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docx
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青海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青 国土资[2017]96号规定,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 宁汇力矿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 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2023年5月12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邀请省内有关专家名 单附后,在西宁召开方案评审会,专家组在会前审阅、会上听 取了编制单位对方案的介绍后,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位于柴达木盆 地东北乌兰盆地都兰湖南赛坝沟南侧,属行政区划属海西蒙古族藏族 自治州乌兰县柯柯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北纬 ,面积 2.3905km。矿区距北东乌兰县城约35km, 国道G315 青新公路和青藏 铁路于矿区北部经过,赛什克村至矿区有简易砂石路相通,交通尚属 便利。该矿山为已建矿山,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限责任公司赛坝沟 金矿于2015年5月取得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采矿许可证,现有 效期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2日,开采矿种为金矿,开 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5万t/a, 采矿权面积为0.8977km, 1 开采标高为3700m-3200m; 矿山于2022年向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申请 了最新的矿区范围,依据关于划定乌兰县赛坝沟金矿矿区范围的批 复青自然资矿划[2022]7号,划定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矿 区面积约2.3905km, 开采深度由3700m 至2800m。据西宁汇力矿业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4月编制的乌兰县金穗农牧工商有 限责任公司赛坝沟金矿改扩建工程开发利用方案修编,开采方式 采用地下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和削壁充填采矿法,设计推荐生产 规模为8万t/a, 产品方案为金、银混合精矿,主要矿山设施由采矿 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炸药库、废石堆场等组成;在划定采矿权范围 内矿山设计利用矿石量为623832t, 设计开采回采率90,可采储量 561449t, 贫化率为17,采矿损失率为10,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约为 8.5年,矿山基建期3a, 恢复治理期1a, 管护期3a, 确定方案适用 年限为15.5年,基准期以本方案批准之日算起。评估区重要程度属 较重要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 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确定为一级。根据采矿权范围和矿 业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确定评估区面积为2.573937km。开发方 案基本明确,开采历史清楚,方案服务年限和评估级别正确。 二、该“方案”是在较充分收集、利用了矿区以往地质、水文地质、 环境地质、土地资源类型、土壤及植被、矿山开发利用等相关资料的 基础上,完成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调查面积2.58km, 调查线路 5km, 调查不稳定斜坡1段,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点6个,拍摄照片80 帧。野外调查资料基本满足“方案”编制要求,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 2 基本齐全。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认为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发 育1段不稳定斜坡 Q₁, 现状评估Q₁不稳定斜坡发育程度中等,危 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现状评估矿业活动对矿区含水层的影响程 度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矿区水土环境污染较轻。 现状评估结论符合评估区实际。 预测评估认为预测评估地下开采引发XcyiXcy₄采空塌陷的 可能性大,危害程度大,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大;引发Q; 不稳定 斜坡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部 分矿山道路遭受Q₁ 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 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其余矿山设施遭受Qt 不稳定斜坡灾害 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发育程度中等,危险性小。预测评估矿业 活动对矿区含水层影响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矿区 水土环境污染较轻。预测评估依据较充分,结论基本正确。 四、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认为该矿山导致土地损毁的主要 环节有建设初期采矿工业场地、矿山道路、炸药库等的建设,采矿期 间采出的矿石和废石堆放等;矿区土地损毁形式包括挖损、压占和塌 陷三种类型;土地损毁时序可分为历史采矿活动期和后期地下采矿期 两个阶段。矿区现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为天然牧草地0401 81.63hm、采矿用地060221.17hm、农村道路10062.44hm 和裸岩石砾地1207152.15hm, 总面积为257.39hm, 土地隶属乌 兰县柯柯镇管辖,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矿山历史开采活动已损毁土 3 地4.7944hm, 现状评估矿业活动对土地资源损毁程度为中度一重度; 后期矿山采矿活动拟损毁土地面积30.0947hm, 损毁土地总面积 34.8891hm, 预测评估矿业活动对土地的损毁程度为重度。矿山土地 损毁评估依据较充分,评估结论基本正确。 五 、方案依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结果,划分了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确定了土地复垦范围,将Q₁不稳定斜 坡区、预测采空塌陷区、采矿工业场地含2处平硐工业场地、4处 竖井工业场地、生活办公区、矿区道路、炸药库等区划分为矿山地 质环境重点防治区 A, 面积34.8891hm; 其余地区划分为矿山地 质环境一般防治区 C, 面积222.5046hm。土地复垦复垦责任范围 除矿山道路当地牧民留用不予复垦外,包括采空塌陷区、废石场、采 矿工业场地、炸药库等,复垦为裸岩石砾和人工牧草地,总面积为 5.4532hm, 复垦率为10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基本 合理,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清楚,复垦方向明确。 六、方案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目标较明确, 任务较为具体,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主要有 采空塌陷区网围栏、安全警示和裂缝回填夯实工程,不稳定斜坡废石 清理、平硐口和井口封堵工程,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 运工程,场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和监测工程等。工程措施基本 可行,工程量设置适当。 七、估算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费用适当,编制依据较 充分,取费标准基本合理。 4 八、存在问题及修改建议 1、工程布局欠明确,应按已有工程及其改扩建、新建工程等进 一步细化。 2、 方案中错漏、前后不一的内容较多,应进一步消除。 3、建议中补充“以往地下开采遗留多个采空区,采空区面积和 空间分布不明,且未得到有效处理,后期采矿时须高度重视,以免发 生采空塌陷灾害和井下突水事故”。 综上所述,该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基本齐全,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土地损毁评估结论基本正确,土地复垦责任范围清 楚,复垦方向明确,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基 本可行,工程量设置适当,评审予以通过。方案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 善后,上报矿山主管部门备案。 方案评审组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