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7,,,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8,,,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9,,,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0,,,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1,,,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问与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红线意识”是什么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指示的内容是什么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两个至上”的内容是什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只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政党,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人民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大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法的内容是什么 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12,,,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问与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个到位”的内容是什么 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内容是什么 习近平针对2013年11月22日山东青岛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爆燃事故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要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失职追责。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13,,,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问与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1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明确指出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典型事故不要处理完就过去了,要深入研究其规律和特点。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的精神实质是什么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14,,,模块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问与互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还有哪些 1 坚持改革、完善制度、依法治安、加强监督、创新发展、科技兴安、源头治理、关口前移。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3 安全生产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 4 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举措,充分体现了风险意识和“超前预防”的治理理念,只有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5 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 6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15,新法律法规,模块二,,,,,,16,,,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学习提示】 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新法律法规首先,只有学好新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了解国家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并不断增强自身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正确地行使和履行安全生产法定权利和义务;其次,只有学好新法律法规,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最后,只有学好新法律法规,才能做到按法律法规生产作业,抵制和杜绝“三违”行为,做到按章操作、遵章作业。 因此,学好新法律法规能为我们避免自身及他人受到事故伤害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更会为我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17,,,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2021版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于何时修订和施行 “新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确保落地见效。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进依法治理。三是完善政府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制度,强化基础保障能力,依靠法治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安法”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发展理念是什么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新安法”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管三必须”的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新安全生产法,,18,,,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新安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二是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四是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安法”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有何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新安法”对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如何处理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新安法”对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有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一、新安全生产法,19,,,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新安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哪些情形加重了处罚 “新安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以下三种违法违规行为,加重了处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等三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加重了处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一贯方针,其内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2)“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一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法在第二次修定中提出来的。,,,一、新安全生产法,20,,,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新安法”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规定了哪些权利 依据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包括5个方面,分别是 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 知情权和建权; 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 紧急撤离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议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利。 “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有哪些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主要包括5个方面,分别是 (1)要求劳动合同载明安全事项的权利; (2)知情权和建权; (3)批评、检举、控告和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等权利; (4)紧急撤离权; (5)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议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利。,,,一、新安全生产法,21,,,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新安法”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规定了哪些义务 依据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3个方面,分别是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新安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怎样的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有哪些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一、新安全生产法,22,,,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新安法” 对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何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如何处置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一、新安全生产法,23,,,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行为是怎样处罚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安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如何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原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一、新安全生产法,24,,,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和施行的时间是什么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加大了对事故隐患责任人员的刑事处罚力度,体现了国家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该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是怎样处罚的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是怎样处罚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刑法修正案十一,25,,,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二、刑法修正案十一,26,,,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怎样处罚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 年以上 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怎样处罚的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法修正案十一,27,,,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据宪法而制定的。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依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劳动法,28,,,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四、劳动合同法,29,,,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依据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四、劳动合同法,30,,,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有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劳动合同法,31,,,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制订矿山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健康发展。矿山安全法专门适用于煤矿及非煤矿山。 矿山安全法对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怎样规定的 矿山安全法对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分别规定如下 (1)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2)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五、矿山安全法,32,,,模块二,新 法 律 法 规,,【提问与互动】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制定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六、职业病防治法,33,新 标 准、新 规 程,模块三,,,,,,34,,,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学习提示】 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新标准、新规程首先,只有学好国家颁布实施的新标准、新规程,才能做到按新标准、新规程的规定去工作;其次,新标准、新规程的修订是在分析了近几年来煤矿生产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基础上完成的,其内容是血的事故教训的总结,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领会;最后,新标准、新规程制定的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 因此,学好新标准、新规程能为我们在工作中提供可靠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保障,并不断增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工作意识,对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35,,,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于何时颁布和施行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所称的国家规定的含义是什么 国家规定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务院及其应急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提到的“三超”指的是什么 “三超”是指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36,,,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是什么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的。(2)井下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处置继续进行作业的。(3)井下排放积聚瓦斯未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的。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超层越界开采重大事故隐患是什么 (1)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进行开采的。(2)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进行开采的。(3)擅自开采(破坏)安全煤柱的。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带式输送机重大事故隐患是什么 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入井前未经过第三方阻燃和抗静电性能试验,或者试验不合格入井,或者输送带防打滑、跑偏、堆煤等保护装置或者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失效的。,,,,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37,,,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的重大事故隐患是什么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或者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是什么 (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或者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的;(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生产建设的;(4)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启封火区的。,,,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38,,,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要求煤矿企业按照新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达标创建,进一步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分为几个等级应达到的要求是什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39,,,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煤矿职工有什么意义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煤矿职工来说主要有以下两大方面一是通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助于构建更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更可靠地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二是如果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将享受到“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及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待遇,这对保证职工家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40,,,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什么是“一规程、四细则” “一规程、四细则”是指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一规程、四细则”是当前煤矿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被列为各级煤矿安全培训检查的一项必查内容。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于何时颁布和施行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哪些规定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新建突出矿井井型与水平开采深度有哪些规定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中型及以上的突出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m,小型的突出生产矿井开采深度不得超过600 m。,,,,,三、煤矿安全规程,41,,,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2022版煤矿安全规程对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有哪些规定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撤人、警戒等措施及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岩巷直线巷道大于130m,拐弯巷道大于100m。 (2)煤(半煤岩)巷直线巷道大于100m,拐弯巷道大于75m。 (3)采煤工作面大于75m,且位于工作面进风巷内。,,三、煤矿安全规程,42,,,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于何时颁布和施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9年7月16日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作为部门规章,提升了法律约束力,对防突工作有更大的推动作用;更加严格了区域防突措施,规定区域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采掘作业,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源头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更加突出了煤矿企业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系统性做好防突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与煤矿安全规程衔接和统一,贯彻落实防突工作理念和原则。 2 强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目标管理和执行力度。 3 新增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和突出预兆管控。 4 吸取事故教训,防控突出风险,防突工作前移。 5 提高人员素质,依靠科技进步,引领防突技术发展。,,,,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43,,,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区域“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2)区域防突措施;(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区域验证。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2)工作面防突措施;(3)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安全防护措施。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防突工作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 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 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44,,,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对突出矿井各类人员的培训有什么要求 (1)突出矿井的井下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防突基本知识以及与本岗位相关的防突规章制度。 (2)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全面熟悉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3)突出矿井的防突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突出矿井的矿长、 总工程师应当接受防突专项培训,具备突出矿井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典型的突出预兆主要包括哪些现象 响煤炮声(机枪声、闷雷声、劈裂声),喷孔、顶钻,煤壁外鼓、掉渣,瓦斯涌出持续增大或者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煤壁温度降低、挂汗等。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局部综合防突措施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隔离 式自救器、远距离爆破等安全防护措施。,,,,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45,,,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于何时颁布和施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8年5月2日颁布了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对有冲击地压矿井的煤矿企业设立管理机构及组建专业队伍是怎样规定的 有冲击地压矿井的煤矿企业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及业务主管部门,配备相关的业务管理人员。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负责人,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并配备专业防冲技术人员与施工队伍,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建立防冲监测系统,配备防冲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冲击地压防治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规定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采取哪些综合性防治措施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必须采取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综合性防治措施。,,,,,五、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46,,,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煤矿防治水细则于何时颁布和施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8年6月4日颁布了煤矿防治水细则,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煤矿防治水细则修订的要点是什么 (1)把成功经验和工作要求固化为标准。(2)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不同类型水害防治工作要求。(3)进一步完善了煤矿水害综合防治措施。(4)对煤矿安全规程中部分防治水要求进行细化。 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煤矿水害综合防治 “七字” 措施是什么 煤矿水害综合防治 “七字” 措施是“探、防、堵、疏、排、截、监”。 煤矿防治水细则对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煤炭企业、煤矿应当对井下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防治水专业人员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再教育,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水灾的应急能力。,,,,,,六、煤矿防治水细则,47,,,模块三,新 标 准、新 规 程,,【提问与互动】 煤矿防灭火细则于何时颁布和施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2021年10月12日颁布了煤矿防灭火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煤矿防灭火细则对从业人员的防灭火教育和培训有哪些规定 煤矿企业、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灭火教育和培训,定期对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防灭火工作技能和有效处置火灾的应急能力。 煤矿防灭火细则对井下明火管制有哪些规定 1 严禁在采掘工作面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 2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3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 井下爆破作业时,应当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按施工工艺进行爆破。 5 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防雷击和防短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