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赶仙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docx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地质环境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昌邑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赶仙庄矿区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昌邑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政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5月16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 态修复中心召开视频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昌邑市金鑫 矿业有限公司赶仙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昌邑 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单位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案编 制单位山东政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专家组会前审阅了相关资料,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 监督管理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方案编制单 位按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矿山概况 矿区位于昌邑市城区南20km处的赶仙庄村东侧,行政区划隶属昌邑 市饮马镇。矿区面积0.5993km,开采标高0m至-260m,开采方式为地 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设计生产规模***万t/a,属于小型,剩余服 务年限约为6.9a。 二、审查意见 1、方案是在充分收集资料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经综合分析研究编制的。编制依据较充分,符合有 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2、评估区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0**/**“~**0**/**“,北纬 **0**/**“~**0**/**“,面积0.7956km。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建设 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评估级别为一级。 3、矿山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含水层破坏、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水土环境影响等。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中评估区内发生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现状 评估为危险性小,疏干漏斗范围内对含水层破坏为影响较严重,工业场 地、选矿厂、尾砂堆放场、矿区道路等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影响为较严 重,水土环境污染为较轻。评估区影响程度划分为较严重和较轻二级, 其中较严重区为0.3330km2、较轻区为0.4626km。矿山地质环境预测 评估中评估区内发生采空塌陷及伴生地裂缝预测评估为危险性为小,预 测疏干漏斗范围内对含水层破坏为影响较严重,工业场地、选矿厂、尾 砂堆放场、矿区道路等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为较严重,水土环境污染为 较轻。评估区影响程度划分为较严重、较轻二级,其中较严重区为 0.5691km,较轻区为0.2265km。评估结果正确。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分区与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分区相对 应,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面积0.5691m, 一般防治区面积0.2265km。防治分区合理。 5、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符合矿山实际, 其中近5年主要工程量有新设地面变形监测点2个、水质分析50件、水 位观测1344点次、水量监测1705点次、地面变形监测133点次、土壤 污染监测5件。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总费用228.14万元,近5年 费用为20.99万元,费用计算依据及标准正确,经费估算基本合理 7、矿山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5号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 境恢复治理基金并进行相关义务的履行。 8、方案确定的各类保障措施较为齐全,能够保障治理工程的实 施 。 三、结论 综上,方案目的明确,任务具体,内容全面,编制依据较充分, 评估结论正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可行,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组长 2023年 7 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土地复垦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昌邑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赶仙庄矿区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昌邑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政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3年5月16日,受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省国土空间生 态修复中心召开视频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昌邑市金鑫 矿业有限公司赶仙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进行了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昌邑 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单位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案编 制单位山东政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专家组会前审阅了相关资料,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 监督管理单位汇报,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方案编制单 位按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复核,形成如下意见 一、昌邑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赶仙庄矿区位于昌邑市城区南20km 处的赶仙庄村东侧,行政区划隶属昌邑市饮马镇。矿区面积为0.5993km, 设计生产规模为***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铁矿,矿 山服务年限为6.9a。 二、矿山生产活动对土地造成损毁总面积为6.32hm,均为压占损 毁。损毁土地利用类型为采矿用地6.19hm、农村道路0.13hm。方案 中涉及损毁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明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分布。 三、本矿山损毁土地面积6.32hm,全部为已损毁土地,无拟损毁 土地。已损毁单元为斜井工业场地、竖井工业场地、选矿厂、尾砂堆放 场、矿区道路,无拟损毁单元。损毁土地权属为昌邑市饮马镇前赶仙庄 村、吴沟村集体所有。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合理。 四、本方案复垦区面积6.32hm,复垦责任范围面积6.32hm,复垦 面积6.32hm,复垦率100。通过实施复垦措施,斜井工业场地、竖井 工业场地、选矿厂、尾砂堆放场、矿区道路均复垦为水浇地,复垦面积 6.32hm。方案中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界定较完整,土地复垦目标、 任务明确;复垦方向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 况 。 五、矿山复垦采取的土地复垦措施为建筑砌体拆除、硬化地面拆除、 地表砾石清理、废弃物清运、土地翻耕、土地平整、施肥、植被恢复、 监测及管护措施等。方案中复垦措施基本可行,工程量测算依据充分, 测算结果基本准确。 六、本方案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162.26万元,动态总投资为259.98 万元,对6.32hm损毁土地复垦亩均静态投资为1.71万元,亩均动态投 资为2.74万元。方案复垦投资测算基本合理,符合土地复垦条例 实施办法的要求。 七、本方案准备期0.7a、基建期2年、生产期6.9年、治理复垦恢 复期0.5年、管护期3年,方案服务年限13.1年。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共 分三个阶段。方案中复垦方案服务年限界定准确,复垦总体工作安排 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科学合理,基本体现了“边损毁、边复垦“的原则, 保障措施具体可行。 八、方案采用自行复垦的土地复垦实施方式;基本做到全面、全 程公众参与,并已征求相关部门及土地权益人的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 建 议 。 九、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鲁自然资规〔2020〕5号的规定建立基金账户并计提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恢复基金。 2.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者所采用的工艺等发生重大变 化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原方案进行修编以及再评审备案。 方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会议时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 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经复核,修改后的方案基本符合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 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建议通过评审。 2023年 专家组组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