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加工与供应管理考核办法.doc
附件20 材料加工与供应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质量标准化水平,规范材料加工件的管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材料加工、委托加工与供应考核办法 一、 各使用单位必须在每月26日前,将次月需消耗的加工件的(数量和规格)计划报供应科。计划准确率在90110范围,超出准确率范围的按每个品种100元罚款。 二、 供应科每月对各单位计划进行汇总并备好原材料,月初委托多种经营进行加工,当月加工件必须在当月15日前加工完毕。急用加工件由生产部统一安排。 三、 供应科必须保证常用材料不得缺货,对委托加工材料及时委托加工,特殊用料在保障生产的前提下,12周内到货。否则视情况给予供应科责任人50200元罚款。 四、 多种经营公司必须科学下料,精心加工。加工材料必须控制在规定的出材率范围。否则超用材料按原价罚款。供应科负责计算考核。 五、 加工件由矿生产部统一标准,组织出图,并送多经加工厂及供应科。供应科协同生产部相关人员严格验收加工质量,严禁不合格品下井使用。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追究领导责任,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六、 除管路、轻轨等大型材料加工件由矿统一指定专门场地存放外,其它加工件必须由多种经营公司送供应科仓库进行入库验收,供应科保管员负责加工件的验收入库,并负责发放管理,对验收不负责任,给生产造成影响的考核保管员50100元。 七、 日常用加工件根据生产需要必须保证最低库存量。低于最低库存量的由供应及时委托多种经营公司加工补充。否则视责任对供应科和多种经营公司给予2001000元罚款。(加工件库存量、存放地点见附表一) 附表一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最低库存量 存放地点 出材料 1 岩巷管托架 只 300 支护材料库 90 2 煤巷管托架 只 300 修复大院 90 3 电缆钩 只 500 支护材料库 90 4 轻轨 根 200 电焊车间 100 5 管路(2寸) 根 300 电焊车间 100 6 管路(4寸以上) 根 300 溜子车间车墙 95 7 大线橛子 只 100 支护材料库 100 8 模板 块 修复大院 90 9 地滚架 只 60 支护材料库 90 10 挡车器 只 60 支护材料库 90 11 配重砣 只 支护材料库 90 12 开关架 只 修复大院 90 13 工具箱 只 修复大院 90 14 铁鞋 只 200 电焊车间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