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措施.doc
生产作业安全个体防护措施 1、 个体防护用品是指根据生产过程中不同性质的有害因素,采用不同方法,保护肌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伤害,从而达到防护目的的用品人。 1、 国家规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2、 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需穿戴防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防尘服等。 3、 接触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毒用品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4、 有物体打击危险的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 5、 层高两米以上作业的场所必须系安全带。 6、 从事可能造成对眼睛伤害的作业,必须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具。 7、 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机械绞碾,夹卷伤害的作业,必须穿戴合体工作服,女工必须戴防护帽,不能戴防护手套,不能佩戴悬露的饰物。 8、 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工作场所必须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9、 从事接触酸碱的作业必须穿戴防酸碱工作服。 10、 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使用救生用具。 11、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12、 从事电气作业应穿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蔽服。 13、 高温、高寒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高温辐射及防寒护品。 二、 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需注意 1、 必须穿戴经过认证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2、 须确认穿戴的防护用品对将要工作的场所的有害因素起防护作用的程度,检查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等。 3、 要严格按照护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能超极限使用,有能使用替代品。 4、 穿戴防护用品要规范化、制度化。 5、 使用完防护用品要进行清洁,防护服务器要定期保养。 6、 防护用品要存放在所定地点、所定容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