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管理考核办法.doc
附件94 医疗保险管理考核办法 医保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保办承担着全矿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经过几年来的运作,一个相对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逐步形成。而且,还承担着离休人员和部分享受优抚人员的医疗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我矿医保基金及医保外医药费的管理,有效控制不合理的药费支出,充分发挥医保金的保障功能,结合本矿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医疗保险工作运行中,医保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所下发的文件,不自作主张,不另行一套,凡有违反规定,偏离文件的做法,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处罚规定给失职人员予以处理。 2、医保人员对参保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严格核实,不得有误,对弄虚作假的要提交领导通报批评。 3、由矿相关单位和人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医保业务进行审计考核,考核 范围包括基础工作、业务处理正确率等,考核标准依据、公司及矿有关医药费的报销文件为标准。每发现一次一处错误,罚责任人员20元。 4、通过考核,如发现医药费审核有误时,按误报金额的10对医药费审核人员及报销审核会计人员进行罚款。 5、通过考核,如发现现金管理未按规定执行,对出纳员及报销审核会计人员每一次罚30元。 6、通过考核,如发现医疗卡登记有误,与计算机内账不一致时,每错一笔对医疗卡登记人员罚款10元。 7、通过考核,如发现未按处理会计业务,每错一笔罚款10元。 8、通过考核,医保报表编制有误,对报表岗位会计按每起10元处罚。报表不能及时报出,每次罚款50元。 9、做好业务管理和保密工作是每一个医保人员的职责。如发现重大失误罚责任人100500元,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10、矿安排相关领导检查和抽查,业务合格者年终给予2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