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2021.docx
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 工作质量事故的界定 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均属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条 事故分析程序 1、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组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科;较大事故由科室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处理。 2、事故分析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责任者介绍事故经过及后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第三条 事故分析的内容 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的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者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条 参加事故分析人员范围 一般事故由全组人员组织分析、科领导参加;较大事故由科室组织分析,分管领导参加。 第五条 处理办法 1、根据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2、对主要责任者视其后果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3、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对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公司对工程事故有处理意见的,参照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第六条 工作质量的考核 依据公司下发的各类考核文件作为地测防治水专业工作质量的考核的依据,并严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