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守制度2021.docx
应急值守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守领导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自当日早800接班至次日早800交班,全权负责指挥当日的生产和安全工作。应急值守期间不准喝酒、打牌、下棋,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二条 全面负责当天井上下应急调度指挥,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任务。 第三条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第四条 综合分析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权衡生产各环节,安排落实生产任务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同时应急值守领导干部还要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第五条 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要及时阅办并组织值班调度员迅速准确地下达到基层,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认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基层请求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安排解决。 第六条 在应急值守时间内发生重大水、火、瓦斯、顶板、机电等灾害性事故及伤亡事故时,调度员第一时间先通知受灾区域人员撤离灾害地点,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在第一时间内组强抢险救援工作;在经理、总工程师未到调度室之前,担负起事故抢救的临时指挥工作。 第七条 严格执行应急交接班制度,对当日生产要做好应急值班记录,本值班日未办及待办的事宜都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于生产调度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