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处理制度103.docx
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处理制度 1、监控室值班员接到瓦斯超限报警后,立即向调度室、值班科长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超限地点、超限数值等。 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瓦斯超限报警信号后,马上通知超限地点断电撤人,同时由带班队长,协助瓦斯员在现场查清原因,进行处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因过流顶闸等机电故障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首先由本队电工对机电故障进行处理后,瓦斯员按照局部通风机启动程序及瓦斯排放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待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时,方可恢复供电与作业。 (2)若传感器误报,需由瓦斯员进行核实校验,确认传感器误报,由专人进行传感器更换。 (3)因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异常或风量变化造成瓦斯超限,调度室、值班科长,通知矿总工程师及通风助理、通风科科长、安监科科长到现场,按照瓦斯排放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查明原因后,由监控室向上级监控中心,报告隐患情况及隐患处理情况。 4、瓦斯超限隐患处理后,瓦斯员必须盯在现场,跟踪现场,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工作。 5、恢复正常生产后,带班队长向调度室汇报隐患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