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工作会议制度.docx
持续改进工作例会制度 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2020】16号文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达标指南,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着重强化矿井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体系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月度会议每月月末(30、31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季度会议每季度每三个月月末 二、参会人员 持续改进工作领导组成员(分管持续改进工作的安全矿长、其他专业分管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各专业组组长),区队负责人,标准化专管资料员。 三、会议议程 1、会议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 2、各专业组组长汇报本专业月度(季度)持续改进工作进展情况、自查自评工作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需改进事项或内容。 3、区队长汇报现场隐患整改情况及挡手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及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4、专职资料员汇报资料汇总整理及专业运行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5、各分管专业副矿长点评本专业自评及工作结果情况、需改进事项、资金计划等。 6、矿长总结月度(季度)标准化体系运行及需改进问题的措施方案,工作计划、资金落实、下月安排等。 7、标准化办公室通报本月各专业持续改进工作进展的内部考核及外部检查改进方案进展考核等。 8、安全矿长宣布会议结束。 四、参会要求 1、严格履行正文煤业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对无故不参加者,纳入绩效考核。 2、遵守会场秩序,端正参会态度,按会议议程顺序发言,不喧哗,保持通讯设备处于静音或免打扰状态。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贯彻传达会议精神,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落实到位。 五、本会议制度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山西汾西正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