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系统管理规定2021.docx
运输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辅助运输管理,理顺管理秩序,确保运输安全,促进矿井辅助运输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执行标准 运输系统现场安设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和评分办法(试行)、枣矿集团字〔2014〕9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煤字〔2017〕26号新安煤业有限公司关于下发机电运输专业安全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第2条 职责划分 1. 机电运输科 1 负责总体牵头矿井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制订、完善矿井运输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运输管理技术档案。 2 负责矿井窄轨轨道运输的业务管理工作。 3 负责矿井运输机电设备及电器设施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相应配件的计划、审批及使用管理。 4 负责运输机电方面生产安全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负责运输设备有关技术参数的测试、检审工作。 5 负责电瓶车的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确保正常使用,满足生产要求。 6 负责矿井窄轨车辆(固定矿车、材料车、平板车、特殊车辆)的管理工作。 7 负责运输材料及安全设施(不包括电器部分)的计划、审批、回收、复用管理工作。 8 负责与运输专业相关的规程、措施的审核工作。 2. 运搬工区 1 负责矿井地面、井下运输现场调度指挥工作,协调运输秩序。 2 负责运输应急材料的安排、落实和考核工作。 3 负责副井人员、物料车提升工作。 4 负责矿井所辖区域地面、井下窄轨线路、绞车(无极绳绞车)安装及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5 负责所管辖轨道及线路上道岔、安全设施等的铺设安装、检修、回收工作。 6 负责蓄电池电瓶车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7 负责所管辖轨道线路上的水沟清理、维护。 8 负责编制运输有关规程、措施,并参加会审且贯彻执行;负责本单位各类运输材料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 9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绞车、信号、安全设施、牌板、牌板架、绞车底座、开关、电器等的安装使用、维护及回收工作。 10 负责区队生产用材料的地面装车工作;地面入井车辆运输前装车封车质量的监督把关工作。 3. 安监处 1 负责矿井运输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要求配置运输现场专职安检员。 2 负责运输作业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3 负责组织运输事故的追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 生产区队 1 负责矿井地面、井下窄轨线路、绞车(无极绳绞车)安装及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2 负责所管辖轨道及线路上道岔、安全设施等的铺设安装、检修、回收工作。 3 负责所管辖轨道线路上的水沟清理、维护。 4 负责编制运输有关规程、措施,并参加会审且贯彻执行;负责本单位各类运输材料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 5 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绞车、信号、安全设施、牌板、牌板架、绞车底座、开关、电器等的安装使用、维护及回收工作。 6 负责区队生产用材料的地面装车工作;地面入井车辆运输前装车封车质量的监督把关工作。 第3条 验收办法及流程 1. 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 运输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3. 日常运输系统施工由生产科、机电运输科专业组、安监处机电运输科进行把关。 4. 单位工程完结后,由分管专业科室牵头,组织机电运输科、安监处、考核办和施工单位予以验收。 第4条 考核与处罚 1. 初次验收不合格的运输系统,公司将不予验收移交,并限期整改,整改后由生产部再次组织验收。 2. 二次验收不合格者,将处以安装单位2000元罚款,限期整改,推迟一天罚款500元,直至工程质量达至验收标准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