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2021.docx
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 第一条 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应急投入应能充分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第二条 应急救援投入项目 投入项目是指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第三条 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需要的材料、设备及其他费用投入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计划提取安全应急救援投入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设置专项资金管理。 第四条 使用应急救援投入资金时,及时报公司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严格按集团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纪委、安监处、审计部门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对安全应急救援投入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 第七条 在应急救援投入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第八条 对数目较大应急救援投入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