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管理制度.docx
官地矿双重预防机制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目标 一提高干部职工风险管控意识和工作能力,促进双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使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三使职工了解本岗位风险,掌握岗位风险管控措施。 二、培训组织 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各副矿长、总工程师、 部门单位培训中心、安全监察处 三、培训职责 1、领导组组长对双重预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常务副组长负责双重预防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督促制定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 3、领导组各成员负责按照矿年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组织分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工作。 4、安全监察处负责建立矿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名单,每年针对辨识评估小组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编制培训课件,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区队培训工作情况。 5、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场地,设备的提供,资金等保障。 6、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培训,重点学习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并形成培训记录。 四、培训内容 每年应组织职工开展有关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前组织对矿长和分管负责人等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训,且不少于4学时; 2、年度辨识完成1个月内对入井(坑)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培训,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以及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且不少于2学时;专项辨识评估完成后1周内,且需在应用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应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人员了解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掌握自身职责并严格落实; 3、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生产、 技术、安全科室(部门)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且不少于4学时 4、每年至少对入井(坑)岗位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 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且不少于2学时。 五、培训对象及方式 1.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安全监察处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可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中增加双重预防培训内容或开展专项培训。 2.职工培训将双重预防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安全培训中,可由各单位技术人员组织培训。 3.新职工的培训在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中,增加双重预防机制内容。 六、培训要求 1.安全监察处要制定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保存培训记录。培训宜安排在年度辨识工作开展之前进行。 2.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全员覆盖。 3.各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培训要保存培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考勤、教案及课件、考试试卷、成绩单和受训人签名等。 4.安监处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