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添喜妇儿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沈阳添喜妇儿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111-210102-04-05-552403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宏 联系方式 18302418899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3 号 1-4 层 地理坐标 (122 度 25 分 19.272 秒,41 度 45 分 56.205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415 专科医 院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 卫生 84 第 108 项 中“医院 841”的“其他 (住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 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 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和平区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沈和审批发备字 【2021】142 号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10 施工工期 10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890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审批机关国务院 审批文件 关于的批复 审批文号国函[2017]92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辽宁省人民政府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3年10月 编制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环评影响评 价篇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项目地址位于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中居住用地,本项目属医疗项目,不属于重污染的工业项目, 根据租赁单位房产证,所在土地为商服用地,符合沈阳市 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妇产医院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中“5、医 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的类别。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2、、项目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诚大科技大厦1- 4层(租赁协议见附件5),诚大科技大厦用地性质为商业用 地(房屋产权证明见附件4)。项目北侧为商业网点,南侧为 佰腾数码广场,西侧为三好街,东侧为沈阳音乐学院,周边 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选 址合理。 3、、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环环评[2016]95号),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 表如下。 表表1-1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类别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 红线 项目不在和平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见附 图 8),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 底线 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 且排放总量 较小,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 符合 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负面清单 依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0 年版)、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本项目不 在负面清单内。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2)项目与)项目与辽宁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相符性分析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相符性见表1-2。 表表1-2 项目与项目与辽宁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标 题 内容 符合性分析 判定 结果 分 区 管 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 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 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 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 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 及水、大气、土壤、自然 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 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 口密集的中心城区、产业 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 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 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 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 的其他区域。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 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 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 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 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 的要求,建立 “1414N”四级塔型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4”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 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3 号 1-4 层,项目用地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内,周边无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等生态保护目标,项 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根据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 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中的区域划 分,项目所在区域为 和平区重点管控单 元,项目运营过程, 废气和废水可达标排 放,噪声可以稳定达 标排放,可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符合分区环境管控要 求。本项目不属于高 污染、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因 此,根据沈阳市管控 要求,本项目为环境 准入允许类别。 符合 辽宁沿海经济带、辽西融 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 导区、辽东绿色经济区 (以下简称“一圈一带两 区”)等重点区域管控要 求;“14”为各市生态环境 管控基本要求;“N”为生态 环境管控单元具体准入要 求。各市应结合区域发展 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 态环境目标要求,依法制 定发布市域管控要求和环 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 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 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 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活 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 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 不改变。重点管控单元主 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 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 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 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 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 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 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 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 综上,经过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进行对照分 析,项目符合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3)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符合性见表1-3。项目与沈阳市环境管 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7。 表表1-3 项目与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项目与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三线一单” 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标 题 内容 符合性分析 判定 结果 分 区 管 控 (一)划分环境管控单 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 单元137个,分为优先保 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 护单元82个,主要涵盖生 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 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区域,面积为2356.10平方 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8.32;重点管控单元48 个,主要包括工业集聚、 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 区域,面积为6798.61平方 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52.87;一般管控单元7 个,市域内优先保护单 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 区域,面积为3705.46 平方 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28.81。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根据划定环境管控 单元的类型特征,从空间 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 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 利用效率四方面制定针对 性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 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 137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 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禁 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 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 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 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工业聚 集区以推动产业转型升 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 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人 口集中区以有效降低资源 环境负荷、强化精细化管 本项目位于辽宁 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 街 63 号 1-4 层,项目 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 线内, 周边无自然保护 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生态保护目标, 项目选 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 本项目选址属 于南湖街道范围, 为和 平区重点管控单元。 项 目运营过程, 废气和废 水可达标排放, 噪声可 以稳定达标排放, 可落 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 要求, 符合分区环境管 控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 高污染、 高能耗和资源 型的产业类型,因此, 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 允许类别。 符合 理为重点;环境质量超标 区域以加强环境污染治 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 重点。 3、一般管控单元。以促进 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 协调融合为导向,执行生 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 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 环境功能稳定。 和平区优先保护单 元李官水源、太原水 源、中山水源、竞赛水 源、砂山水源。 和平区重点管控单 元和平区大气环境受体 敏感重点管控区,涉及街 道10 个(浑河站西街道、 北市场街道、浑河湾街 道、马路湾街道、南湖街 道、南市场街道、沈水湾 街道、太原街街道、新华 街道、长白街道);和平 区水环境城镇生活重点管 控区,涉及街道5个(浑河 站西街道、马路湾街道、 南湖街道、沈水湾街道、 长白街道)。 4、、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环境管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与“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辽宁省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 (1)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 国发[2013]37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2 本项目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 序 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1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减 少多污染物排放 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2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推 动产业转型升级 属于允许类项目 符合 3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增 加清洁能源供应 本项目不设置锅炉房,采 用水源热泵供暖,项目运 符合 营使用电能。 4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 的责任, 动员全民参与 环境保护 项目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投 资, 达到环境、 经济、 社会 效益共赢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 求相符。 (2)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国 发[2015]17号)内容符合性分析下表。 表表1-3 本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1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医疗污水经过自建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 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处理 符合 2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本项目严格用水定额管 理。 符合 3 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项目建成后,将完善污染 物监测体系,排水经过污 水处理站处理。 符合 4 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企业设有专人负责各项环 保措施的运行和管理。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相符。 (3)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 国发[2016]31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1-4 本项目与“土十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土十条”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1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 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本项目用地为商业服 务业用地,非农用 地。本项目已采取了 风险防范措施,减少 对地下水、土壤的污 染。 符合 2 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本项目属于 “Q8415 专科医院”项目对污 符合 水处理间、危废暂存 间采取分区防渗 3 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 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 到了有效处置 符合 4 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 任追究 企业内部已建立完善 的管理机制 符合 注项目不涉及与不相关的条款未罗列在本表格中 由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 求相符。 (4)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 2020年)相符性分析 表表1-5 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表年)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 性 1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 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 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 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 槛 符合“三线 一单”要求 符合 2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 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 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 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搬迁工程。各市政府已明确的退城 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 的予以停产 不属于重点 整治行业 符合 3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不属于“两 高”行业 符合 4 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不属于“散 乱污”企业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相符。 (5)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录 (2021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6。 表表1-6 项目与 项目与 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性政策目 录录((2021版版)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 序 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相 符 性 1 (二)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准入限 制的相关要求 1、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 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类区内 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2、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 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 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的生态农 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 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3、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 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 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取土、 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 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4、 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 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 加污染负荷。 5、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 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 道、 干渠、 通讯、 输变电等重要基础 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 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 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和平区生 态保护红线 图,项目用地 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内,周边 无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源 保护区等生态 保护目标,符 合生态保护红 线区环境准入 限制的相关要 求。 符 合 2 (三)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小型造纸、 制革、 印染、 炼焦、 炼硫、 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 棉、 水泥、 玻璃、 钢铁、 火电以及其 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2、严格控制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项 目。辽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不得 新上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制造、 印染等项目。 3、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 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 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的工业集聚 区, 按规定暂停审批涉水建设项目。 4、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 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 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 本项目为妇产 医院,不属于 小型造纸、制 革、印染、炼 焦、炼硫、炼 砷、炼汞、炼 油、电镀、农 药、石棉、水 泥、玻璃、钢 铁、火电以及 其他严重污染 水环境的生产 项目,不属于 冶金、电镀、 化工、印染、 原料药制造等 工业企业,项 目用水由市政 供给,不开采 符 合 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含重金 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 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5.开展地下水压采行动。严格执行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辽宁 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 禁止提取地下水规定,开展封闭 地下水取水工程工作,对地下水开 采实行总量控制,全面实施地下水 水资源费征收新标准,严格地下水 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严格 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地下水资源合 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 续利用。 6. 以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 核心,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辽河、 浑 河、 太子河干流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 增化工园区和有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的生产项目。严格控制缺水地区、 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环境敏感区域高 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 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依法实 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地下水,本项 目综合废水经 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满足 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466- 2005)表2综 合医疗机构和 其他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预处理标 准后,经市政 管网排入沈水 湾污水处理 厂,且项目选 址不属于工业 集聚区。 3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准入 限制的相关要求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 置排污口。 2、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 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 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 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 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 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 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 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 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 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 本项目选址处 不属于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范 围内,因此, 符合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环境 准入限制的相 关要求 符 合 量。 4 (五)环境空气保护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 1、 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 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 含量达到规定标准。 2、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 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3、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 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设施。 4、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 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5、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 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 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 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6、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 建、 改建、 扩建用煤项目的, 应当实 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7、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 建和扩建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位于环 境空气质量二 类区,不新建 锅炉,供暖依 托租赁大厦现 有地源热泵, 并辅以空调采 暖。本项目污 水处理站恶臭 采取“地下 污水站隔间密 闭污水处理 设备密闭定 期喷洒除臭 剂”治理。 符 合 5 (六)自然保护区环境准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1、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2、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 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 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 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 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 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 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 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3、 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 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 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 限期治理。 本项目选址处 无自然保护 区,因此,符 合自然保护区 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 符 合 6 (七)土壤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求 1、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 防止土壤污染。 2、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 本项目租用已 有商业 楼体,不会对 土壤造成污 染,因此,符 合土壤环境保 护环境准入限 制的相关要求 符 合 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 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3、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 划,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 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 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 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目。 4、 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 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 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 垦。 5、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 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 目。 6、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 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 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 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7、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 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 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 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 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8、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 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 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 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使用。 9.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 产能,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 重过剩行业项目。 10. 新、 改、 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 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 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 的原则,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 一律不予审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对全口径清单内企业落实减排 措施和工程措施削减的重点重金属 污染物排放量, 经监测并可核实的, 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 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 源。 7 (八)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环境准入 限制的相关要求 1.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 本项目医疗废 物在分类、收 集、院内运 符 合 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 的区域内, 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 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 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3、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 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 4、 禁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 危险废物。 输、暂存过程 中,应按照 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 医疗废物分 类名录、 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技术规 范、医疗 废物专用包装 物、容器标准 和警示标识规 定、医疗 废物转运车技 术要求等相 关规范执行, 存放于医疗废 物暂存间内, 委托有资质单 位集中处理; 项目产生污泥 须定期交由资 质单位进行统 一处理。运输 过程采用专用 运输车辆,桶 装密封,同时 运输路线避开 人口密集区。 生活垃圾集中 收集后,存放 于生活垃圾暂 存间内,交由 环卫部门进行 处理。本项目 选址未在生态 保护红线区 域、永久基本 农田集中区域 和其他需要特 别保护的区域 内,因此,符 合要求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限制性政策目录(2021版)要求相符。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沈阳添喜妇儿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5 月, 医院拟建地点辽宁省沈 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3 号 1-4 层,拟设妇科、产科、儿科等科室,项目设住院 床位 50 张,总建筑面积 8907m2。本项目不设传染科、放射科,不设置洗衣 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沈阳添喜妇 儿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 委托后,技术人员立即现场踏勘,查阅资料,并根据相关导则规范要求编制 环评文件。 2、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添喜妇儿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沈阳添喜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3 号 1-4 层 (5)总投资人民币 500 万元 (6)环保投资5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10。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具体组成情况见表 2-1。 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 别 工程 建设内容 备注 主 体 工 程 一层 属于本项目的建筑面积为 1169m2。主要设置医生办公室、 护士站、挂号处、休息区、超市 依托现 有商业 用房 二层 建筑面积 2190m2。主要设置产科门诊、妇科诊室、节育诊 室、彩超室、采血室、康复治疗室、药局、挂号收费处。 三层 建筑面积 2207m2。主要设置产房、医生办公室、手术室、 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护士站、行为训练室、骨密度检查 室、体格测量室、发育测评室、心理行为室、院长办公室、 病案室 四层 建筑面积 2207m2。主要设置产科病房、妇科病房、主任办 公室、护士长室、接种室、换药处置室、妇科检查室、治疗 室、 公 用 工 程 给水 依托商业楼体自来水管网,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 依托 排水 本项目在地下一层建设污水处理站,废水经自建的医院污水 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 厂 新建 供电 由市政供电提供 依托 供暖 项目不建锅炉,冬季供暖均依托大厦现有地源热泵,辅以空 调,自行供暖 依托 食堂 项目位于一层,建筑面积约 290m2。 新建 环 保 工 程 废气 治理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地下污水站隔间密闭污水设备密闭 定期喷洒除臭剂”治理 新建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新建 废水 治理 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一层,综合废水经医院新建化粪池处理 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采 用“格栅调节池化学混凝处理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 能力为 40m3/d。 新建 噪声 治理 污水处理间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 础减震降噪、房间隔声等措施。 新建 固废 治理 医疗垃圾暂存于面积约 8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医疗 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污泥、栅渣清掏前消毒处 理,检测达标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 理;食堂厨余垃圾及隔油池油脂分别在专门的容器中收集, 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 于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新建 4、主要设备、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3。 表表 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给氧装置 台 2 2 呼吸机 台 2 3 电动吸引器 台 2 4 心电图机 台 1 5 婴儿保温箱 台 2 6 心电监护仪 台 2 7 无影灯 台 2 8 万能手术床 台 3 9 胎心监护仪 台 4 10 万能产床 台 2 11 显微镜 台 2 12 麻醉机 台 2 13 万能显微镜 台 1 14 妇科检查床 台 3 15 电冰箱 台 5 16 石蜡切片机 台 1 17 敷料柜 台 5 18 器械柜 台 5 19 紫外线灯 台 2 20 高压灭菌设备 台 1 21 恒温箱 台 1 22 净化台 台 1 23 干燥箱 台 1 24 分析天平 台 1 25 离心机 台 1 26 高速离心机 台 1 27 生化分析仪 台 1 28 尿分析仪 台 1 29 B 超仪 台 2 30 污水处理设施 套 1 31 油烟净化器 台 1 5、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2-4。 表表 2-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耗量 性状 最大储存量 存储地点 来源 1 医用注射器 23000 支 固态 500 支 库房 外购 2 碘酊、碘伏 50kg 液态 50kg 库房 外购 3 医用酒精 100kg 液态 20kg 库房 外购 4 手术包 5000 个 固态 800 个 库房 外购 5 卫生消毒材料 5000 个 固态 800 个 库房 外购 6 冰袋 2000 个 固态 1000 个 冰箱 外购 7 输液器 18000 个 固态 3000 个 库房 外购 8 纱布 90000 包 固态 10000 包 库房 外购 9 口罩 60000 个 固态 8000 个 库房 外购 10 一次性帽子 12000 个 固态 3000 个 库房 外购 11 一次性使用无 菌手术衣 800 件 固态 100 件 库房 外购 12 洞巾 400 包 固态 80 包 库房 外购 13 检查手套 500 包 固态 100 包 库房 外购 14 脱脂棉球 50 包 固态 10 包 库房 外购 15 一次性使用中 单 600 条 固态 60 条 库房 外购 16 一次性使用拭 子 50 包 固态 5 包 库房 外购 17 医用棉签 130 包 固态 15 包 库房 外购 18 真空采血管 1000 支 固态 100 支 库房 外购 19 一次性备皮包 120 包 固态 30 包 库房 外购 20 次氯酸钠 0.4t 液态 0.1t 污水处理 站 外购 21 电 20 万 kWh 市政供 电 22 水 11087.5t 市政供 水 次氯酸钠是一种无机含氯消毒剂。固态次氯酸钠为白色粉末,一般工 业品是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具有刺激气味,易溶于水生成烧碱和次氯酸。 6、公用工程、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病房 本项目设置住院床位 50 张,按照最大住院量,50 张床均有患者,根据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病房浴室、卫生间、盥洗用 水定额为 250400L/(床d),本次评价用水定额 350L/(床d)计算,则项 目病房用水量为 17.5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5计,病房排水量为 14.875m3/d。 ②门诊 本项目门诊接诊量约 33000(人次)/a,工作时间 250d/a,即 132 人次 /d。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门、急诊患者用水 定额为10~15L/ (人次) ; 本次评价取15L/ (人次) 计算, 则用水量为1.98m3/d, 排水量按用水量 85计,排水量为 1.68m3/d。 ③医务人员 本项目医务人员人数为 65 人, 根据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 2014), 医务人员用水定额为 150~250L/(人班),本次评价用水定额取 200L/(人班)计算,则医务人员用水量为 13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5 计,排水量为 11.05m3/d。 ④后勤人员 本项目后勤员工人数为 10 人, 根据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 2014) , 医务人员用水定额为 80~100L/ (人班) , 本次评价用水定额取 90L/ (人班)计算,则后勤人员用水量为 0.9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5计,排 水量为 0.765m3/d。 ⑤食堂用水 本项目食堂100人就餐, 根据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 食堂用水定额为 2025L/(人次),本次评价用水定额按 20L/(人次)计算, 则项目食堂用水量为 6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 85计,食堂排水量为 5.1m3/d。 综上,本院综合排水量为 33.473 m3/d。 本项目拟在项目地下 1 层东南侧设置 1 座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综合污水 排入污水处理站内全封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为 40m3/d)处 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综合医疗 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沈水 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新鲜水 病房 门诊 医护人员 后勤人员 食堂隔油池 污水处理站 沈水 湾污 水处 理厂 11087.5 6387.5 495 3250 225 730 958.125 74.25 487.5 33.75 109.5 5429.375 420.75 2762.5 191.25 620.5 620.5 9424.3759424.375 图图 2-1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图 单位单位t/a (2)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管网统一提供。 (3)供暖 项目冬季依托大厦现有水源热泵供暖,辅以中央空调。 (4)食宿 本项目一层设置 1 个食堂,面积约为 290m2,平均每天 100 人就餐,每 天一餐,灶头 2 个。 (5)被褥清洗 本项目不设置洗衣房,项目住院病人病房床单被褥均委托第三方清洗。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工作人员 75 人,其中医务人员 65 人,后勤人员 10 人。门诊 8 小 时工作制,全年接诊 250 天;病房员工 24 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 365 天。 8、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院区平面布置是按工艺要求和总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则,力求布置 紧凑,提高场地利用率。二楼、三楼、四楼为医疗区,一楼为医生值班室、 急诊及休息区,遵循医患分流、洁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布置,本项目平面布置 详见附图 4。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大厦写字间建设妇产医院,施工期主要内容为装饰装 修和设备安装,其施工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工艺流程见图 1。 图图 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施工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主要工艺流程概述如下 (1)装饰工程主要为楼地面硬化装饰,内外墙体、顶板、门窗等部分 的装饰。主要涉及原材为外购混泥土等。 (2)安装工程本项目的主要安装内容为水电线路铺设、空调管路通风 管路铺设、弱电线路及点位设置、灯具洁具及医用设备安装等。 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产生节点及污染因子见表 2-9。 表表 2-9 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产生节点及污染因子一览表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产生节点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类别 污染产生 节点 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