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doc
附件1 北祖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汇编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例会与每月安全办公会合并召开。 二、参会人员为矿科室、区队负责人以上领导及要求参会的相关人员。 三、工作例会内容 1、总结本月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提出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相应管控措施调整; 2、分析本月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整改落实的原因; 3、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及工作重点,及时调整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心; 4、组织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的文件和指令; 5、其它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的事项。 四、工作例会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必须由各分管领导牵头,按要求进行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五、安检科必须及时督促、检查各部门、区队对会议决议的事项落实及完成情况。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风险分级管控宣传不但全面、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同时符合矿井宣传工作原则和要求; 2、要通过双预控系统、QQ群、矿内网、牌板等媒介及相关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主要反映出煤矿各风险点; 3、按照制定的教育培训制度切实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的教育培训工作; 4、每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中必须安排有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专门计划或课时和内容; 5、培训方法采用专业分管副总在安全培训中心集中授课和各单位主管技术员在区队会议室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6、年度辨识评估完成后1个月内对入井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且不少于2学时;专项辨识评估完成后1周内进行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7、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前组织对矿长和分管负责人等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训,且不少于4学时; 8、安检科、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到井下现场对职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10、各分管部门做好培训通知、课件、资料、考勤、考试、总结等相关记录并存档备查。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年度辨识评估制度 1、每年年底前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3、安检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4、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辨识评估参与人员、时间、辨识和评估方法、标准、结论等,在结论中应包括本矿存在的主要危害及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5、管控措施是评估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包含技术措施、工作措施和管理措施,措施应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辨识评估结果要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会议有记录、辨识过程原始记录等; 8、辨识人员名单、辨识报告评审人员名单。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项辨识工作制度 专项辨识评估只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就必须开展1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辨识评估时间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 (2)辨识评估人员总工程师、有关业务科室。 (3)辨识评估的重点地质条件、顶板、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4)此种情况下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牵头,其他专业科室配合,分专业开展辨识评估,并将新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分专业补充完善在矿井总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相应的管控措施中,最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5)各专业科室根据设计前的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并存档管理。 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辨识评估时间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2)辨识评估人员分管矿领导、有关业务科室。其中,生产系统、生产工艺和顶板类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主要设施设备和机电运输类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机电副矿长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类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总工程师组织;一通三防、火灾、有害气体等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通风副矿长组织。 (3)辨识评估的重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4)此种情况下的专项风险辨识工作由分管矿领导根据分管业务不同确定牵头单位自行组织,各有关业务科室分专业辨识评估,并将辨识出的新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分专业补充完善在矿井总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相应的管控措施中,最终由牵头单位负责编制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5)各专业科室、各区队根据辨识评估结果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本单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并存档管理。 3、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和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辨识评估时间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和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 (2)辨识评估人员矿长、分管矿领导、有关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区队。其中,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掘进巷道贯通前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通风副矿长组织;更换大型设备或主要设施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新技术实验或推广应用前及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前,新工艺实验或推广应用前及重大灾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生产副矿长组织;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的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 (3)辨识评估的重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4)此种情况下的专项风险辨识工作由分管矿领导根据分管专业不同确定牵头单位自行组织,各有关专业科室分系统辨识评估,并将辨识出的新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分专业补充完善在矿井总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相应的管控措施中,最终由牵头单位负责编制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5)各专业科室、各区队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以辨识评估结果为依据,并体现在安全技术措施中。 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辨识评估时间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 (2)辨识评估人员矿长、分管矿领导、有关业务科室。 (3)辨识评估的重点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4)此种情况下的专项风险辨识工作由矿长组织,分管矿领导参与,安检科牵头负责,各专业科室分专业识别本系统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并将识别出的新的或完善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相应的管控措施,分专业补充完善在矿井总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相应的管控措施中,最终由安检科负责编制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5)各专业科室、各区队根据辨识评估结果指导修订完善相关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5、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1、在行人井口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公示内容完善,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以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人数应符合有关限员规定,入口显著位置悬挂限员牌板; 3、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4、所有公示牌板必须保证全部到位,损坏的或需要更新内容时必须及时更换; 5、安检科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数上限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2020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煤安监行管〔2018〕38号)、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等要求,结合矿井地质状况、生产情况、掘进工艺、瓦斯赋存情况、重大灾害因素分布情况和矿井辨识评估的重大安全风险等,划定重大安全风险区域,并对区域内的作业人数上限做出相应的规定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人员通过辨识、评估分析得出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为重点风险区域; 2、安检科要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置公示牌,公示该区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管控措施、单班作业人数上限; 3、在该区域的生产区队开工前重点通报该区域存在的重大风险及管控措施,并优化劳动组织,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减少加班延点; 4、强化劳动定员管理,做好“三对口”工作,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矿灯领退、井口检身流程,填写相关记录,入井人员必须携带人员定位卡,实现对入井人数统计及分布情况实时监控; 5、合理下达生产计划,严格按照风险区域限制的人数来编制生产计划,合理向所属区域部门下达采掘计划,并督促其均衡生产,不得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 6、优化调整设备检修、巷道修复、物料运输和安装回撤等作业时间,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检修班与生产班平行或交叉作业,避免在同一区域安排多部门、多头指挥混岗作业,合理安排管理人员集中时段(早班)进入该区域检查; 7、合理确定井下劳动定员,调度室应对矿井劳动组织及劳动定员进行合理规划,当产能、工艺装备等安全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按照“能减则减”原则,及时修订定员标准; 8、逐步减少井下作业岗位,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劳动技能,探索实施“一人多岗、一岗多能”,对井下部分作业岗位进行整合; 9、北祖煤矿属于其他类矿井,按照300万t/a生产能力,单班作业人数不得超过400人,采煤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检修班≤30人、生产班≤20人,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16人。 7、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矿领导带班制度 1、严格落实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入井带班,与职工同上同下; 2、矿长掌握并落实本矿重大安全风险及主要管控措施; 3、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相关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 4、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跟踪、记录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带班矿领导在现场发现问题或隐患,本班不能处理或落实的,应通知调度室安排处理,升井后及时填写信息,调度室做好记录; 6、安检科每月要对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进行通报; 7、带班矿领导必须深入矿井重点头面进行带班作业,凡是违反带班作业管理制度的,按矿相关规定追究、处理。 二、区队带班制度 1、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的跟班副队长、班组长掌握并落实该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2、跟班副队长、班组长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3、跟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对不能严格在现场交接班及重大隐患未进行整改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4、接班后(班中、交班后)及时汇报生产影响时间和不安全因素以及本班现场作业人数; 5、各区队遇到有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或特殊情况要随时向矿调度室和分管领导汇报; 6、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按事故类别由相关科室组织落实、追查、通报。 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评估结果应用制度 1、年度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对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等提出意见;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提出指导意见。 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范围和辨识方法确定制度 1、每年底对所有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2、风险辨识评估的范围应覆盖煤矿井下所有系统、场所、区域及高风险作业活动; 3、实现区域全覆盖,可以借助井上、井下对照图,圈定煤矿井上、井下的地理范围,将井田范围进行区域划分,再针对每个区域或工作场所开展风险辨识评估; 4、煤矿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组织对生产全过程按照风险点划分原则,排查风险点; 5、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取“经验对照分析法”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10、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制度 一、安全风险辨识 1、通过对煤矿所有系统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和地点的辨识,确定风险点。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 2、组织对生产全过程按照风险点划分原则,排查风险点,形成风险点台账; 3、风险点台账应根据现场实际及时更新; 4、风险点的等级按风险点内风险的最高级别确定; 5、采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 二、安全风险评估 1、安全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矩阵分析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确定安全风险的风险等级; 2、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对应的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3、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后,应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列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专项和岗位评估后,要完善更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4、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煤矿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煤矿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 三、风险管控 1、根据风险的分级,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一级负责的管控措施,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 2、矿井各生产场所的风险由该区域风险点的责任单位管控;矿井各系统的风险由该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分管部门管控;矿井各专业风险由该专业分管负责人和专业部门管控。 四、风险管控措施 1、风险管控措施类别包括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个体防护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安全、可行、可靠的要求制定风险管控措施。 2、编制安全风险清单。 11、重大风险管控方案制定制度 1、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由矿长组织实施,人员、技术、资金满足要求,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年度辨识和专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每一项重大风险都要单独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3、在重大安全风险中应包含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内容; 4、工作方案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间、资金等内容; 5、管控措施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手段,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6、现场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并有相关的资料和记录。 1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评估报告审核制度 1、年度辨识后由安检科组织,专项辨识报告由分管科室组织评审; 2、各分管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评估报告的技术审核,负责评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的把握,根据实际需要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或指定符合条件的评估人员对指定项目进行技术审核; 3、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全程跟踪评估进程,及时修订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4、评估报告审核内容 (1)所引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有效性和充分性; (2)报告格式和编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危险有害因素、风险点划分、重大安全风险等的辨识和评估方法是否正确; (4)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 (5)评估结论是否正确,所提管控措施是否充分、是否全面、有针对性; (6)评估报告审核完成后,在评审表内签字。 1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化管理制度 1、安检科相关人员及科室以上领导登录自己唯一的账号密码登录平台,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信息进行录入; 2、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要求,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系统运行过程中,各部门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责认真组织分工,对照安全风险管控的相关标准逐级落实,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积极与厂家协调进一步整改完善; 4、由专业人员对系统操作前进行专项培训; 5、监控中心负责系统日常运维工作; 6、相关人员也可同时使用电子邮件、社交软件等通信软件,实现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功能。 1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安检科设置专人全面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纸质或电子资料的收集、管理、存档; 2、档案至少包括风险点台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年度和专项辨识评估文件、检查记录、总结会议记录和报告、年度运行分析报告等; 3、年度和专项风险辨识报告信息档案至少保存3年,其他风险辨识后保存1年,其他相关性文件保存1年。 15、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1、矿长组织对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辨识过程中对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不认真的追究责任,并对分管领导处罚1000元,扣责任科室负责人500元; 2、未按规定及时开展专项辨识的扣分管领导1000元;分管领导每半月未及时开展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或敷衍应付的,追究责任并扣分管领导500元; 3、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未对分级管控文件进行信息化管理,未进行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扣责任人100元; 4、未在行人井口和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牌板污损的,每出现一项扣相关责任人200元; 5、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的,扣相关科室或区队负责人300元; 6、未严格按照管控措施进行落实的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 7、年度和专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执行到现场,导致管控措施失效或造成重大隐患的相关单位,扣分管领导500元,风险区域责任人1000元; 8、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50-200元的罚款; 9、对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应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相应人员进行50-200元的罚款; 10、鼓励本矿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经过查实,视情节给予100-300元的奖励。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