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5月18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中心组织地环、土地、财务等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山 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蓬 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 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 取了编制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编制单位 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隶属于蓬莱市金兴矿业有 限公司,行政区划属蓬莱区大辛店镇管辖,矿区面积为0.5907km。 本矿山为生产矿山,目前为停产状态,开采标高260m至-90m,采用 地下开采,设计生产规模 ,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9.1年。 本方案提交正文1本,附图7张,附表1份,附件1册。 二、取得的主要成果 1. 方案的编制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进行的,工作过程中充分收集了工作 区有关地质环境资料,通过野外调查和室内综合研究,查明矿区地质 1 环境条件、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成因、规模、分布特征、危 害对象、影响程度和范围等,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地质环境保 护措施,符合编制要求。 2.根据编制规范,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为 ,属中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确定矿 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别确定正确。评估区范围 1.4871km,评估范围合理。 3. 方案对矿山采矿活动引发的评估区内地质环境问题、含水 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污染进行了现状评估和预测评 估,现状评估正确,预测评估得当,符合矿山实际。 4. 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重 点防治区,面积1.1078km;一般防治区,面积0.3793km;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分区划分正确,符合矿区实际。 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目标任务明确,治理工程包括地面变形监 测820次,地下水水质监测72点 次,地下水水位监测872点 次,地 下水水量监测436点 次,土壤监测36次,埋设工作基点3个,埋设 监测点10个,封堵井口4座。监测点布置较合理,监测方法得当, 治理工程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 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原则、目标、任务, 进行阶段计划安排,工程部署及措施切实可行;工程静态总投资 144.32万元,动态总投资为237.82万元;经费估算合理。 三、结论 2 综上,方案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图、 表及附件齐全,符合编制规范要求,评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监 测与治理目标任务较明确,工程部署及措施切实可行,经费估算合理, 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长签名 2023年5月31日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5月18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 间生态修复中心组织地环、土地、财务等有关专家名单附后, 对山东联创矿业设计有限公司编制、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提交 的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 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补充,经复核,形成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莱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含金山金矿隶属于蓬莱市金兴矿业有 限公司,行政区划属蓬莱区大辛店镇管辖,矿区面积为0.5907km。 本矿山为生产矿山,目前为停产状态,开采标高260m至-90m,采 用地下开采,设计生产规模 ,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9.1 年 。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12.64hm,包括办 公区2.48hm2、1号竖井工业场地0.57hm、2号竖井工业场地 0.41hm2、3号竖井工业场地0.40hm2、运输道路0.80hm、1号竖井 废石场2.08hm2、2号竖井废石场1.16hm、3号竖井废石场2.20hm、 拟建表土堆场0.61hm、拟建尾矿干排堆场0.62hm、拟建选矿厂 1 0.69hm、拟建矿石堆场0.62hm。方案中涉及损毁土地的土地利 用现状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复垦责任区内无永久性 建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矿山损毁土地面积12.64hm,已损毁土地面积10.10hm, 拟损毁土地面积2.54hm,拟损毁单元为拟建表土堆场、拟建尾矿干 排堆场、拟建选矿厂、拟建矿石堆场。复垦责任区土地权属为蓬莱 区大辛店镇西石硼村和大柳行镇齐家沟村。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 学合理 。 四、本方案复垦区面积12.64hm,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2.64hm, 复垦面积12.64hm,复垦率100;通过实施复垦工程,复垦为旱 地11.84hm,农村道路0.80hm。方案中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 界定较完整,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明确;复垦方向基本合理,基本 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五、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砌体拆除、硬化拆除、砾 石清理、覆土、翻耕、场地平整、配套工程、植被绿化、复垦监测 及管护措施。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程量测算依据充分, 测算结果基本准确。 六、本项目土地复垦预算静态总投资为481.43分元, 动态总投 资为781.26万元,本次复垦静态亩均投资25391.88元,动态亩均投 资41205.70元,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费用预存与使用 计划基本清晰,符合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 七、项目设准备期为0.4年,矿山服务年限9.1年,复垦期1 年、管护期3年。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13.5年。矿山土地复垦工 作共分三个阶段,并与主体采矿工程同步实施。方案中服务年限 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科学合理,保障 措施具体可行。 八、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公众参与监督; 基本做到全面、全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权益人的 2 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九、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及时计提基金。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者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 大变化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对方案进行修改以及再评审备案。 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 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已基本符合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土地复垦条例土地 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签名 2023年5月31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