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租赁使用管理考核办法.doc
附件15 单体租赁使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体租赁用使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第一线,确保安全生产,并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我矿的单体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一、单体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 各单位的单体使用计划应由生产单位和生产部按现场生产情况而确定,报供应科有关人员成本组。供应科在接到该计划后,负责落实单体租赁的实施提运及试压工作,保障正常生产,特殊情况必须由矿分管领导或生产部领导签字审批追加使用单体,其租赁费用不作正常考核范围之内。 二、单体的使用要求 1、各区队应按生产部制定的使用计划来使用单体。领取单体手续为在每月的25日之前申报下月的单体使用计划,交供应科有关人员审批。每次领取单体应提前三天通知供应科(或在周一生产会上提出)。供应科应按当月单体使用计划去单体租赁站提运单体。单体到矿后应及时按要求对单体进行试压,经试压合格后方准发给区队使用。各使用单位应按审批好的领料单领用单体,节假日或休息天应按供应科值班领导签批的借条发料,过后应及时补办领用手续。严禁无单发放。 2、各区队应及时将替换下来待修单体回收升井交供应科仓库,并开具回收交库单。交库单上应写明回收地点、数量、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缺件数量、双方签字。交库时应保持单体的零部件齐全,否则缺少件均按原价进行赔偿。井下待修单体不得超过30棵,每超一棵罚款50元(其中罚队长、书记、三铁队长各10元)。 3、各区队在生产使用中应按单体使用要求进行使用,严禁违章使用作移溜器之用,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单体受租赁站罚款均由使用单体承担。 4、各区队在使用中严禁丢失单体,每丢失一棵罚款1000元。 5、各区队无计划使用单体的租赁费由各区队自己承担,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三、单体的提运、试压、退送要求 1、 单体租赁及提运由供应科专人负责,应按计划提运单体,保证供应,尽量减少仓库备用量。 2、 试压时均按公司下发文件标准执行,经验收合格,专人签字后进行发放。供应科应及时将试压不合格的单体及时返回大修中心进行退租。 3、 供应科应及时将区队回收升井交库的单体送往大修中心进行退租。以便减少租赁数量节约租赁费。 四、单体使用的检查考核 供应科应组织人员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每月一次的“三铁”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核,并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