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7.docx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 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实现预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4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年初要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制定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要分解下达到各基层区队,各基层区队根据煤矿下达的目标,将本区队目标分解到具体的班组。通过目标分解,最终达到以个人保班组、以班组保区队、以区队保矿井,确保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实现。 (四)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 防治目标管理实行重奖重罚,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煤矿与各职能机构负责人、煤矿与各区队负责人、区队负责人与 班组负责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责 任书,年底考核兑现。 (五)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 治目标管理实行全 员参与,职工目标管 理以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形式进行,每名职工要写出 安全保证书,对个人行为 做出安全承诺,职工安全承诺书由班组长和职工每年签订一次。职工安全承诺兑现情况与职工的工资挂钩。 (六)年度安 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下 达后,矿属各部门、 区队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及时制定和贯彻落实相应的措施。 (七)矿属各部门、区队要严格 组织实施年初制 定的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顺利实现。 (八)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为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及安全工作计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