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制度.docx
官地矿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我矿双重预防体系的高效运行,加强对风险点的管控,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风险因素,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官地煤矿所属各科室部门和生产区队。 三、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办法 1、各专业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重大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奖励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500元,专管员200元。没有完成(或没有按要求完成),对责任人对等处罚。 2、每旬各专业未按时按要求交回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的检查分析,处罚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500元、专管员200元。 3、各专业旬度检查分析未按规定内容、格式等要求的,有一次对专管员处罚100元。 4、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问题轻重给予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5、无故不按时参加安监处通知的各类会议,处罚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300元。 6、各专业未按规定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处罚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500元。 7、相关单位须对职工组织培训学习矿井年度和专项的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培训记录符合要求,有考试卷且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否则对专业负责人处罚1000元。 8、各相关单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各岗位工的风险告知卡,工作时随时携带,熟知告知卡内容,严格遵照执行,本项工作对单位负责人以1000元的对等奖罚。 9、每月按规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项工作的专业,奖励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500元,专管员200元。 10、季度三个月都按要求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项工作的专业,奖励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各1000元、专管员500元。 四、考核频次 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各车间(部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工资相挂钩。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