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报表管理制度102.docx
瓦斯报表管理制度 1、瓦斯报表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报表,要妥善保管,认真填写,定期销毁。 2、瓦斯日报由通风科专人根据瓦斯员瓦斯班报进行填写,并将瓦斯班报进行存档,瓦斯检查手册,实行交旧领新,瓦斯检查手册由通风科保存,作为检查依据。 3、瓦斯日报表必须反映出所有生产工作地点的瓦斯状况,不得漏检、漏报、更不许假检、假报。 4、瓦斯日报填好后,每日要经通风科长审签、总工程师和矿长审签,此项工作由通风科技术员负责进行。 5、瓦斯日报表对瓦斯浓度超过0.5的地点要加圈,以明显标设,以方便审阅者审阅。 6、瓦斯报表的签字,必须由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亲自签字,不许代签。 7、瓦斯报表必须整理整齐,进行逐月、逐年存档。妥善保管,瓦斯报表作为瓦斯检查的原始依据要整理存档。 8、所有瓦斯日报表、瓦斯班报、瓦斯手册等有关瓦斯检查的报表,资料保存期必须在三年以上,方可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下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