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各工种操作规程(2021).doc
测风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龙煤矿测风员。 第2条 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 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 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 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 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及牌板。 5. 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级孔等。 6. 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 在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8. 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9. 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10.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 11.协助瓦斯检查员处理局部瓦斯超限。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有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程序、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6条 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包括吸入风量和出口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全风压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定。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定,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 第7条 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8条 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本规程“反风演习时的测量”规定进行。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入井前必须根据测风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 第10条 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钉无松动、异常,风表校正曲线吻合。 2、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计时准确。 3、瓦斯鉴定器要部件完整、电(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 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丝、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指针完好。 第11条 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 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机电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 2、主要进回风巷道(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 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需要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m巷道内无障碍物、无淋水、无拐弯的有线巷道内进行。 第12条 根据巷道的风速大小,合理选用风表种类(如高、中、微速或采用烟雾法测定)。 风表的适应风速范围微速风表0.3~0.5m/s,中速风表0.5~10m/s,高速风表适用于10m/s以上,风速低于0.3m/s以下时用烟雾法测定。 五、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定气体浓度→填写测风手册(测风原始记录)→填写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写测风报表。 测压、测空气相对湿度及测空气密度以及反风时的操作,应参照上述操作顺序,并执行想应的操作规程。 六、正常操作 (一)测风 第13条 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迎风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为消除人体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的风速乘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按式(1)计算 KS-0.4/S (1) 式中K校正系数; S测风巷道断面积,m2; 0.4测风员人体所占面积,m2。 第14条 风表测风的方法有定点测风和线路测风二种。 (1)定点测风巷道断面在10㎡以上时测120s;巷道断面为4~10㎡时测60s。 (2)线路测风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60s、120s)匀速移动。根据断面积大小线路分四线法、六线法、迂回八线法,如图1。 图1 风表测风移动路线图 第15条 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s左右稳定后,同时开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这时计数器指针开始转动,将风表沿预设好的路线按选用的测定时间均匀移动,待风表移动到终点,到测定时间时,同时关闭风表的记数器指针和秒表,本次测定结束。 第16条 根据测得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 第17条 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3次测量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说明测风结果不符合要求,需追加一次测风,直至满足要求。 第18条 用烟雾法测风,即用长100~120mm、内径2~4mm的玻璃管,用胶皮球把空气送入管内,放出白色的烟雾可以选用四氯化锡、四氯化钛,随风流动进行测风。测风时选一段长10m、断面规整、无弯曲的巷道,一人在起点放出烟雾,另一人在终点用秒表记录下烟雾移动这段巷道所需时间,则风速按式(2)计算 V均 KL/t (2) 式中L起点到终点的巷道长度,m; K修正系数,0.8~0.9; t时间,s。 第19条 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按式(3)计算 Q V S (3) 式中 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m2; V计算的巷道风速,m/s。 第20条 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0mm以上距离。 第21条 各类风表要配有长度0.5m左右的非导电表把。 第22条 在倾斜巷道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第23条 在遇列车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第24条 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测风时,风表与架空线要保持100㎜以上的距离,以防触电。 第25条 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定。 第26条 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所测结果都应及时填入测风地点的测风牌板上。测定数据应立即记入测风原始记录中。 第27条 风表叶片不得和其他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放入盒内,轻拿轻放,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第28条 必须建立测风制度,10d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通防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测风结果按旬报通防室、通防副总、矿总工程师,按月报兖矿贵州能化有限公司。 第29条 严格按规定把风表送有资质的仪器计量站进行检定。 第30条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风硐内测风时,可使用自动测风仪表或超声波风速仪。也可采用皮托管和单管倾斜压差计测定风流的动压,在测量断面上按等面积布置4~8支皮托管,各自连接一台单管倾斜压差计,读出动压值,计算出平均风速。 2在主要通风机出口测定时,轴流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环形扩散器断面,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断面内布置测点,测3~5次后,取平均值。 第31条 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用风表测定时,先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m巷道内(如图2中A-A断面)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m巷道内(如图2中B-B断面)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A、B断面的风量差即为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2用皮托管和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作测风段(图3),测定断面选在A、B处。为求得平均风速,可用等面积环原理在测量断面内布置6~10个测点,测出速压值后,用式(4)计算平均风速 (4) 式中 V均 断面平均风速,m/s; r ρ测点的空气密度,kg/m3; hvi 各测点测得的速压值,Pa; n 同一断面内布置的测点数。 (3)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min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 第32条 测定全风压供给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时,测点应选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m的进风巷内,如图2中的A-A断面。 第33条 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应在风筒出口以外10~20m的巷道内进行,如图2中的C断面;也看在风筒内C断面(图3)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得。 第34条 测定风筒百米漏风率的测点布置情况如图3所示,先用皮托管、压差计分别测得B、C断面的风量。风筒百米漏风率按式(5)计算 P100 5 式中 P1风筒百米漏风率,%; Qf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m3/s; Q掘进工作面风量(风筒末端风量),m3/s; L风筒长度,m。 第35条 矿井有效风量按式(6)计算 Q有效ΣQ采iΣQ掘iΣQ硐iΣQ其他 (6) 式中 Q有效 矿井有效风量,m3/s; ΣQ采ⅰ各采煤工作面实测风量之和,m3/s; ΣQ掘ⅰ全风压供给各掘进工作面的风量之和,m3/s; ΣQ硐ⅰ各独立通风硐室实测风量之和,m3/s; ΣQ其他其他用风地点实测风量之和,m3/s。 第36条 矿井有效风量率按式(7)计算 E (7) 式中 E 矿井有效风量率,%; Q有效矿井有效风量,m3/s; Q总进矿井总进风量,m3/s。 第37条 矿井外部漏风量的计算可按式(8)进行 ΔQ外漏ΣQ主通ⅰ-ΣQ总回ⅰ (8) 式中 ΔQ外漏 矿井外部漏风量,m3/s; ΣQ主通i各台主要通风机排风量之和,m3/s; ΣQ总回ⅰ各回风井的风量之和,m3/s。 第38条 矿井外部漏风率按式(9)计算 L (9) 式中 L 矿井外部漏风率,%; ΣQ外漏 矿井外部漏风量之和,m3/s; ΣQ主通ⅰ各主要通风机排风量总和,m3/s。 第39条 矿井等级孔的计算,可以按式(10)或(11)计算 A (10) 式中 Q实测矿井风量,m3/s; h矿井的通风阻力,Pa; A0.38 (11) 式中 h矿井的通风阻力,mmH2O。 第40条 计算矿井有效风量、漏风量时,风量应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风量,可按式(12)计算 Q标 (12) 式中 Q标标准状态下的风量,m3/s; Q测测定地点的风量,m3/s; r测测定地点的空气密度,kg/m3; 1.2标准状态下矿井空气密度,kg/m3。 (二)测压 第41条 按测定要求准备测压仪表、工具、材料等。 第42条 入井前应检查测压仪表。空盒气压计应经过标定,外壳玻璃应无破损,刻度及温度校正表应齐全、量程合乎要求;压差计或补偿微压计应不漏气,并装有酒精;精密气压计应充足电,且其读数显示要稳定;皮托管不堵塞,胶皮管气密应良好。 第43条 选择测压仪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测量绝对压力时用空盒气压计、精密气压计。 (2)测量相对压力或压差时用U型水柱计、单管倾斜气压计、补偿微压计。 (3)测量静压差时,也可用精密气压计。 (4)用精密气压计测定时,要同时测测点的标高和空气密度。 第44条 用空盒气压计测压时,应将仪器盒面平行于风流方向放置,等待10~20min,一面注意指针位置,一面用手轻击气压的玻璃,至指针稳定后,直接读出测点的大气压力。 第45条 U型压差计或U型倾斜压差计在测压前应注入蒸馏水或酒精,U型管两侧的液面应处于同一水平面。 第46条 操作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测压时,应配备皮托管和胶皮管,皮托管的管嘴要正对风流方向。 (2)测定时,先将仪器调平,把三通旋钮转到测压位置,用短胶管排除积存于仪器中的气泡,把仪器的液面调到零位。确定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然后把上风侧测点皮托管“-”端连到测压仪的“+”端,把下风侧测点的皮托管的“-”端连到测压仪的“-”端,稳定后,读出刻度数。 (3)将测得的读数记入记录本,同时记下测定时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读数乘以k值即为两测点间的压差。 第47条 使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的注意事项 (1)测定时,应防止水、杂物堵塞胶皮管,防止车辆、设备、行人挤压坏胶皮管。 (2)仪器和胶皮管的所有接点要严密,防止漏气影响精度。 (3)携带压差计行走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和溢出酒精。 第48条 使用精密气压计测压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操用前的准备工作1.将电源开关拔到“电源通”位置,接通电源;2.将压差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拔到“电池”位置,此时显示的值为电池的电压,该值小于规定的值时,应更换电池或进行充电;3.电池电压正常后,将选择开关拔到“气压差”位置,仪器通电15min后,可开始工作。 (2)测量绝对压力时,应将压差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拔到“气压”位置,此时仪器上显示的数字与仪器本身标注基数的代数和即为该测点的绝对压力(注显示数字前无符号为正值,有“-”时为负值)。 (3)测量静压差时,将压差分档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拔到“气压差”位置,转动气压调节旋钮,使数字显示零值,再将仪器移到下一个测点,仪器显示值即为两测点间相对的静压差,正值说明第二点高于第一点,负值说明第二点低于第一点。若数字显示器上只亮小数点,说明差值超过仪器测量范围,这时将压差分档旋到“”200或“-”200位置,实际压差应为-P气压差200p′气压差p′气压差为显示的气压差值。 第49条 使用精密气压计时的注意事项 (1)接通电源后,至少15min后仪器才能工作。 (2)由于气压变化使气压差示值来回跳动时,读数应取示值跳动范围内的平均值。 (3)测定流速较大气流的静压时,静压管应尽可能与气流方向平行。 (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开关关闭,切断电源。 (5)若仪器发生故障,应送修理部门检修,不要随便更换元件。 (三)其他参数的测定 第50条 空气相对湿度Q(%)可用手摇湿度计或风扇湿度计测定。 湿度测定仪的2支温度计应完好,盒中钥匙、纱布、滴水管、查对相对湿度的牌板应齐全。 (1)手摇湿度计有2支相同的温度计,用净水润湿的纱布包裹在任意一只温度计的水银球外面;测定时手握摇把,使其以120r/min的转数匀速旋转1~2min,待读数值稳定后,读出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温度计的读数差和干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值。(2)使用风扇湿度计时,用发条开动风扇,以形成风速为2m/s的气流,待湿温度计的数值稳定后,读出干、湿温度计的读数,然后查湿度表即得相对湿度值。 第51条 操作湿度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人员不能对着仪器呼吸。 (2)必须在温度计数值变化稳定后再读数。 (3)旋转风扇湿度计的发条时,不要过紧、过猛,以防止上断发条。 (四)空气密度的测算办法 第52条 用空盒气压计测定空气的大气压力,用湿度计测定空气的干湿度和相对湿度,根据简化公式(13)计算空气密度,即 r=(0.003458~0.003473P/T (13) 式中 r空气密度,kg/m3 P大气压力,Pa T空气绝对温度,K;T273t t干温度计读数,℃。 (五)反风演习时的测量 第53条 明确人员分工,每个测点安排相应的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 第54条 将测定各测点和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止运转、反转、再停止运转、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并携带下井。 第55条 准备好各种仪器仪表。 第56条 进行测定 1. 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的测定,要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20min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2. 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反转的时间。 3. 主要通风机反转是,应每隔10min测定1次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4. 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 5. 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第10min、30min进行2次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第57条 测定过程中,要及时向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测量结果。 第58条 收好各类仪器仪表。 第59条 汇总各测点的测量数据,填写反风测风报表。 第60条 协助完成反风演习报告。 七、收尾工作 第61条 填写各类牌板、报表、台帐,做好上报工作。 测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龙煤矿测尘工。 第2条 测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粉尘浓度。 2、提出控制粉尘的意见。 3、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测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测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测尘仪器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防尘的规定。 4、掌握本矿的粉尘源以及防治重点。 5、了解煤尘爆炸的有关知识。 6、了解有关尘肺病的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帮、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第6条 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要每月测定3次。 第7条 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1次。 第8条 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1次。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使用光电测尘器时,要检查电池电压,当低于使用电压时应按要求进行充电。 第10条 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的仪表、工具及附件。 第11条 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要事先选择合适的滤膜并认真进行称重。 1、准备滤膜,常用的滤膜直径为40mm和75mm两种,若是大张滤膜可自行剪裁。 2、称重滤膜要用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放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并进行编号,记录下重量。 3、滤膜称重后放入滤膜盒内,要求滤膜不得有褶皱,滤膜盒盖要拧紧,并置于干燥器内。 4、若采样地点估计粉尘浓度最大不超过200mg/m3时,选用直径为40mm的滤膜。 滤膜固定先拧开滤膜固定盖,并用酒精棉球擦净,再用镊子夹取已称重编号的滤膜,对准底座圈(使滤膜的粗糙面向上)平铺在螺丝底座上,然后放上锥形环使之压住滤膜,再将固定盖套上拧紧。检查滤膜有无褶皱与漏缝,若有时要重新固定。 5、若采样地点估计粉尘浓度大于200mg/m3时,应选用直径为75mm的滤膜纸,并固定成漏斗形。 滤膜固定将滤膜固定圈擦干净后,用镊子将滤膜对折两次成90的扇形,然后张开成漏斗形状,放在固定圈内,使滤膜紧贴在固定圈内锥面上;用锥形环压紧滤膜,将螺丝底座拧入固定盖内,用圆头玻璃棍将滤膜漏斗的锥形顶推向对侧,使其在固定盖内形成滤膜斗。 装好后的滤膜边缘,不能从固定盖的内锥面上脱露出来,滤膜斗要无漏缝,否则重新装好。 第12条 对采样器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时方能下井。采样器流量计要保持清洁,检查锥形管和浮子球是否被油、尘埃玷污,玷污时要用汽油或酒精进行清洗。 第13条 使用光电测尘仪时,要有足够的滤膜纸带。明确测定的地点和个数,下井应带足够量的滤膜纸,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交给非测定人员管理。 五、操作顺序 第14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准备滤膜→现场采样→分析采样→填写数据报表→整理仪器。 六、正常操作 第15条 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 2、采样高度设在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般为1.5m左右。 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m处进行。 4、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m处进行。 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处采样。 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m处进行。 7、在其他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 第16条 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第17条 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 1、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min后再进行采样。 2、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一)粉尘采样器操作 第18条 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L/min),并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在采样器上。 第19条 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mg,但不小于1mg)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 采样持续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1) 式中 T采样时间,min; W粉尘应达到的重量,mg; C预计作业面的粉尘浓度,mg/m3; Q采样时的流量,L/min。 第20条 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样盒内,要求受尘面向上、不要摇晃振动,然后带回实验室称重、分析。 第21条 采样后,应将滤膜放在干燥箱内干燥1h,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水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过大,要先将滤膜放在温度为60~65℃的烘干箱内烘干2h,然后放入干燥器内干燥30min,最后将其置于分析天平上进行称重1次,以后每干燥30min称重1次,直至达到恒重(前后2次称量的差值不超过0.2mg)为止。应记录所称重量。 第22条 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按下式计算 (2) 式中 C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mg/m3; W2采样后滤膜的重量,mg; W1采样后空白滤膜的重量,mg; Q通过滤膜的流量,L/min; T采样持续时间,min。 两个平行样品粉尘浓度偏差率不超过20时为有效样品,并取两者的平均值做为采样地点的粉尘浓度。 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按下式计算 (3) 式中 f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 a、b两个平行样品的粉尘浓度,mg/m3。 滤膜在采样前后的称重间隔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免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第23条 采样地点空气中有油雾时,滤膜要先进行除油。具体步骤是 1、将120号溶剂汽油装入蒸馏瓶中,置于插有200℃温度计的坩埚中,并连通冷凝管,最后接通电源,使油温保持在110℃左右,最高不超过120℃,这时就有汽油被蒸馏出来,用清洁的试剂瓶收集备用。 2、把3个称量瓶编号,并倒入已蒸馏好的120号溶剂汽油。 3、用镊子、止血钳子将采集的带油雾的滤膜对折3次,用止血钳子将折好的滤膜边缘夹紧。在第1号称量瓶中摇动2min,之后再在第2号称量瓶中摇动2min。 4、把除油的滤膜放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并用镊子打开滤膜,让除油剂挥发30min称量。 5、把第一次脱油的滤膜再按上述方法放在第3号瓶中进行第二次脱油,称重结果若是递减,应再进行脱油称重,直至恒重为止。 滤膜上的粉尘和机油浓度按下列式子计算 (4) (5) 机油浓度含油粉尘浓度-粉尘浓度 (6) (二)光电测尘仪的操作 第24条 校正仪器的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并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第25条 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少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 七、特殊操作 第26条 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重新采样。 第27条 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在55℃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 八、收尾工作 第28条 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 第29条 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月报,并及时上报。 第30条 检查仪器、仪表,擦拭干净。 瓦斯抽放检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龙煤矿瓦斯抽放检测工。 第2条 瓦斯抽放检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瓦斯抽放系统中各抽放参数的定期观测、调整、计算和统计工作。 2、 协助抽放系统中辅助设施的安装、维护。 3、负责抽放钻场钻孔参数测定、调整及协助抽放管道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瓦斯抽放检测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瓦斯抽放检测工需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下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2、熟悉瓦斯抽放系统的工作原理。 3、掌握瓦斯抽放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熟悉瓦斯抽放管网的布置。 4、掌握瓦斯抽放系统的设备及系统性能。 5、掌握瓦斯抽放系统管路及配件的安装、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 6、了解瓦斯、二氧化碳涌出、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和规律。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井下各种气体(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按规定设置的瓦斯抽放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要求,并保存完好。 第6条 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的安设、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要求。 第7条 抽放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内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参数,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8条 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前后同行,距离不超过4~6m,在拐弯巷道要互相能观察到人身。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和氧气浓度。瓦斯、氧气浓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汇报。 第9条 抽放管路都应设置放水器、通气孔(自动放水器或者手动汽水分离器)和观测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的装置(孔板或导流管)。 第10条 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安设通往调度室的直通电话,并保证完好。 第11条 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安设瓦斯抽放泵站时,除了必须安设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外,还要设置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装置。 第12条 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四、 操作准备 第13条 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按规定认真检查工具和仪器,保证完好。正常使用检定合格的负压表,负压表必须完好准确。 五、操作顺序 第14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仪器→打开测定接口→连接管路→测定参数(负压、压差、瓦斯浓度、温度等)→填写原始记录→填写瓦斯抽放管理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写报表。 六、 正常操作 第15条 按照工作程序安排,进行巡回检查、观测、检查维护和汇报工作。 第16条 孔板流量计参数测定 1、要使用0~10和0~100的光学瓦斯检定器,先采用0~100的光学瓦斯鉴定器测量,如发现瓦斯浓度小于10以下时,改用0~10的光学瓦斯鉴定器测量。 2、 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吸气端必须与高负压瓦斯采样器的出气端连接,而高负压瓦斯采样器则与孔板流量计上的连接孔连接。 3、 确认连接完不漏气后,用双手推拉高负压瓦斯采样器的活塞手把,根据负压大小,连续推拉8~10下,最后一次推到位的瞬间,立即将高负压瓦斯采样器的吸气口从孔板连接孔上拔出,读取光学瓦斯鉴定器的数值。 4、 检查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一般大于2)时,应查明原因,重新进行检查。 第17条 用U型水柱计观测负压、压差 1、 U型水柱计内按需要添加液体,并选择合适的量程。 2、 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负压或压差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孔板流量计的压力连接孔连接,并使其稳定1~2min,然后读取压力值或压差值。 4、在测定负压时,如U型水柱计内液面跳动不止(负压不稳定、波动大),应检查管路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或者将钻场闸阀关小,将U型水柱计与孔板流量计连接孔连接好后恢复闸阀的正常开启状态。 第18条 用真空表(即负压表)观测负压、压差 1、 真空表量程必须在0~-0.1MPa之间。 2、真空表的接口必须与压力连接孔垂直连接,且不能漏气、堵塞。 3、 测定负压时,测定孔板流量计靠钻场侧一端的压力值读数,即是该管道内的负压值。 4、 测定压差时,分别测定孔板流量计两端压力孔内的压力读数,两个压力值之差即为该孔板流量计两端的压差值。 第19条 使用CJZ70瓦斯抽放综合参数测定仪测定时 1、 操作步骤打开电源开关→通入样气→操作按键。 2、在安全场所(一般在地面或其他全负压通风地点)打开仪器电源开关,仪器预热30分钟。 3、 将随机配的引流装置装入待测气路(确保气流方向正确)。 4、 严格按照导流管上的气体标注方向和气体实际流向,将气体管路连接到导流管上。 5、 仪器初始化完成后,自动进入主菜单界面,主菜单有四个子菜单,分别为“1、测量”菜单、“2、数据”菜单、“3、标定”菜单、“4、设置”菜单,每一菜单前有一数字标号,可以通过按键盘区相应的数字标号即可进入对应菜单,也可以通过按箭头区的方向键来移动光标到需要进入的菜单项,这时该菜单项背景为白色,然后按“确认”键即可进入。 6、 在设置菜单内选择要测量的管道内径(管道内径选择有DN25、DN50、DN80、 DN100、DN150、DN200、DN300、DN500等),仪器能够自动保存上次的设置,如果测定的管道内径不同时,必须更改管道内径选项。 7、假设选择流量量程后,按数字“1”键进入测量菜单,此时仪器内的抽气泵自动打开并抽气测量,等数据稳定后,按“确认”键,即提示是否存储数据,显示器中第二行是待用户要输入的管道编号(根据各工作面的名称2位、钻场编号2位及钻孔编号2位共6位数进行编排号码,以方便记录查询)。用户可以直接操作数字键来输入。第三行提示存储数据条数。输入完毕后按“确认”键即存储当前测量数据并返回测量菜单,按“取消”键放开存储并返回主菜单“测量”,每测定一个数据如无特殊情况都必须保存上井储存至计算机。 8、测量完毕后,存储后按“取消”键退回主菜单。 9、测定完成后,关闭仪器电源,整理仪器升井,数据入库。 第20条 严格按规定对抽放管路及钻孔进行抽放参数测定和调节。 第21条 瓦斯抽放钻场内必须悬挂瓦斯抽放管理牌板和钻孔竣工说明牌板。 第22条 定期观测抽放系统中的放水、除渣装置,手动放水或除渣时 1、 关闭隔离阀门,切断抽放负压。 2、打开进气阀门,使得水箱内外压力平衡。 3、打开放水阀门,放空水箱内的积水或煤渣。 4、正常抽放时,应关闭进气阀门、放水阀门,打开隔离阀门,使得管路内的水或煤渣可以流入水箱内。 5、采掘工作面巷道内自动放水器和汽水分离除渣装置由瓦斯检查员每班进行巡回观测、检查,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维修工要定期对放水器和除渣装置进行清理杂物和维护。 第23条 使用临时瓦斯抽放泵时,应配合瓦斯检查员定期检查瓦斯排放口稀释后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要及时停机进行处理。并检查瓦斯排放口外一定距离设置的安全防护栏,防止其他人员、设备车辆通过。 第24条 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瓦斯抽放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第25条 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26条 需要更换管路、钻孔连接时应按照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维修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殊操作 第27条 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钻孔、钻场或支管的抽放负压,并及时检查瓦斯抽放系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28条 回采工作面在回采之前必须预先对本煤层或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放。所有钻孔在施工完后,要及时封孔连抽,确保抽放时间达到要求。 第29条 抽放钻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须提前申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