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北祖矿机电管理制度.doc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北祖煤业有限公司 机 电 管 理 制 度 机 电 科 2020年 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1.设备包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按照一定的标准,一定的周期,对设备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隐患,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包机范围 综采队、掘进队、机运队、通风队、车队等单位所辖设备。 3.包机内容 A.各种紧固螺丝。B.各种油质、油位。C.各种机电保护。D.各种机械磨损。E.各类管线、阀件。F.各种故障、隐患。G.设备完好及防爆。 4.包机的标准和路线 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及完好的要求,制定出设备各部件、各系统的安全运行标准,以此标准建立设备包机作业卡,指导包机员按规定路线作业。 5.包机的方式和周期 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日常包机,每班一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精密包机,每日一次。 6.包机目标 按照包机周期建立包机记录,包括设备、部件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及处理结果,缺陷和隐患情况等。 7.包机员的责任 A.根据包机内容,对运行设备进行定时检查,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B.按设备维护、保养流程图及润滑图表,检查生产班组对设备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C.做好包机记录,根据包机记录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和配件需求计划。 D.每旬提交包机报告,总结设备包机情况,评价设备状态和维护保养水平,提出检修、保养重点和包机重点。 8.包机员素质要求 A.包机员必须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管理能力。 B.包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品德。 C.包机员应选择从事三年以上的具有较强业务素质,较高技术能力的现场岗位工作人员。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新安装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由矿科组织交接验收,检修后达不到完好的设备不准安装,安装后达不到完好的设备不准运行。 二、使用中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计算整定正确,动作可靠,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 不失爆,并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三、各种设备的司机、值班人员和维修工, 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对大型固定设备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司机对超载、停用保护和带病运行等不合格使用设备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告。 五、推行预防性计划检修制度,各种设备每日应有 2-6小时维修保养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的停产检修时间。 六、实行维修包机制,定机定人,挂牌留名,责任到人,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七、对四大运转、主变压器和锅炉等重要设备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关键部位要进行包机和定期包机, 并做好记录。 八、认真执行“煤炭工业企业主要设备检测、试验、鉴定期限和要求”的规定, 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要实行分级管理,矿机电科成立设备管理组。根据设备在册台数,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各使用单位也应该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 2.矿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对新到的机电设备必须验收、分类上帐。 并负责检查新设备的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和备品配件、图纸资料是否 齐全,图纸资料应妥善保管。 3.各种设备都要实行帐、牌管理。分别设立设备台帐和设备牌图板。大型设备技术总台帐、设备保管手册。分户设备帐、设备牌图板、大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成套设备管理帐。各单位要建立设备分户帐和设备牌图牌图板。齐备保管手册。 4.为了掌握设备数量、状态,矿机电科设备组每季同各单位设备员清查核对一次设备帐目,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一致。每月深入基层、井下检查设备“动态”管理情况,熟悉井下采掘工作面地点、队组、工程摆布情况,签订回撤设备升井返厂通知书,并做好检查记录。 5.备用、闲置、待修的机电设备,必须建库妥善管理,严禁任意拆套拆卸零部件,做到完好,待修设备分别摆放整齐做到涂油防腐。 6.各单位无权外借设备,如遇到借用关系时,必须经主管矿长批准,设备组办理手续,按公司规定设备租借制度执行。 7.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时,按“设备报废制度”规定手续进行报废,各单位无权自行报废,报废后设备残体,交机电科集中保管,并注销设备台帐。 8.各单位对所用机电设备要加强管理,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各项规定,设备发生事故时,按“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认真追查处理。 9.各单位每月必须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90%以上。待修率降到 5%以下。 10.矿自己检修的设备,要严格执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不合格的不准出厂。 11.外委大修的设备,必须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试验项目要齐全。 1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包括设备检修制度、包机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及设备报废制度等。 设备库保管制度 1、设备库是全矿储备机电设备的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和各种车辆随意进入。 2、各队出库设备或返库设备时,必须有专职设备员或材料员进库办理相应手续,待手续完备后车辆方可进入。 3、设备库存放的设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库随意拆套、拆卸零部件,特殊情况需经矿领导批准,并按要求限期恢复设备原性能。 4、严禁白条、借条或口头发放设备,对不符合手续的或无手续的单位,设备库保管员按规定有权拒绝发放设备。 5、设备库保管员严格按制度办事,如不按规定程序私自发放设备,一经发现按失职论处,并追究责任。 6、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新旧设备分类摆放、排列成行,台台设备有标志牌及设备卡片。 7、严禁露天存放设备,如有特殊原因暂不能入库的,确需在露天存放的,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晒、防锈等措施。 8、设备库房存放的机电设备价值较高,严禁库内吸烟,避免火灾发生。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设备安全运行必须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各队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设备的检修计划,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机电科。 2.矿要每月召开一次月末检修会议,安排好检修的人员,项目及所需的配件,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3.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到期大修的设备由矿机电科负责,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必要时机电科负责技术指导。 4.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坚持定期检修制度,每班有维护保养时间,每天安排检查维修时间,每周安排中型检修,每月安排大型停产检修。 5.采掘,运输设备实行周期性轮换检修,轮换检修在更换工作面时进行。 6.设备检修要严格质量验收,凡进厂检修设备必须按“进出厂验收制度”执行,大型设备停产检修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联合验收。 7.大型固定设备除节假日检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检修时间,每年每台设备停产检修日不得少于 1215天。 8.设备计划检修兑现率要达到 85%,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早期失修,造成后果严重的要追究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9.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要执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10.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 90%。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维护和操作,大型设备和采掘移动设备实行包机制,负责日常维修、检查,实行分片包干的区域负责制。 2.各种机电设备操作的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设备性能,严格按设备性能要求合理使用设备。 3.新安装的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使用中的设备要经常维修和保养,严禁超负荷运行,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整定试验、检查和调整。 4.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制定措施,组织抢修,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机电设备损坏时,要追查责任予以处罚。 5.大型设备必须图纸资料齐全,电气原理图,机械原理图,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操作规程齐全。 6.井下固定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天天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检修记录。 7.综采设备按规定标准检修,主机实行包机制,其它移动设备和电缆,要实行区域负责制,认真做好包机制,区域负责制的检查检修记录工作。 8.各单位要实行每月月底检查检修制,要有检修项目及工程的施工措施。 9.凡入井的机电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在开关上贴有防爆检查合格证,有检查检修卡。现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失爆的立即处理或更换。 10.严禁带电工作和带电搬迁设备,操作高压必须有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11.各单位的大型固定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图纸资料。 12.主要设备要按规定进行技术测试、测定,并认真做好记录。 13.大型固定设备要做到台台完好。 14.主要设备要备有关键的零部件。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工作现场,严格执行上岗检查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定期对所管辖的工作场所进行查岗,矿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区、队级干部每月不得少于二次,机电队长,工长每月不得少于三次。 3.机电科每月5号、15号、25号开展井下机电隐患检查,检查的隐患以五定表形式下发给隐患单位,到期复查。 4.干部查岗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对所辖机房硐室进行循环检查,做到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迅速解决问题。 5.干部查岗应对员工上岗,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各项记录进行审查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签署处理意见。 6.矿、队两级干部,必须安排夜间值班,以便及时处理当班出现的问题及检查夜班的工作情况。 7.大型设备停产检修及处理较大事故,矿、区队两级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检修及事故处理工作。 8.查岗以后,必须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 9.干部上岗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地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生产边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由矿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发生一小时含累计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机电事故,由机电科组织调度室、安监科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上会通报。 2.发生四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及损坏机电设备,机电矿长负责组织 有关人员追查,追查结果上会通报。 3.未遂事故,亦必须追查,情节严重的矿领导组织追查,对事故责任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4.对影响生产八小时以上和造成上万元财产损失或伤亡事故,机电科向矿呈报事故报告,矿领导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追查,找出责任者。 5.发生损坏机电设备的机电事故,机电科,区队必须参加追查,找出责任者,制定防范措施,按设备管理办法定出赔偿损失。 6.每月追查事故所罚款数,统一由机电科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办理扣款手续,对于受奖者也由机电科报给安监科由安监科办理奖励手续。 7.各类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干部工人不接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防爆要求后,方可填写防爆合格证,才能入井使用。 2.防爆设备的检查验收,必须做好记录,填写验收单。 3.防爆设备在运输安装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不得损坏其防爆性能。 4.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不准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接线等。 5.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防爆间隙必须用塞尺进行测量,防爆面必须涂工业用凡士林,不得用其它油脂代替。 6.防爆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必须进行计算,过流整定值准确,并填写整定卡片,保护装置必须合格,动作灵敏可靠,严禁使用铜保险。 7.各种电缆在安装中不得出现不合理接头,必须用线盒或冷补,不允许用冷包处理。 8.在馈电线路上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并且灵敏可靠,局扇必须设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9.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经区队机电队长、工长、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投入使用,并填好采掘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 10.井下严禁使用非防爆设备。 机电防爆检查组管理制度 一、防爆检查组的组成及职责 1、成立以机电科长为组长的防爆领导小组,机电科的相关人员和工队的防爆检查员负责日常防爆检查工作。 2、防爆检查人员受机电科长直接领导,统管全矿的机电设备的日常防爆和完好检查。 3、防爆检查组负责宣传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机电防爆方面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新技术要求,组织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全矿员工的业务素质。 4、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跟踪评定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 5、配合机电科做好全矿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评审定级工作。 6、协助机电科的其它工作人员完成井下设备的清查、大项材料的管理、小型器材的管理。 二、机电防爆检查制度 1、机电防爆小组专职人员必须每天对各自的责任区域内的机电设备的防爆完好进行检查。 2、每旬配合矿质量达标检查评定小组对全矿的机电质量标准化进行评审和定级工作。 3、跟踪检查每台机电设备从入井到安装及使用的全过程的防爆及完好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机电科汇报。 4、监督、检查各生产队组的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情况。 5、 监督、检查各生产队组电器设备的短路试验、漏电试验等继电保护试验工作。 6、每旬对井下的保护接地进行一次检查,每月配合机电科做一次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 7、井下发生机电事故专职防爆员必须赶到现场,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汇报到机电科,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电缆管理制度 1.各单位电缆的领取、发放、回收等工作,应由矿设备管理组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没有编号和没有合格证、非阻燃的电缆下井使用。 2.电缆要统一编号管理,凡使用新领、待用的电缆都要进行编号管理,做到帐、卡、物一致。 3.各生产单位使用的铠装电缆,橡胶电缆等要按规程的规定使用,吊挂、维护,上齐标志牌,包括电缆的规格、长度、用途等内容。 4.各单位需设有一名兼职的电缆管理员,负责建立电缆网、牌板、电缆安装使用台帐。 5.安装、运行中的电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电缆割断,不得将电缆随意剁头,否则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电缆在使用中,发生破损、压坏、断相、进水及绝缘降低等故障,需火补干燥的电缆,由使用单位负责升井,送到检查单位进行检修。 7.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电缆定期预防性试验制度,有试验项目、工作计划及技术措施。 8.机电科要建立并执行电缆事故分析制度、分清事故类别、分析事故原因、处理办法,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9.机电科要建立电缆领取、回收制度。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小型电器设备必须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大小线盒、电铃打点器、防爆电话、各种操作按钮等。 2.小型电器设备必须编号入帐、建卡、做到标志明、数量清、帐、卡、物保持一致。 3.供应单位所购入的小型电器设备要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 4.要经常深入区队、入井检查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否有丢失及浪费情况。 5.各生产区队要明确小型电器管理员,具体负责小型电器的管理和使用,在发放和使用过程中,要有发放的手续和相应的记录。 6.小型电器的使用要有计划,有分析、要提高维修质量和周转使用率、降低费用。 7.小型电器设备应上齐标志牌,检验合格后防爆入井合格证。 8.小型电器的合格率要达到 95%。 9.小型电器的防爆率要达到 100%。 矿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矿灯的使用和管理,特编制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第二条 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第三条 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第四条 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发现使用人员交还矿灯不及时,随地乱丢、乱放罚款20元。在井下拆开灯头修理矿灯者按“三违”处理。 第五条 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每漏报一次罚款10元。 第六条 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第七条 个人专用矿灯不得随便转借它用,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八条 充电工对升井后交还的矿灯应认真检查和充电,如发现矿灯亮度不够,达不到正常使用时间。每发现一盏罚充电工20元。 第九条 机电部门根据矿灯的使用寿命,定期编制购置计划,及时补足备用矿灯数量。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小组工作范围 A.负责对所辖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以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和盘用电工仪表的校验。 B.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 C.执行新装中小型设备的验收试验。 D.协助上级公司电气试验室在本单位所进行的电气试验工作。 2.电气试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掌握电气试验的规程和规范,并要保持相对稳定。 3.电气试验人员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定。 4.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5.在井下做电气试验时,瓦斯浓度必须在 1%以下,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监护,方可进行试验。 6.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经国家审定合格的产品,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7.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8.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有专人监护,电流互感器二次不能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不能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9.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仪表误动和防止运动中设备跳闸的措施。 10.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程作业,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 11.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周期,试验标准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经矿机电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12.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历年试验资料和档案,对试验结果全面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油脂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油脂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职责明确,检验有据,使用合理,扭转由于设备部件润滑不善,磨损大,事故多的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油脂管理领导机构,每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设备油脂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月末评比,并纳入质量标准化检查之中,兑现奖罚。 3.煤矿用各种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要求,使用兑号油油脂。 4.物资供应部门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严格按标准采购合格油脂,分清类别,妥善保管,严格把好发放关。 5.要设一名专职油脂检查员,建立设备油脂使用台账,汇清设备名称、型号和每个注油点的用油品种,牌号和加油、换油周期等内容。 6.油脂检查员要不定期对井上、下各种设备的油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把现场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落实责任,进行处理。 7.各使用、检修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负有对设备油脂使用情况的指导,检查、监督责任,将油脂的使用落实到司机、运转工,对所包的机台,必须掌握注油的牌号、注油部位、注油量、注油周期。 8.采煤机、掘进机、运输机等设备的减速箱,必须按规定要求加注油,凡在检查中或回厂检修时,发现减速箱使用干油的,将追究使用单位责任者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9.各检修单位对出厂的设备要认真检查,严格执行验收标准,保证密封良好,不渗漏油,对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油情况,要包赔使用单位检修费用,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10.使用单位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野蛮装卸,致使设备损坏、漏油、由使用单位按设备配件原价赔偿,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 11.由于特殊原因,需使用代用油脂的,使用单位必须提报书面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12.各检修、使用单位领导要带头组织学习油脂管理业务,提高素质掌握标准,提高认识,将油脂使用的好坏,当做安全重大隐患对待,真正将油脂管理落到实处。 设备润滑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和“油料二级过滤”的规定。 2.要制定年度设备清洗换油计划表,计划尽量同大、中、小修计划结合起来,并严格执行。 3.经常检查设备各油器的油位,按设备换油计划在有操作工、维修工的配合下,对设备进行清洗换油。 4. 维修工严格按润滑图表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状况和油箱的洁净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润滑记录。 5.新设备在试车加油前,必须将内部防锈油彻底清洗干净,第一次清洗换油应在使用一个月之内进行,第二次清洗换油按设备换油周期进行。 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按巡回检查表认真执行。 2.交接班时,由交班司机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 2小时(配电每 1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 3.填写记录时,凡有数据的均应如实填写。 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 2年以备检查。 5.在巡回检查中如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 设备检查试验制度 一、设备检查 1.设备安装、使用单位在领用设备时,应对各设备的各种性能、状况做详细的检查,并取得相应的各种合格证。 2.设备安装竣工后,应按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做全面的竣工验收,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3.专用设备应严格按照小列要求检查。 (1).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每班至少对所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设备管理技术点每旬至少对所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月底将本单位设备存在问题汇总报机电科。 (3).设备管理组,每半月至少对全矿再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汇总检查结果,编报有关报表。 二、设备试验 1.所有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后,都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运转,方准正式交付使用。对较大型的设备或较复杂的系统,要编制相应的试运转规程,各种设备试运转均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使用中的设备(大型),每班运行前,都要进行不少于 10分钟的试运转。 3.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技术测定试验,均严格按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规程的要求,按时进行,并做好测试资料的整理存档。 4.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均按相应的有关规定按时进行试验,并将试验资料整理存档。 5.电气设备的试验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 停送电、停送风制度 一、停送电制度 1.调度室值班人员在其值班期间为本矿供电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调度人员指挥,并接受调度命令。 2.调度室人员发布命令后,应对其命令的正确性负责,并冠以“命令”二字,同时双方都要做好记录,由受令人复诵命令并经调度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报告执行情况和执行完毕时间。 3.检修或施工线路需停送电时,应由申请停电单位填写工作票,由矿机电科负责人签字,分管矿领导批准后,交由变电所执行。 4.变电所进行卸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对操作各项操作内容及顺序核对无误后,经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5.变电所进行停送电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6.变电所停电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开关机械闭锁装置要锁好。 7.按工作票停电的线路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申请停电单位指定专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送电。 8.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变电所值班人员有权先操作后汇报。 A.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 B.发现变电所内设备出现异常或发生事故。 C.规程明确规定的其他操作。 9.地面变电站(所)高压如有跳闸,值班员在不超过一分钟内有权向地面各回路试送一次,但控制电容器和井下回路不准试送,待查明原因后,接到矿指定人命令后,方可送电。 10.矿井 10KV及以上变电站(所)各开关的操作,必须由值班人员进行,其他人员均无权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 11.故障停送电 (1).停电时,现场负责人要向调度值班人汇报故障原因,调度值班人员下令变电所停电。变电所停电后值班人员向调度汇报执行情况。确认停电后,调度值班人员通知检修负责人已停电,之后检修人员验电、放电、装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操作。 (2).送电时,由检修负责人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检修完毕,可以送电,变电所接到调度值班人员送电命令后方可执行操作。 二、停送风制度 1.调度室值班人员在其值班期间为本矿供风运行操作和事故的处理指挥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调度人员指挥,并接受调度命令。 2.检修或施工需停送风时,应由申请停风单位填写工作票,有矿机电科负责人签字,通风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由调度室协调安排时间执行。 3.停风时间由调度室值班人员下达执行。 4.工作完毕报告调度室值班人员,送风前由调度室通知各队用风单位,如无异常情况,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送风。 5.故障停送风停风时,现场负责人要向调度室值班人汇报故障原因,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负责单位进行检查抢修。 6、抢修完毕后,工作负责人要立即汇报调度,有调度命令送风。 7、送风后,检修人员要对维修的管路进行巡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离开。 8、地面主风机突然停风后,主风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另一台风机,供风正常后立即汇报调度,同时查找故障原因,并组织人员立即抢修。 9、如果双回路全部停电,不能及时开启风机时,应立即向调度汇报,由调度通知井下撤人;同时联系变电站值班人员立即恢复送电,然后开启风机,恢复供风。供风正常后,汇报调度,并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立即抢修。 10、主风机倒扇或故障停风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两台风机损坏或上级变电站故障除外),超过10分钟不能恢复供风者,处罚值班人5000元,同时区队负责人2000元,责任单位10000元。列为重大事故,由机电矿长主持追查分析,追查结果上会通报。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机电、运输系统各机房、硐室、重要车间等处为要害场所。所有要害场所门口必须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和“场所名”牌。 2.进入要害场所参观、检查、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持有矿机电部门的介绍信或矿机电管理人员陪同,方可入内。一切闲杂人员均不得进入要害场所。 3.有进入要害场所的外来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要害场所外来人员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4.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场所要张挂醒目的警示牌,如“严禁烟火”、“请勿喧哗”等。 5.所有进入要害场所的人员不得妨碍值班操作,不得操作设备,要遵守该处各项规章制度。 6.要害场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值班人员要保持该处清洁,整齐。 7.要害场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在接班人员未到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可伸缩皮带机管理制度 一、可伸缩皮带输送机完好标准 1.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 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厚度的 1/2. 3.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 4.中间架平直无开焊,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5.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 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平米,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得超过带宽的 5。 6.接头卡子牢固平整。 7.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过滚筒或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损机架。 8.牵引小车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 9.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 1/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 17米。 10.张紧绞车灵敏可靠,张力符合要求。 11.制动装置各传动杆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咣,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1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 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 60,制动可靠。 13.速度保护、防滑保护、跑偏保护、断带保护、烟雾保护、撕裂保护、自动喷雾、堆煤保护、温度保护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4.所有安装在皮带机上的扩音电话,必须能正常工作。 15.闭锁开关必须灵活、可靠。 16.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17.卷带装置必须能正常卷带、取带、卸轴方便。 二、处罚规定 1.皮带不跑偏,底带有一处磨到 H架子,罚款 200元。顶带有一处超过滚筒和托辊边缘,罚款200元。 2.托辊齐全完好,缺一个托辊罚款 200元。 3.所有清扫器完好齐全,皮子高度不低于 30mm,低于 30mm罚款200元。 4.接头卡子完好齐全,有一处损坏、裂口,罚款 200元。 5.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 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 0.3平方米,中间纤维层磨损面宽度不得超过带宽 5,每发现一 处罚款 200元。 6.闭锁开关灵活可靠,拉绳齐全完整,有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 200元。 三、皮带机回撤、回收要求 1.皮带件回撤时,必须保护好各零部件,不得损坏,如损坏由任单位照价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2.H架子、纵梁、托辊、带面、闭锁、电缆的回收率要求为 100,销子、固定螺栓回收率 85。 3.带面回收时必须从接头处拆开,不得随意断带,否则罚款3000元。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所用微机必须专人专用,其他任何人不得乱用。严禁用此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2.下班后必须将电脑关机。 3.对于全矿设备按照规定分类,对设备进行上账。新进设备及时建档建账。电子版上设备明细表所表明必填项目必须真实详细填写。 4.设备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微机相符。 5.机电科长每周对该项管理进行检查一次。 机电管理处罚规定 一.电缆管理 第一条10KV电缆受挤压或损坏护套露出铠带者罚款 500元 第二条10KV电缆损坏护套且露出芯线但未造成停电者罚款 500元 第三条10KV电缆严重损坏造成顶电停产者罚款 1000元 第四条低压电缆吊挂必须用钢绞线或铁丝拉直,上电缆钩否则罚款 100元 第五条电缆 5-20米不吊挂或吊挂不整齐者罚款 200元 第六条电缆 20-50米不吊挂或吊挂不整齐者罚款 200元 第七条电缆被埋或在水沟内者罚款 200元 第八条吊挂电缆互相交错者罚款 200元 第九条10mm 2以上电缆连接必须使用接线盒,不得对接,否则 罚款 200元。 第十条电缆护套损坏,其伤痕宽度不大于电缆直径的 1/3,长度不大于 200mm,冷补后表面光滑且不渗水,否则罚款 500元。 第十一条电缆有破口露芯线或明接头、鸡爪子罚款 1000元。 第十二条电缆水管混敷在一起罚款 500元。 二.电气设备管理 第十四条开关不上架或没有各标志牌者,有一台罚款 200元。 第十五条开关整定大于额定值 1.3倍或保护不起作用者,罚款 300元。 第十六条保险大于额定熔丝 2倍或用铜丝代替者,罚款 300元。 第十七条防爆面生锈者或防爆面无油者,罚款 200元。 第十八条设备上下腔贯通或接线跨接者,罚款 200元。 第十九条接线腔出现杂物或接线腔不干净者,罚款 200元。 第二十条接线出现毛刺、压胶、裸露长、芯线破口者,接地芯线未超出最长导电芯线 1/3者,罚款 200元 第二十一条接线柱螺丝松或缺一个弹垫螺丝,罚款 200元(依次加倍)。 第二十二条防爆接合面紧固件缺一条螺丝,罚款 200元(依次加倍)。 第二十三条防爆接合面紧固件有一条螺丝松动,罚款 200元(依次加倍)。 第二十四条防爆结合面间隙不符合规定者(失爆),罚责任人 1000元,责任单位班组10000元。 第二十五条喇叭嘴胶圈大或有锯齿直径大于 2mm,无金属圈,喇叭嘴松,未压紧电缆者都为失爆,罚责任人 1000元,责任单位班组10000元。 第二十六条小喇叭嘴不允许出动力线,否则(失爆),罚责任人 1000元,责任单位班组10000元。 第二十七条喇叭嘴无挡板、金属圈、胶圈或挡板,金属圈、胶圈反安装者(失爆),罚责任人 1000元,责任单位班组10000元。 第二十八条小喇叭嘴若正向拧一圈者为(失爆),罚责任人 1000元,责任单位班组10000元。 第二十九条机械闭锁不起作用者,无手把或短手把者,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没有辅助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或不合格者设备外壳不接地者,接地导线面积不够者,罚款 1000元。 第三十一条各配电点没有灭火器和沙箱,通知整改后不执行者,每次罚款 500元。 第三十二条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开关带电者,罚款 1000元。 第三十三条设备外表不清洗者或有杂物每发现一台,罚款 200元。 第三十四条开关外壳有凹凸现象的,深度不大于 5mm,直径不大于 50mm,否则罚款 1000元。 第三十五条开关底座变形者,罚款 200元。 第三十六条开关作接线盒使用者,罚款 200元。 第三十七条煤岩综保甩保护直接或背死接触器者,罚款 500元。 第三十八条电钻综保指示灯不亮者,罚款 200元。 三、机械部分 第三十九条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罩,否则罚款 200元。 第四十条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合金塞不起作用者或用木楔背死者,罚款 500元。 第四十一条机械漏油或表面脏,有杂物堆放,维修或不及时清理者,罚包机人,罚款 200元。 第四十二条机器注油太多或太少者,维修不到位者,罚包机人,罚款 200元。 第四十三条各看点司机、值班员,因脱岗、离岗或在岗期间干其他活造成设备事故的,视设备损坏程度和影响时间给与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四十四条设备因人为维护不到位,造成停产或部件损坏,罚单位(按照损坏程度和经济价值而定),影响矿井主系统超过 2小时以上的由矿调度室组织调查,拿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五条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发现的问题,本办法中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一条问题罚款300元;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一条问题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操作者 200元 1.泵体安放平稳,运行可靠,各零部件完好无缺,泵体周围无浮煤、积水、淋水及杂物。 2.螺钉、螺帽、死堵、销子齐全、完整紧固。 3.接头和各种阀、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动作可靠。 4.高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 5.储能器不漏液,安全阀、卸载阀动作压力符合规定。 6.压力表准确可靠,误差不超过 0.1MPa。 7.液压油清洁无变质现象。 8.电动机运转声音正常,保护装置符合防爆要求。 9.采煤机各部件螺栓齐全、牢固。 10.各把手、按钮灵活可靠。 11.截齿齐全锋利,安装牢固。 12.喷雾、冷却装置工作良好,水压流量应符合设备出厂要求,无水不开机。 设备淘汰、报废管理办法 设备的淘汰、报废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的最后环节。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