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金煤业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
黔金煤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目 录 安全操作规程6 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9 采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 人力掘进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4 装岩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 把钩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7 人力运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8 变电所值班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 提升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 主通风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 固定排水泵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 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5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6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7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8 内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1 采掘机电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2 矿灯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4 斜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5 斜井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 小绞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6 带式输送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8 测风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9 局部通风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0 风筒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1 瓦斯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3 安全检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5 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6 瓦斯抽放泵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7 防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8 测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9 隔爆设施安设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0 自救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2 检身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3 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4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5 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6 井下钻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7 爆炸材料押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8 爆炸材料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9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0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1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2 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4 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5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6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7 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8 安监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69 生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0 通防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1 机电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2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73 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4 运销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5 供应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6 保卫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7 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78 供应部仓库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79 综合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0 火药库主任安全责任制81 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2 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3 机电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4 通风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5 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86 安监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7 采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8 机电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9 通风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0 调度室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1 安监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2 综合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3 财务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4 调度室业务保安责任制95 供应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6 机电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7 人力资源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8 生产部业务保安责任制99 通防部业务保安责任制100 运销部业务保安责任制101 采煤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2 掘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3 通风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4 机电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5 瓦检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06 安监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07 采煤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08 采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09 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10 变电站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1 掘进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12 主扇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13 瓦检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14 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5 放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16 火药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7 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18 皮带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9 皮带输送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20 皮带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21 刮板输送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22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23 小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24 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25 翻车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26 仪器仪表修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27 信号工、挂钩工安全责任制128 井口验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29 耙斗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30 电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1 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2 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3 地面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4 地面维修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5 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6 群监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7 通风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8 锅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9 瓦斯抽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0 防突工岗位责任制141 安全操作规程 采煤打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检修钻机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 内随意拆卸和检修钻机。 第3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 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 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 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 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杆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 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 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固定时。 8. 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 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 风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 3. 风钻外壳超温(600C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 钻杆严重震动时。 第6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7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 第8条 溜子运输工作面应在停溜后打眼。 第9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应该遮盖钻机。 第10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1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 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 用木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 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第12条 打强制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3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方可作业。 第3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4条 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等规定允许的物料时,必须严格执行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第5条 启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或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6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7条 掐、接链条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应面向刮板输送机,并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利于随时观察刮板输送机的运行情况。 第8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身体的主要部位,尤其是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合放气一段时间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的性能合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毫米或无备用泵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第3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4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5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要对水质定期进行化验测定,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6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支柱供液应不小于18兆帕。 第7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第8条 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畜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第9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第10条 要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1. 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按一定方向旋转过滤器1~2次;检测两次乳化液浓度。 2. 每天检查一次过滤网芯。 3. 每10天清洗一次过滤器。 4. 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5. 每季度化验一次水质。 6. 了解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检查鉴定和故障保护装置检查结果(由专管人员分别每周和每月检查一次) 第11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虑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第12条 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停泵还是开泵的工作其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采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采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与采煤有关的各项规定以及其它工种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采煤工必须在完好支护的保护下工作。 第3条 从采空区向外清理浮煤时,必须用长把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内。 第4条 采煤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长汇报。 第5条 若遇拒爆或熄爆,必须找班组长和爆破工进行处理,严禁自行挖掘和处理。 第6条 在采煤中发现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捡出,交爆破工保管。 第7条 矸石应置于采空区内,不得放于溜槽。 第8条 采煤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要随时观察支护状况,发现失效、卸压支柱,必须立即通知班组长进行调整加固。 第9条 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失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10条 在炮采工作面采煤时,要采用喷雾装置进行撒水防尘。 第11条 浮煤清理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岩石底板工作面采煤时要采煤到底,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否则应通知班长安排先打替柱。 第12条 严禁站在输送机上作业。 第13条 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不准作业。 第14条 炮采工作面必须及时支设临时支柱和贴帮支柱,否则不准采煤。 第15条 溜子道 1. 铺设的溜槽要平直。 2. 处理溜子脱节应将溜子停下。 3. 大块煤、矸要用铜锤及时破碎处理。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掘进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第3条 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4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5条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6条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 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的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 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 工作面拒爆、残暴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 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 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 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排除时。 8. 钻孔突然意外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9. 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8条 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9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第10条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佩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1条 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12条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3条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4条 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5条 钻眼时,钻杆不许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许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16条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炮泥把眼口临时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7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渣打眼等措施。 第18条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人力掘进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人力掘进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 第2条 掘进工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第3条 掘进中发现拒爆、残暴、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捡出,并交给爆破工。 第4条 掘进工作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顶板不设支护的除外),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1. 在架棚支护的巷道内,要先扒两侧的煤、矸,然后扒中间。每扒够一个棚距及时进行架棚支护。 2. 在锚杆支护巷道中工作,每够一个支护排距,必须及时进行支护。 第5条 由上向下掘进斜巷使用矿车出矸的,必须设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上端应设置阻车器,下端上方必须设置坚固的遮挡,遮挡至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倒拉绞车由下往上掘进斜巷时,绞车上方及斜巷下端必须设有坚固的遮挡,掘进工作面装车地点要设阻车装置,其至装车地点和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 由下向上掘进装岩时,矿车下方不得有人,人员要靠巷道两帮站,并注意上方煤矸滚动,以免煤矸滚动或装车不慎煤矸伤人。 第7条 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 第8条 向矿车装矸时,不要装得太满,煤矸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 第9条 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把工具放好。 装岩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装载机(含各种型号装岩机、装煤机、下同)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装载机司机应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一般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第3条 必须坚持使用装载机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第4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5条 在淋水条件下工作,电器系统要有防水措施。 第6条 检修或检查装岩机时,必须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第7条 检查顶板是否坚实,支护是否牢固。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导向轮、尾轮悬挂正确,安全牢固,滑轮转动灵活,禁止将尾轮挂在棚梁和作为支护的锚杆及其它支护体上。 第8条 机器各部位清洁,无煤、矸压埋,保持通风,散热良好;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应在顶棚上妥善遮盖. 第9条 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靶斗作业段的上方。 第10条 装耙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第11条 钢丝绳应在滚筒上排列整齐,其磨损、断丝不得超过规定,耙装机绞车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闸带间隙松紧适当。 第12条 在装岩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司机操作一侧至巷壁的距离必须保持在700毫米以上,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巷道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倾斜巷道倾角大于20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第13条 通讯、信号灵敏、清晰、耙装机照明良好。 第14条 机器各部位连接可靠,连接件齐全,紧固,各焊接件应无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各润滑部位油量适当,无渗漏现象。 第15条 供电系统正常,电缆悬挂整齐,无埋压、折损、被挤等情况。 把钩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联结装置的选择。 第3条 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4条 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输的要求。 第5条 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第6条 严禁用代用产品代替联接装置。 第7条 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8条 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第9条 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 第10条 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 第11条 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第12条 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人力运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人力运料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运料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第3条 装卸和运送物料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物料规格、品种、数量进行。 第4条 在架线巷道装卸、运送物料时,必须注意人员或物料不要碰触架空线,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第5条 在平巷装卸时,必须先用木楔将矿车稳住。 第6条 在斜巷装卸时,不准摘绳,在斜巷卸料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在料车下方安设防止物料下滑的设施,否则不准卸料。 第7条 运料时,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电器设备及管、线。 第8条 在有运输机的巷道内搬运材料时,要和司机联系好,人行道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运输机时,必须停机搬运。 第9条 推料车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不得同时打开,也不准用车撞门。 第10条 斜巷运料时,人员要躲开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伤人。 第11条 装运超高、超宽、超长、超重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制定专门措施。 变电所值班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2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3条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4条 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第5条 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第6条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第7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以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8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9条 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 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0条 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停送刀闸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第11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第13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第14条 严禁使蓄电池过充、过放电。 第15条 变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窜,变电室无漏电现象。 提升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能独立操作。 第2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和打闹,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操作。 第4条 提升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5条 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起动。 第6条 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和”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7条 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⑴将安全闸手把移至闸位置。 ⑵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⑶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⑷取下控制器钥匙并挂警示牌。 第8条 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做到 1.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并经信号工同意,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第9条 提升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要求 1.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操作期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3.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名司机代替。 4.对监护司机的警示性喊话,禁止对答。 5.摩擦轮提升绞车司机应随时注意检查钢丝绳有无滑动现象,保证防打滑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主通风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 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 第4条 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 第5条 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第6条 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第7条 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 第8条 协助维修工检查维修设备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9条 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 第10条 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 第11条 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 第12条 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 第13条 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 第14条 工具、备件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第15条 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 固定排水泵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2条 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主排水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 司机。 第4条 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 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 操作高压电器时 ⑴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⑵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⑶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3. 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 ⑴电动机故障未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 ⑵水泵或管路漏水。 ⑶水泵不能正常运行。 ⑷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 ⑸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 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第5条 井筒与水泵之间的斜巷内,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乱脏物。 第6条 应定期检查防水门,关闭应符合要求。 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实习司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 第2条 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 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 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 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⑴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⑵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⑶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⑷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⑸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第4条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一下要求 1. 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 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 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0C,双缸不得超过1600C。 4. 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0C。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第2条 上班前禁止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动和自滑的措施。 第4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5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6条 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8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严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9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第1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第2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5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 并挂有“有人作业”警示牌。 第6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7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在一定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9条 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1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 外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2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3条 在线路施工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工作装。 第4条 外线高空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第5条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带,蹬杆前应检查蹬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可靠,木杆腐朽严重者,应采取可靠的放倒措施,方可蹬杆。 第6条 新立的电杆, 在基坑没有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 第7条 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端头上。 第8条 在有过往行人地段时,应在施工杆周围架设防护栏,禁止行人靠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第9条 杆塔施工时,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扔物件。 第10条 攀登杆塔时应检查随身物件,以防坠落。 第11条 高空作业时,要有防止工具、金具坠落的措施,地面应有人监护。 第12条 倒闸操作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时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倒闸操作应按规定顺序逐项进行,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3.雷雨天气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雨措施。 第13条 在变压器台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 第14条 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先行拉开电源开关,但事后应立即向变电所值班员及领导汇报。 第15条 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由两人进行。 2.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 3.拉合高低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 4.变压器台上的以防性试验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5.落地式变压器台,应设遮拦并加锁。 6.对停电的电容器或有电容的线路或设备,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要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经重复放电、验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16条 挂接地线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压后,各工作班应立即在工作地段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如有电压感应到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2.同杆架设多层电力线路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4.若杆塔无接地下引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米。 5.接地线应有接地合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严禁使用其他导线用作接地线合短路线。 第17条 带电作业按水力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各项规定执行。 第18条 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必须使用铜铝过渡线夹。 第19条 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第20条 对任何违反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内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矿井内线电工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第2条 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