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doc
ICS 73.010 D 09 备案号18912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272006 代替 MT/T692-1997 煤 矿 瓦 斯 抽 放 规 范 Code for coal mine gas drainage 2006-11-02 发布 2006-12-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AQ 1027-2006 目 次 前言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各定义1 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3 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 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 7 瓦斯抽放方法7 8 瓦斯抽放管理8 9 瓦斯利用10 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10 附录 A(规划性附录) 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44 附录 B(规划性附录) 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14 附录 C(规划性附录) 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16 附录 D(规划性附录)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17 附录 E(规划性附录) 主要单位换算19 AQ 10272006 前 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 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颁布 的煤矿安全规程 、原煤炭工业部 1997 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 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代替 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范 。 奉标准与 t 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范MT/T 692 一 1997相比内容上有了 较大增加 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内容 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 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 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 增由 B 了瓦斯刺用 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忙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永山、王魁军.邱宝杓、张兴华、高坤、曹垚林、 富向。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方 法、瓦斯抽放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 放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放方法的抽放率、瓦斯抽放临近系统监测 参数的指标要求和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MT5018-96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2004 年版)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1997 年版) GB50487-19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瓦斯抽放 gasdrainage 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3.2 未卸压抽放瓦斯 gasdrainage without pressure relief 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主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3 卸压轴放瓦斯 gas drainag witj pressu elisf, 3.4 本煤层抽放瓦斯 gas drainage from extracting seam 抽放开采煤层的瓦斯。 3.5 邻近层抽放瓦斯 gas drainage adjacent seam 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 线、岩层)的瓦斯。 3.6 采空区抽放瓦斯 gasdrainage from gob 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前者称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 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 3.7 围岩瓦斯抽放 gasdrainage from surrounding rock 抽放开采层围岩内的瓦斯。 3.8 地面瓦斯抽放 gas drainage on surface 在地面向井下煤(岩)层打钻孔抽放瓦斯。 3.9 综合抽放瓦斯 combined gas drainage 在一个矿井或工作面同时采用 2 种或 2 种以上方法进行抽放瓦斯。 3.10 强化抽放 forced gas drainage 针对一些透气性低、采用常规的预抽方式难以奏效的煤层而采取的特殊 抽放方式。 3.11 预抽 gas drainage from virgin coal seam 在煤层未受采动以前进行的瓦斯抽放。 3.12 瓦斯储量 gas reserves 煤田开采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层和岩层中赋存瓦斯的 总量。 3.13 矿井瓦斯抽放量(纯瓦斯抽放量) gas drainage volume 矿井抽出瓦斯气体中的甲烷含量。 3.14 矿井可抽瓦斯量 drainable gas quantity 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下能被抽出来的最大瓦斯量。 3.15 煤层透气性系数 gaspermeability coeffiient of coal seam 表征煤层对瓦斯流动的阴力,反映瓦斯沿煤层流动难易程度的系数。 3.16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 damping factor of gas flow-rate per hole 表示钻孔瓦斯流量随时间延长呈衰减变化的系数。 3.17 瓦斯抽放率 gas drainage effeciency 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等的抽放瓦斯量占其抽排瓦斯总量的百分比。 3.18 边采边抽 gas drainage while extraction 抽放回采工作面前方卸压煤体的瓦斯或厚煤层开采时抽放未采分层卸压 煤休的瓦斯。 3.19 边掘边抽 gas drainage while drivage 掘进巷道的同时,抽放巷道周围卸压煤体内瓦斯。 3.20 穿层钻孔 crossing hole 在岩石巷道或煤层巷道内向相邻煤层施工的钻孔。 3.21 顺层钻孔 hole drille along seam 在煤层巷道内,沿煤层布置的钻孔。 3.22 斜交钻孔 inclined cross hole 与工作面呈一定夹角布置的顺层钻孔。 3.23 平行钻孔 parallel 与工作面平等布置的顺层钻孔。 3.24 交叉钻孔 cross holes 平行钻孔与斜交钻孔交替布置的钻孔。 3.25 高位钻孔 highlylocated hole 在风巷向煤层顶板施工的抽放钻孔(进入裂隙带) 。 3.26 高抽巷 highlylocated drainage roadway 在开采层顶部处于采动影响形成的裂隙带内挖掘的专用抽放巷道。 3.27 水力压裂 hydraulic crackin 在钻孔内以水作为动力,在无自由面的情况下使煤体裂隙畅通的一种措施。 3.28 水力割缝 hydraulic cutting 在钻孔内运用高压水射流对钻孔两侧的煤体进行切割,形成一定深度的扁 平槽的一种措施。 3.29 深孔预裂爆破 deerhole presplitteing blasting 在钻孔内利用炸药爆破作为动力,使煤体裂隙增大,提高煤层透气性的一 种措施。 3.30 封孔器 hole packer 瓦斯抽放和煤层注水钻孔孔口的密封装置。 3.31 放水器 drainage device 用于储存和放出抽放管路中积水的专用装置。 3.32 防回火装置 flame arrestor 在抽放瓦斯管路中,阻止为焰蔓延的安全装置。 3.33 水封防爆箱 explosiveproof box 在抽放瓦斯管路中,用以隔爆的一种水箱式安全装置。a 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4.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移动 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4.1.1 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5m3 /min 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 斯出量大于 3m3 /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4.1.2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 40m3 /min; 年产量 1.0Mt~1.5Mt 的矿井,大于 30 m3 /min; 年产量 0.6Mt~1.0Mt 的矿井,大于 25 m3 /min; 年产量 0.4Mt~1.0Mt 的矿井,大于 25 m3 /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 0.4Mt 的矿井,大于 15 m3 /min。 4.1.3 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2 凡符合 4.1 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 抽放系统; 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 2 m3 /min 以上; 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五年以上。 4.3 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4.4 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邻近矿井参数而 达到第4.1条条件时,必须将瓦斯抽放工各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 斯参数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 5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5.1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工和设计内容 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 煤通风状况; 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 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 减系数; 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 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 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 暖、避雷系统; 瓦斯利用利用优雅和利用量、资金概算; 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 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5.2 瓦斯抽放系统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 5.2.1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第一、技术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地采 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5.2.2 新建抽放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精查地质报告为依据,并参照邻近或条件 类似生产矿井的瓦斯资料;改(扩)建及生产矿井应以本矿地质、瓦斯资料为 依据。 5.2.3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合理安排掘进、抽放、 回采三者间的超前与接替关系,保证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及抽放时间。 5.2.4 瓦斯抽放站的建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情况下,宜采用 集中建站方式。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分散建站方式; 分区开拓或分期建设的大型矿井,集中建站技术经济不合理; 矿井瓦斯抽放量较大且瓦斯利用点分散; 一套瓦斯抽放系统难以满足要求。 5.2.5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放工程可一次设计,分期建设 分期投抽。 5.2.6 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应进行矿进瓦斯资源的评价。 5.3 矿井瓦斯储量、可抽瓦斯量、瓦斯抽放率、年抽放量及抽放年限 5.3.1 矿井瓦斯储量应为矿井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 空间排放的不可采煤层及围岩瓦斯储量之和。 5.3.2 矿井可抽瓦斯量是指槠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下能被抽出来的最大 瓦斯量。 5.3.3 设计瓦斯抽放率,可根据煤层瓦斯抽放方法、瓦斯涌出来源等因素综合 确定;出可参照邻近生产矿井或条件类似矿井的数值选取。抽放率指标应符合 第8.6.3条的有关规定。 5.3.4 矿井设计年瓦斯抽放量或矿井设计年瓦斯抽放规模按设计的日瓦斯抽放 量乘以矿井设计年工作日数计算。 5.3.5 矿井或水平的抽放年限应与其抽放瓦斯区域的开采年限相适应。 5.4 抽放管中系统 5.4.1 抽放管路系统应根据井下巷道的布置、抽放地点的分布、瓦斯利用的要 求以及矿井的发展规划等因素一,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系统的频繁改动,确保 管道运输、安装和维护方便,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抽放管路通过的巷道曲线段少、距离短,管路安装应平直,转弯时 角度不应大于50; 抽放管路系统宜滑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 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并固定在巷 道壁上,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瓦斯抽放管件的外缘距 巷道壁不宜小于0.1m; 当抽放设备或管路发生故障时,管路内的瓦斯不得流入采掘工作面 及机电硐室内; 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 5.4.2 瓦斯抽放管路的管径应按最大流量分段计算,并与抽放设备能力相适应, 抽放管路按经济流速为5m/s~15m/s和最大通过流量来计算管径,抽放系统管材 的备用量可取10。 5.4.3 当采用专用钻孔敷设抽放管路时,专用钻孔直径应比管道外形尺寸大 100mm;当沿竖井敷设抽放管路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 5.4.4 抽放管路包括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摩擦阻力可用低负压瓦斯管路阻力 公式计算;局部阻力可用估算法计算,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 5.4.5 地面管路布置; 尽可能避免布置在车辆通告频繁的主干道旁。 不得将抽放管路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 地沟内。 主干管应与城市及矿区的发展规划和建筑布置相结合。 抽放管道与地上、下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应符合工业企 业总 平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瓦斯管道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出 不得穿 过其他管网,当必须穿过其他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 措施。 5.4.6 抽放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 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声场连接处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油管路适当距离(间距 一般为200m~300m,最大不超过500m)应设置放水器; 在抽放管路的适当部位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抽放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 区配; 地面主管上的阀门应设置在地表下用不燃性材料砌成的不透水观察井内, 期间距为500m~1000m. 5.4.7 条件适当时,可选用新材料的瓦斯抽放管,但井下抽放管路禁止采用玻 璃钢管。 5.4.8 在倾斜巷道中,管路应设防滑卡,期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对28以 下的斜巷,间距一般取15m~20m。 5.4.9 抽放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防腐蚀、 、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 措施。 5.4.10 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5.5 抽放设备及抽放站 5.5.1 矿井瓦斯投放设备的能力,应满足矿井瓦斯抽放期间或在瓦斯抽放设备 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放量和最大抽阻力的要求,且应有不小 于15的富裕能力。矿井抽放系统的总阻力,必须按管网最大阻力计算,瓦斯 抽放系统应不出现正压状态。 5.5.2 在一个抽放站内,瓦斯抽放泵及附属设备只有一套工作时,应备用一套; 两套或两套以上工作时,应至少备用一套。 5.5.3 抽放站位置 设在不受烘涝威胁且工程地质条件可靠地带,应避开滑坡、溶洞、 断层破碎带及塌陷区等; 宜设在回风井工业场地内,站房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及居住区不得 小于50m; 站房及站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 站房应建在靠近公路和有水源的地方; 站房应考虑进出管敷设方便,有利瓦斯输送,并尽可能留有扩能的 余地。 5.5.4 抽放站建筑 站房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耐火等级为二级; 站房周围必须设置栅栏或围墙。 5.5.5 站房附近管道应设置放水器及防爆、防回火、防回水装置,设置放空管 及压力、流量、浓度测量装置,并应设置采样、阀门等附属装置。放空管设置 在泵的进、出口,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泵的进、出口直径,放空管的管口要高出 泵房房顶3m以上。 5.5.6 泵房内电气设备 、照明和其他电气、检测仪表均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5.5.7 抽放站应有双回供电线路。 5.5.8 抽放站应有防雷电、防火灾、防洪涝、防冻等设施。 5.5.9 干式瓦斯抽放泵吸气侧管路系统必须装设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的安 全装置。 5.5.10 站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5.5.11 抽放泵运转时,必须对泵流量、水温度、泵轴温度等进行监测、监控。 5.5.12 抽放站应有供水系统。站房设备冷却水一般采用闭路循环。给水管路及 水池容积均应考虑消防水量。污水应设置地沟排放。 5.5.13 抽放站采暖与通风应符合现行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5.14 废水、噪声和对空排放瓦斯不得超过工业卫生规定指标,抽放站场地应 搞好绿化。 5.6 瓦斯抽放参数的监测、监控 5.6.1 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必须监测投放管道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 和一氧化碳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泄漏等。当出现瓦斯抽放尝试过 低、一氧化碳超限、泵站内有瓦斯泄漏等情况时,应能报警并使抽放泵主电源 断是电。 5.6.3 抽放站内应配置专用检测瓦斯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 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1 根据4.1、4.2规定,不具备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的,对高瓦斯 区应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2 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设计 和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可按地面永久瓦斯抽放工程 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 6.3 井下移功瓦斯抽放泵站应安装在瓦斯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抽出的 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移 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直接送至矿井抽放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放系统 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6.4 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争措 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市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 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 m。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移动 抽放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 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教程 允许的限度以内。栅栏处必须设警戒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 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放、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1 m 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6.5 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 专用线路。 7 瓦斯抽放方法 7.1 一般规定 7.1.1 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实施先抽后采或边采边抽。 7.1.2 按矿井瓦斯来源实施开采煤层瓦斯抽放、邻近层瓦斯抽放、采空区瓦斯 抽放和围岩瓦斯抽放。 7.1.3 多瓦斯来源的矿井,应采用综合瓦斯抽放方法。 7.2 瓦斯抽放方法选择 7.2.1 开采层瓦斯抽放方法 末卸压煤层进行预抽,煤层瓦斯抽放的难易程度可划分为三类,见表1。 表表1 1 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表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表 类别钻孔流量衰减系数d-1 煤层透气性系数 ㎡ /Mpa2d 容易抽数10 可以抽放0.003~0.0510~0.1 较难抽放0.050.1 煤层透气性较好、容易抽放的煤层,宜采用本层预抽方法,可采用顺 层或穿层布孔方式。 煤层透气性较差、采用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可利用先采分层的卸压作 用抽放来采分层的瓦斯。 单一低透气性高瓦斯煤层.可选用加密钻孔、交叉钻孔、水力割缝、 水力压裂、松动爆破、深孔控制顶裂爆破等方法强化抽放。煤与瓦斯 突出危险严重煤层,应选择穿层网格布孔方式。 煤巷掘进瓦斯涌出量较大的煤层,可采用边掘边抽或先抽后掘的抽放 方法。 7.2.2 邻近层瓦斯抽放方法 通常采用从开采层回风巷或回风副巷向邻近层打垂直或斜交穿层 钻孔抽放瓦斯的方法。 当邻近层瓦斯涌出量大时.可采用顶底板瓦斯巷道高抽巷抽放。 当邻近层或围岩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可在工作面回风侧沿开采层顶 板布置迎面水平长钻孔高位钻孔抽放上邻近层瓦斯。 7.2.3 采空区瓦斯抽放法 老采空区应选用全封闭式抽放方法。 现采空区可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巷道布置情况,采用顶底板钻孔 法,有煤柱及无煤柱垂直及斜交钻孔法,插埋管法等抽放方法, 并应采取措施,提高瓦斯抽放浓度。 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必须经常检测抽放管路中CO浓 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采 取防止煤自燃的措施。 7.2.4 埋藏浅、瓦斯含量高的厚煤层或煤层群,有条件时,可采用地面钻孔预 抽开采层瓦斯、抽放卸压邻近层瓦斯或抽放采空区瓦斯的方法。 7.2.5 对矿井瓦斯涌出来源多、分布范围广、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的矿井,应采 用多种抽放方法相结合的综合抽放方法。 7.2.6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同时抽放被 保护煤层的瓦斯。 7.3 专用瓦斯抽放巷道的要求 专用瓦斯抽放巷道的位置、数量应能达到良好的抽放效果。 必须提前掘好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抽放时间,有较大抽放范围。 专用于敷设抽放管路、布置钻场、钻孔的瓦斯抽放巷道采用矿井全压通风 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7.4 钻场钻孔布置 钻场的布置应免受采动影响,避开地质构造带,便于维护,利于封 孔,保证抽放效果。 尽量利用现有的开拓,准备和回采巷道布置钻场。 对开采层未卸压抽放,除按钻孔抽放半径确定合理的孔间距外,应 尽量增大钻孔的见煤长度。 邻近层卸压抽放,应将钻孔打在采煤工作面顶板冒落后所形成的裂 隙带内,并避开冒落带。 强化抽放布孔方式除考虑应取得好的抽放效果外,未完应措施施工 方便。 边采边抽钻孔的方向应与开采推进方向相迎,避免 采动首先破坏孔 口或钻场。 钻孔方向应尽可能正交或斜交煤层层理。 穿层钻孔终孔位置,应在穿过煤层顶(底)板0.5m处。 7.5 封孔 7.5.1 封孔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抽放孔口所处煤(岩)层位|岩性、构造等因素 综合确定,因地制宜地选用新方法、新工艺。 7.5.2 岩壁钻孔,宜采用封孔器封孔。封孔器械应满足密封性能好、操作便捷、 封孔速度快的要求。 7.5.3 为壁钻孔,宜采用充真材料进行压风封孔。封孔材料可先用膨胀水泥、 聚氨酯等新型材料。在钻孔所处围岩条件较好的情况下,亦可选用水泥砂浆或 其他封孔材料。 7.5.4 封孔长度 孔口段围岩条件好,构造简单、孔口负压中等时,封孔长度可取 2m~3m; 孔口段围岩裂隙较发育或孔口负压高时,封孔长度可4m~6m; 在煤壁开孔的钻孔,封孔长度可取5m~8m; 采用除聚氨酯外的其他材料封孔时,封孔段长度与封孔深度相等; 采用聚氨酯封孔时,封孔参数见表2. 表表2 2 聚氨酯封孔参数聚氨酯封孔参数 单位为m 7.5.5 钻孔封孔质量检查标准 预抽瓦斯钻孔抽放过程中孔口瓦斯浓度不应小于40; 邻近层瓦斯抽放钻孔抽放过程中孔口瓦斯尝试不应小于30; 当钻孔封孔 质量达不到上代用品标准时,抽放结束后应全孔封实。 8 瓦斯抽放管理 8.1 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瓦 斯抽放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抽放工作长远规划、年度 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瓦斯所放工作正常臭名远扬接,做到“掘、抽、采” 平衡。企业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瓦斯抽放工作; 企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的抽放工作负责。瓦斯抽放所需要 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煤炭企业 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瓦斯抽放效果,研 究和必进抽放技术,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封孔材料钻孔条件封孔段长度封孔深度 孔口段较完整0.83~5 聚氨酯 孔口段较破碎1.04~6 8.2 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 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放参数测定等工作。 8.3 瓦斯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全岗位责任制、钻孔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 量验收制度。 8.4 瓦斯抽放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a 图纸 1)瓦斯抽放系统图; 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放水器等)布置 图; 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4)泵站供电系统图; b 记录 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 3)泵房值班记录。 c 报表 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 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d 台账 1)抽放设备管理台账; 2)抽放工程管理台账; 3)瓦斯抽放系统和抽放参数、抽放量管理台账。 e 报告 1)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2)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 报告。 8.5 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等 )的监测,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抽放量的计算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 度为20℃时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8.6 抽放瓦斯管理 8.6.1 “多打孔、严封、综合抽”是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的方向。瓦斯抽放矿井应 增加瓦斯抽放钻孔量,提高瓦斯管路敷设质量、严密封孔及对多瓦斯源矿井 (工作面)采用综合抽放方法,以提高抽放效果。 8.6.2 永久抽放系统的年瓦斯抽放量应不小于100万m3 ,移动泵站不小于10万 m3。 8.6.3 瓦斯抽出率 预抽煤层瓦斯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20,回采工作面抽出率 应不小于25; 邻近层卸压瓦斯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 抽出率应不小于45; 采用综合抽放方法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30;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的瓦斯含量应小于 该煤层始突深度的原始煤层瓦斯含量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至0.74MPa 以下。 8.6.4 预抽煤层瓦斯的钻孔量 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见表3; 当采用穿层钻孔抽放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参照下列数据容易 抽放煤层15m~20m;可以抽放煤层10m~15m;较以难抽放煤层 8m~10m. 表表3 3 吨煤钻孔量表吨煤钻孔量表 单位为m/t 8.7 严格瓦斯抽放工程施工质量,所有瓦斯放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不符合设计标准的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8.8 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外部涂红色示区别。 8.9 瓦斯抽放量的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 9 瓦斯利用 9.1 瓦斯抽放的矿井应加强瓦斯利用工作,变害为利,保护环境并以用促抽, 以抽保用。年瓦斯抽放量在100万m3 及以上的矿井,必须开展瓦斯利用工作。 煤层类别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 容易抽放 0.050.030.01 可以抽放0.05~0.10.03~0.050.01~0.03 较难抽放 ﹥0.1﹥0.05﹥0.03 矿井瓦斯利用须经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可行性论证。 9.2 行瓦斯抽放论证和设计时,要同时对瓦斯利用进行论证和设计。 9.3 瓦斯利用设计内容包括确定瓦斯利用量和利用方式、储气装置及容积、 输送气方法、输气管路系统、安全及检测装置、利用工艺,绘制瓦斯利用工程 长统布置图,编制设备材料清册、土建工程计划、资金概算、劳动组织及管理 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经济分析等。 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1 矿井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报废申请报告,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门机构论证。 10.2 矿井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报废申请报告内容 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保有储量、生产能力 、巷道布置、 采煤方法及通风状状况。 瓦斯基础资料历年瓦斯抽放数据、瓦斯等级鉴定数据、主要煤层 瓦斯含量等值线图、瓦斯涌出量等值线图、矿井瓦斯现有储量等。 附 录 A (规范性基础附录) 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A.1 瓦斯压测定 应在岩石巷道向煤层打钻孔、封孔及安装压力表直接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测定地点要选在无断层、裂隙等地质构造处,瓦斯赋存状况要具有代 表性; 测压巷道距煤层的岩柱距离不应小于10m; 测压孔的孔径以75mm为宜,要贯穿整个煤层(厚煤层应钻入煤层3m 以上) ,完钻后应及时封孔,进寸退尺要严密,测压管接头不得漏气。 A.2 瓦斯含量测定计算 煤层瓦斯含量是指每吨煤或煤第立方米煤体中含有的瓦斯量,单位为m3 /t 或m3/m3。 常用的煤层瓦斯含量测算法是取煤样送实验室做煤的吸附性能实验,求 出吸附常量a、b值,并在井下相应的地点测定煤层的瓦斯压力,以下公式计算 瓦斯含量 X(1) P1 P b ab 100 100 MAadad y KP Mad 10 31 . 0 1 1 式中 X煤层瓦斯含量,m3/t; a吸附常数,试验温度下的极限吸附量,m3/t; b吸附常数,MPa-1; P煤层绝对瓦斯压力,MPa; Aad煤的灰分,; Mad煤的水分,; K煤的孔隙体积,m3/ m3; y煤的视密度,t/m3。 A.3 矿井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系指煤田开发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岩赋存的瓦 斯总。其计算公式为 Wk = W1 W2 W3(2) 式中 Wk 矿井瓦斯储量,M m3; W1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M m3; W1 =X1i ((3)) n i iA 1 1 A1i 矿井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Mt; n矿井可采煤层数; X1i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 W2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邻近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 M m3, W2 =X2i (4) n i iA 1 2 A2i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Mt。 采动影响范围上邻近层取 50m~60m,下邻近层取 20m~30m; X2i 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 n矿井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煤层数; W3 围岩瓦斯储量,M m3;当围岩瓦斯很小时,W3=0;若含瓦斯 量多时,可实测或按下式计算, W3 =KW1 W2 ((5)) K围岩瓦斯储量系数,一般取K0.05~0.20。 A.4 矿井设计年瓦斯抽放量或矿井设计年瓦斯抽放规模计算 按设计的日瓦斯抽放量乘以矿井设计年工作日数计算。其计算式为 Qa Qd N ((6)) 式中 Qa 矿井设计年瓦斯投放量,M m3/a ; Qd 矿井设计日瓦斯抽放量(应根据矿井的采掘部署、矿井(采区、 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通风能力、选用的瓦斯抽放 方法及其抽放率等来确定),M m3/d; N矿井设计年工作日数,d 。 A.5 可抽瓦斯量概算 可抽瓦斯量是指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能被抽出耿的最大瓦斯量。其 概算法是 可抽斯量 =瓦斯储量抽放率 ((7)) A.6 抽放率计算 矿井(或采区)抽放率 k ((8)) Q Q ktkc kc Q 100 式中 k 矿井月平均瓦斯抽放率,; Qkc 矿井月平均瓦斯抽放量,m3/min; Qkt 矿井月平均瓦斯抽放量,m3/min; 工作面瓦斯抽放率 m ((9)) Q Q mfmc mc Q 100 式中 m 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放率,; Qmc 回采期间,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放量,m3/min; Qmf 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放量,m3/min; A.7 抽放量(标量)换算 Q标 =Q测 ((10)) TP TP 1 1 标 标 式中 Q标 标准状态下的瓦斯抽放量,m3/min; Q测 测得的抽放量,m3/min; P1 测定时管道内气体绝对压力,MPa; T1 测定时管道内气体绝对温度,K , T1t 273 ((11)) t 测定时管道内气体摄氏温度,℃; P标 标准绝对压力,101.325kPa ; T标 标准绝对温度,(20273)k。 A.8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 钻孔瓦斯流量随着时间延续呈衰减变化关系的系数,可作为评估开采层预 抽瓦斯难易程度的一个指标。 测算方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打钻孔,先测其初始瓦斯流量q0 ,经过 时间t后。再测其瓦斯流量qt ,然后以下式计算之 qt q0. e-a ((12)) 式中 a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a-1 ; q0 钻孔初始瓦斯流量,m3/min; qt 经t时间后的钻孔瓦斯流量,m3/min; t 时间,d。 A.9 瓦斯来源分析 矿井瓦斯来源是确定抽放方法的主要依据,因此,应尽量详细地做好下述 测定工作 必须测定处掘进、采煤与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分别占全矿井瓦斯涌出 量的比例; 必须测定出掘进、采区工作面的瓦斯主要是来自本煤层还是邻近层。 一般把回采工作面基本顶初次冒落前的平均瓦斯涌出量认为本煤层的 瓦斯涌出量,而将基本顶初次冒落后的平均瓦斯涌出增加量认为是邻 近层的瓦斯涌出量。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瓦斯抽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瓦斯抽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见表B.1. 表表B.1B.1瓦斯抽放方法分类表瓦斯抽放方法分类表 分类方法简述适用条件工作面抽放率 岩巷揭煤与煤 巷掘进抽放 1)由岩巷向煤层打穿层钻孔抽 放 2)由巷道工作面 打超前钻孔 抽放 高瓦斯煤层或有突 出危险煤层 10~30 10~30 采区(工作面) 大面积抽放 1)由开采层工作面运输巷、回 风巷、煤门打上下向顺层钻孔 抽放或打交叉钻孔抽放 2)由岩巷、石门、邻近层打穿 层钻孔抽放,突出煤层瓦斯预 抽可采用网格布孔 3)地面钻孔抽放 4)密闭开采层巷道抽放 有预抽时间的高瓦 斯煤层 10~30 10~20 10 10 边掘边抽 由巷道两侧或沿巷道周围打钻 孔抽放 瓦斯涌出量大的掘 进巷道 20~30 边采边抽 1)由运输巷、回风巷向工作面 前卸压区钉钻孔抽放 2)由岩巷、煤门向开采层上部 或下部者未采的分层打穿层孔 或顺层孔抽放 煤层透气性较小, 预抽时间不充分的 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