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王纪伟安全规程培训教案.doc
正文煤业培训教案 正文煤业全员培训 培 训 教 案 授课单位安监科 授课人 王纪伟 正文煤业培训教案 2019年全员培训 一、总 则 1、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3、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合工作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5、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6、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7、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0、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13、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地形地质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排土工作平面图;运输系统图;输配电系统图;通信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14、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比原三版少了205条。 二、提升钢丝绳 1、使用和保管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保管超过1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1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超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起12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钢丝绳必须更换,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使用中的钢丝绳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时,不得用作升降物料。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下列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悬挂前的新钢丝绳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专为升降人员的小于9;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升降人员时小于9,升降物料时小于7.5,混合提升时小于9;专为升降物料时小于6.5 5、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为5;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为10。 6、以钢丝绳标准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7、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 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钢丝绳钢丝绳严重扭曲或变形;断丝超过第5条规定;钢丝直径减小量超过第6条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8、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9、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备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负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10、倾斜井巷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严禁超过下列规定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升降物料的3层。 11、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上;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做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12、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并不得超过人车-设计的最大充许速度,升降人员时的加减速度不得超过0。5 m/s2;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 13、提升装置必须装置下列保护并符合要求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维和终端停止位置或出车平台0。5米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制动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的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4)、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5)、限速装置提升速度超过35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速度不超过2m/s。 (6)、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当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7)、闸瓦磨损保护装置当闸瓦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8)、松绳保护装置缠绕式提升绞车必须设置松绳 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 (9)、满仓保护保护装置箕斗提升的井口煤仓满时能自动报警和断电。 (10)、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能示警并开始减速。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