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和大巷运送人员管理办法.doc
附件51 副井和大巷运送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明年全矿试行“双休日集休”制度,既满足全矿人员机械化运送的要求,又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大巷和副井的运输、提升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副井上、下人员规定 1、上、下人员时间 早班650~840 940~1000 1100~1115 1145~1200 1320~1330 中班1500~1600 1630~1700 1730~1800 夜班2300~2400 0030~100 130~200 注上述时间除接班上人时间外,其它时间以各趟人行车返回人员到副井下口为准。 2、副井实行人员集中上下的方式,除公司等上级部门检查、外单位参观、总值班查岗、处理应急事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生产时间要求或命令副井上、下人。 3、各单位要安排好生产工序,安排好班前会时间,不得随意拖延上、下井时间,由此影响生产,后果自负。 4、运输科副井上下口组长是副井上下口当班第一责任者,在副井上、下人时间随意拖延上、下人,发现一次罚款组长100元。不在副井上、下人时间不得随意安排上、下人,出现故意刁难、谩骂甚至动手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科举报。由安全科按“三违”现象组织追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保卫科处理。 二、大巷运送人员规定 1、运送人员时间 早班第一趟调度站73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第二趟二站81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第三趟二站840发车到Ⅰ6采区1020返回半列,1100返回半列 第四趟二站120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中班第一趟调度站153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第二趟二站163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夜班第一趟调度站233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第二趟二站030发车到Ⅰ6采区立即返回 2、-375大巷实行人员集中运送方式,除公司等上级部门检查、外单位参观、总值班查岗、矿大型现场会、处理应急事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其它时间要求或命令调度站派车接送人员。 3、各单位要安排好生产工序、班前会时间,不得随意拖延时间,由此影响生产、耽误人员升井后果自负。 4、运输科调度站班长是当班第一责任者,对大巷人行车准点发车直接负责,随意拖延发送时间,发现一次罚款当班班长100元,随意安排人行车接送人员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100元。 三、其它规定 1、机电科副井绞车司机、井口维修班人员应全力做好副井的运转工作,不在副井检修时间随意甚至故意拖延、停止副井运转的按生产事故论处。 2、井下发生生产事故等急需下人、下设备、下材料的由调度室发出调度指令,副井、调度站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影响生产的按生产事故论处。 3、副井上下人员和大巷运送人员时间为暂定时间,待试行“双休日集休”制度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进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