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2021.docx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司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第一条 矿井发生突水征兆时,调度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有权组织人员撤离。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停产撤人 1、24小时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时,立即停产、撤人。 2、老空区发现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井下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且无法处理、威胁生产场所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当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增大、底板鼓起或裂隙渗水、钻孔喷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 第三条 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1、调度人员接到透水征兆或水患灾情后,必须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紧急避险命令,启动水害应急避险预案。 2、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现场安监员、班组长或带班人员的统一指挥,沿避灾路线进行撤离,要沉着、冷静。 3、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调度室。 4、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洪主流,以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或木料伤人。 5、在撤退过程中,若透水破坏了巷道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6、在撤退沿途和经过的所有交叉口,应留设指示前进方向的明显标志,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7、遇险人员应选择就近路线撤离。 工作地点进风大巷副井地面 8、撤至安全地点,带队人员要清点人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告调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