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掘生产管理制度.doc
开掘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安全管理,严格生产任务目标考核,把握生产掘进过程的重要环节,充分调动全区干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工作效率,确保采掘正常接替。做到生产任务目标明确,生产组织精心合理,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共同努力,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进尺计划。结合全区生产实际,特制定开掘区生产管理制度。 1、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任务观点,每月按矿、区下达的开掘进尺计划和生产任务,层层进行分解,层层传递压力,精心组织好各头面、各班次、各环节的生产,确保全区每天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当天生产进尺计划等于月计划除以当月天数。 2、矿、队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当天各单位、各头面、各班次的生产任务和进尺计划完成情况,负责对完不成当日计划的单位进行追查分析,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结果及时向总支书记、区长汇报。 3、矿、队值班人员要认真调岗查岗,对井下生产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心中有数,发现影响生产半小时的事故,必须向正职汇报,并积极组织处理。对有事故不汇报或说不清楚事故原因及没有采取措施积极处理的值班人员减发工资100元;若一个月出现2次者,给予停止工作的处分。若事故影响达到2个小时,区队值班人员必须下井盯岗处理;若事故影响达到半个班次,必须通知单位正职下井组织处理;若事故影响一个生产班,通知分管副区长下井组织处理,同时,通知区长到矿坐阵指挥。若发现接到通知不按规定及时到单位或现场,组织处理措施不得力者,减发责任人工资200元,情节严重者,责令停止工作(若是机电事故,机电队长必须到现场盯岗处理,机电副区长坐阵指挥)。 4、担负重点工程的单位,当月完不成生产计划的,单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当月只能享受全队工人工资的平均数。 5、列入计划的单项工程,杂活、采面移交必须按矿定工期完成,否则扣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 6、工程结束、设备、电缆、物料回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每推迟一天,减发单位工资2000元,减发单位正职工资100元。 7、线内单项工程,杂活、开工准备等必须按线内要求,积极组织,落实任务,按期完成,否则,每推迟一天,减发单位工资2000元,减发单位正职工资100元。 8、生产班组连续完不成生产任务和进尺计划的,由各队组织追查分析,并采取整改措施,追查情况,处理结果备案记录,以备抽查,若不落实者减发责任人工资500~1000元(区、科人员专门进行统计)。 9、单位当月完不成生产任务和进尺计划的,书记、队长按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10、对当月完不成计划,欠产比例超过20的,跟班或包巷副队长。队长、书记有权对其停止工作,当月完不成重点工程计划的单位,书记、队长在战线例会上做检查,电视站爆光,连续两个月完不成重点工程计划的,线内停止使用,内部待岗,报请矿党、政做出组织调整。 11、各队提出的设备、钻具配备、检修、配件问题,区主管领导要积极组织,给予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否则,减发责任人工资100元。 12、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停产,减发区长、科长、分管责任人、书记、队长工资各200元。 13、连续三个月,累计四个月都没有完成矿下达的生产计划的单位,责令书记、队长停止工作,线内离岗,按矿规定进行免职。 14、为了确保全区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协调,稳步发展,区将定期召开生产动态、信息平衡会,由生产副区长协助区长进行动态分析,排序,有目的地鼓励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推动生产发展,实现全区生产任务,进尺计划和奋斗目标的圆满完成。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管理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开掘战线机电设备台台完好,正常运转,杜绝机械和人身等各类机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结合开掘工作实际,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掘进机管理奖罚制度 1、因检修不到位影响生产追究机电队长和检修人员责任,并分别扣发工资100元。影响一个小班以上扣队长、书记各100元,扣队500元。 2、掘进机缺油一次,扣当班司机100元,机电队长100元,单位扣发工资1000元(检查以观察孔看不见油为准) 3、掌子头出现断层,施工单位要及时汇报, 不汇报造成机器埙坏,追究队长和机电队长责任,并扣发工资100元,扣单位1000元,损坏部件按原值50由单位承担。 4、检修人员或司机私自调整压力,对责任人扣发工资100元,扣单位工资1000元,对队长、跟班人员各扣100元。 5、截割头齿座损坏一个扣发检修人员工资50元,单位500元,缺一把截齿扣当班100元。 6、因检修不到位或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由施工单位或区进行追查,按追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损坏部件由施工单位承担50(3000元以下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7、掘进机喷雾缺一道扣发工资500元,缺喷嘴或喷嘴堵塞损坏,每个100元。 8、水射流风机不接水源一次扣发100元。 9、掘进机上卫生差缺一块护板扣工资100元。 二、设备、配件下井回收管理 1、工厂下设备,必须经过使用单位验收,试运转,不合格不准出厂,出现不合格设备入井,扣发工厂使用单位各500元。 2、各队到区要配件下井,必须按规定时间回收,二水平7天,三水平10天,超期一天扣队长、机电队长各10元,单位100元,领配件时并交押金100元,规定时间内回收交验单退押金。 3、升井设备或配件交工厂时必须经工厂验收,填写验收单,并交区销帐,不履行验收手续,按丢失处理。 4、回收交工厂备件丢失,按原值扣发工厂工资,3000元以上备件追查处理。 5、下井设备、备件或升井设备,在运输中损坏或丢失,价值1000元以下由单位按原值赔偿,1000元以上按原值50扣发单位工资,并追查处理。 6、回收掘进机负荷线丢失一根扣发单位工资1000元。 7、升井或下井移变,在路途撞坏扣发单位2000元工资。 三、电缆管理 1、严禁使用铁丝、麻绳吊挂电缆,查出一处扣包机人100元。 2、电缆落地一处、煤埋电缆或电缆盘圈,扣包机人200元。 3、接线盒处必须余电缆,以电缆落地接线盒接头不受力为准,查出一处接线盒无余电缆,扣机电队长100元,队500元。 4、跟机电缆落地不超过10米,超过一次扣当班司机电工每人100元。 5、掌子头向后100米内可以使用电缆钩吊挂,间距3米一个,100米后使用编织带吊挂,间距400mm一个,超过100米不按规定吊挂扣机电队长100元,队500元。 6、电缆吊挂要平直,高度一致,不低于1.3米,特殊情况现场再定。查出一处不合格扣包机人100元。 7、电缆不准有交叉或缺钩吊挂查出一处扣包机人100元。 四、各种保护管理 1、甩掉保护一次扣发机电技术员100元,责任人100元,单位500元。 2、当天所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完善,否则每处扣发责任人100元。 3、工作面移动设备由当班电工负责完善接地装置,开关架,否则每处扣发当班电工100元。 4、固定设备接地线一处不合格,扣包机人100元。 5、严禁别移变复位按钮启动,查出一次扣责任人工资200元。另外扣队工资1000元。 五、溜子管理 1、溜子安装搭接长度高度必须符合规定(搭接300mm,高度500mm),否则对安装负责人扣发工资100元,单位1000元。 2、溜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包机,定期注油,及时调整链条,因检修不到位,造成部件损坏,扣发包机人工资100元,损坏部件由单位承担。 3、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压机柱,查出一次无压机柱罚队长、司机各100元,队500元。 4、溜子机头向后挡煤板不少于20米长,否则扣发机电队长工资100元。固定溜子挡煤板全打。 5、溜子开倒车拉坏分链器或分链器架,按原值扣发单位工资。 6、溜子联轴节不使用防爆片,合金塞,一次扣发包机人工资100元,扣发队500元。 7、溜子机头处文明生产差,煤岩石埋风叶罩一次扣发司机工资100元,队500元。 8、溜子回收入库进行对帐,缺损构件,按原值的50扣发单位工资。 9、安装溜子不使用龙门架,扣发机电队长工资100元,扣队工资1000元。 九、设备管理 1、开关上架,摆放整齐,查出开关不上架,每台扣发包机人工资100元(工作面移动设备由小班负责)。 2、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达不到扣机电队长、技术员各100元。 3、缺包机牌一个,扣机电队长、技术员各100元。 4、设备卫生差每台扣单位100元。 5、机电通知单签字后不按签字时间处理,扣签字人100元。 十、风钻、奥钻、液压钻、潜水泵管理 1、综掘工作面备用钻或使用后钻具,放到掘进机后立放在巷帮上,不准平放在地板上,查出平放在地板上一次扣200元工资。 2、炮掘工作面钻具放到距掌子头不少于40m位置,立放在帮上,不准平放在地板上,查出平放在地板上一次扣200元工资。 3、钻头与腿子或手把拆开后不装在一起,仍在地板上,查出一次扣500元工资。 4、查出放炮崩坏或掘进机扎坏和砸坏不能修复使用(报废),扣设备原值50工资。 5、设备丢失按原值扣发工资。 6、不用的设备及时回收,交到修理处。 7、所领的一台新钻具,三天内交一台旧钻具,三天内不交按丢失处理。 8、风泵淹没在水里一次扣工资500元。 9、使用潜水泵抽水,必须有专人开泵,查出无人开泵,潜水泵干抽,扣500元工资。 10、各队按照本制度给班组制定管理制度。 租赁设备及管理制度 在实际生产工作中,认真搞好设备管理,配合生产经理落实生产任务。 1、根据采掘接替计划和巷道的实际条件,对开掘设备进行合理调配,以生产实际需要,合理的租赁生产急需设备。 2、做好接替设备的生井后的检修工作,缩短设备待修时间,监督检修质量,提高设备循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设备租用量。 3、超前安排生产接替设备,需新增租的大型设备, 根据采掘接替计划及设备更新计划, 提前6个月至一年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计划.根据租赁公司安排,对新增租的大型设备及在其它矿井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评估,提前1~2个月对设备进行验收和催货,保证设备提前到位。 4、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各单位对井下机电设备进行自查与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管理漏洞,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针对使用单位的不同情况,进行帮助、分析、协调、平衡解决存在的问题。 5、对不听从管理,不执行措施,野蛮使用设备,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损失大小上报战线、矿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按损失大小给予50~100的经济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和处罚.损失巨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集团公司按相关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6、对设备及零部件的大修理,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能自修的设备由综检队修理,不能自修的设备或部件由综检队提出外修的理由,经现场综合评价后,做出送修决定,办理送修的相关手续,并告知租赁公司三部领导。 7、由租赁公司调修的设备,按集团公司要求,申报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如需更改计划,须及时上报租赁公司计划科和租赁三部领导批准。 8、每年由集团公司返矿的大修费指标,主要用于租赁设备的中小型修理。检修的设备入井正常生产进尺50m或7~10天后,正式移交给生产单位,配件损耗由生产单位承担价值壹万元以下部件由生产单位承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部件由生产单位和开拓科各承担50 参照综机办的设备管理办法.对每次的机电设备损坏原因进行分析和追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 9、每月根据综检队的检修任务,提前一至两个月准备检修需用的配件,每月各队机电队长根据本队使用设备的型号,每月二十日前向开拓科提供常用易损配件计划,并由机电队长签字生效.开拓科统一汇总上报企管科。对不按时上报配件计划,造成生产损失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综 机 办 2009年10月10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