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1.docx
劳资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工资与劳动保护政策,在制订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奖励发放等制度时必须与安全质量紧密结合在一起,实行统一考核。 2、新招收的员工必须符合招工条件,不合格不予录取。 3、按上级规定负责配足安全员、瓦斯员和通风工人。 4、劳动组织必须合理,做到各工种配备齐全,组织好出勤,充分发挥一线老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骨干作用,搞好传、帮、带;保持一线老员工的相对稳定,对不适应井下工作的员工,立即调离。 5、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6、参加重大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