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专业安全观管理制度汇编2021.doc
第8.6部分 运输 专业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二一年 会审签字表 会审人员 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调度主任 生产部长 技术部长 通防部长 生产副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通防副总工程师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工程师 经理助理 生产副经理 机电副经理 安全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经理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8.6部分 运输管理制度1 1、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1 2、运输专业例会制度4 3、轨道运输管理制度5 4、轨道管理制度6 5、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制度7 6、轨道检查维护管理制度9 7、运输设备管理制度10 8、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1 9、辅助运输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4 10、运输提升管理制度16 11、信号管理制度18 12、斜井安全管理制度20 13、斜井井口管理制度21 14、斜井提升管理制度23 15、行车不行人制度25 16、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制度26 17、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28 18、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30 19、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31 20、刮板输送机管理制度33 21、皮带机管理制度36 22、调度绞车管理制度38 23、小绞车运输管理制度39 24、主提升机运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42 25、上、下运输管理制度49 26、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管理制度50 27、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规范51 28、架空乘人装置维护制度52 29、架空乘人装置日常维护保养制度53 30、架空乘人装置司机交接班制度57 31、架空乘人巡回检查制度58 32、架空乘人装置信号工操作规程59 33、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制度60 34、提升钢丝绳管理制度63 35、胶带运输管理制度66 36、无极绳运输管理制度71 37、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汇报管理规定74 76 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运输 第8.6部分 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运输安全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提高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运输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应明确运输职能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动态监督检查运输系统安全环境、运输设备的安全状况,主动管理,超前管理,精细管理;对运输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先管理、后使用,管理不留死角;对运输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先整改、后使用,现场不留隐患。 3、积极推广、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通过管理进步、技术创新、装备更新,逐步构建本质安全型运输环境。 二、成立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领导组 组长经理 副组长各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 范围为全矿地面和井下井运输提升系统工程和设备,重点检查矿井各环节的绞车、轨道、道岔、挡车装置等运输安全装备及行车保护。 五、工作要求 1、必须在每月底之前全面系统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 2、领导分工负责,成员职工协调配合。 3、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及时在现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报一次运输领导组备案,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根据责任制和奖罚制度给予处分,决不迁就。 5、各分工领导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领导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6、再检查和总结领导组要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是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检查由领导组统一领导,各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室)、队配合。 2、严格分工,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各有关部(室)、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本矿运输实际,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坚决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4、严格督查,确保实效。要规范检查方法和程序,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对因大检查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中追究责任。 5、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版报、会议、宣传资料等,加大对检查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做好检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检查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6、加强值守,高效应对。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 h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矿井运输系统动态,及时做好信息和协调,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协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应预案,增强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全力做好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2、运输专业例会制度 一、在机电部长组织下,由分管机电副经理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例会,机电部全体人员、安全部、各区队(单位)机电区长参加。 二、例会由机电部长传达最新的工作任务,分析矿井各大系统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方案,检查上月运输例会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处理决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在例会上各与会人员要汇报旬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讨论下月运输专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对矿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保证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人员“五落实”,做到真正解决问题并监督落实到位。 五、作好与各科室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各区队的运输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在例会上对上月的设备使用管理情况作出总结,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并拿出下一步设备管理的实施方案。 七、会议内容要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具体由机电部负责并落实。 3、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一、运输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人员乘车辆(急送伤员例外)。 二、井下推车工每人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三、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四、推车时必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五、在处理矿车跳道时,人的身体各部位应注意矿车与巷道顶帮的间距。 六、提升矿车在井底车场未落平时,井下推车工不准在井底推车。 七、除井下摘挂工、信号工外、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井底逗留。 八、在井底车场等待矿车时,必须就近进入车场附近岔巷休息等待。 九、倾斜井巷的上下车场应设置躲避硐,上部车场必须设置制动可靠的阻车器;在斜巷内安设挡车栏,并经常关闭,提升、下放车辆方可打开、车辆过后必须及时关闭。 十、倾斜井巷的上下停车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把钩工和信号工,把钩工连接好矿车并检查无误后由信号工发出信号,并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 十一、倾斜巷道运输时,严禁行人蹬钩。 4、轨道管理制度 一、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有关规定。 二、轨道的选型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主要运输路线(包括采区内部主要运输路线)不得使用非标准道岔,运输大巷采用气动道岔。 三、轨道要定期巡查维护,维护质量符合标准,不得有杂拌道,轨道端头规整、不得采用气割方式切割轨道。不同型号的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用变头或异型夹板;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并符合人车制动要求,使用插爪式斜井人车的轨道应采用木枕木碎石道床,使用抱爪式斜井人车的钢轨连接提倡使用焊接工艺。主要运输倾斜井巷要采取轨道防滑措施。 四、运行斜井人车的斜巷和运送液压支架的线路应铺设22kg/m以上的钢轨。采区内部其它运输系统新铺设的轨道,轨型不得低于18kg/m。 五、倾斜运输必须设置托绳轮,托绳轮要安装牢固、部件齐全、转动灵活;托绳轮规格、间距符合设计和现场使用要求,以不磨轨枕为准;变坡点处应增加托绳轮并提高托绳轮强度。 六、变坡点使用的拱弯道、底弯道要圆滑过渡,禁止采用截道搭接,过渡段两端留有500mm以上的直道,以保证与直轨的可靠连接。拱弯道、底弯道的曲率半径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不得小于9m。 七、斜巷轨枕间距不得大于800mm,并与钢轨垂直,接头处无失效,道渣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 八、主要串车提升斜巷道岔装置要实现远程控制,杜绝把钩人员直接进入斜巷操作道岔。 5、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永久性轨道由运输队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经常性检查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分段包片制度,责任明确到人。辅助运输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所有检查项目必须有记录。 三、煤矿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对各条轨道线路的抽查,发现隐患要提交隐患通知单。 四、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工作时要认真检查工作区域内的轨道线路,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处理,未处理合格前严禁车辆运行。 五、轨道线路检查项目包括轨枕捣固、钢轨接头、道钉、接头扣件、道岔分合情况、曲线段轨距拉杆以及接头平整度、轨距、水平、轨道中心线、方向、高低等。 六、对轨道线路进行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窄轨铁道线路质量标准及煤矿窄轨铁道道岔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七、轨道进行维修时,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八、因修复轨道而停止运输时间4小时以上时,应报煤矿主管领导批准。 九、从事轨道维修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工种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达到熟练工技能。 十、主运道线路每天设专人检查一次,辅助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调度。 十一、维修工要以计划预防性综合维修为主,对轨道进行一系列的维修工作,主要包括改道,抬水平,拔道,调整轨缝,圆顺曲线,较正道岔,抽换保养钢轨、轨枕,连接零件,道床路基等。 十二、维修工必须每月对道岔各部分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轨距,方向,前后高低,捣固程度,轨道接头错茬,排水,岔枕失效等。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维修计划报上级领导审批。 十三、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一班内给予解决。 6、轨道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一、在铺设钢轨前,应先检查钢轨轨型是否与行驶车辆的型号、吨位及地点相适应。 二、机运队维修工应检查轨道扣件是否齐全、紧固并与轨型一致;轨枕是否齐全,材质、规格是否符合标准,位置是否正常,轨枕是否用道砟填实,道床有无浮煤、杂物、淤泥及积水。 三、接头平整度是否达到标准。 四、轨距是否符合规定的允许偏差。 五、除曲线段外轨加高外,两股钢轨是否水平。 六、坡度误差,50m内高差度是否超过50mm。 七、道岔轨距按标准加宽后偏差是否符合规定。 八、道岔水平偏差和接头平整度、轨面及内侧错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九、道岔轨尖端是否与基本轨密贴,尖轨损伤长度、尖轨面宽、尖轨开程是否符合规定。 十、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 7、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一、遵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机电设备管理。 二、运输队当班组长要对井下所属运输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三、井上、下大型运输设备要做到专人专管,由专人在班前、班后对自己所负责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四、小型运输设备由所在区域的生产队组进行日常监督,闲人不准操作。 五、对检查结果要及时填入维检修记录,重大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处理。 六、建立设备入井统计台帐、检查记录、运行记录、调整记录、维修记录、此记录列入当班组长设备巡回检查工作中。 8、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三、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1)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①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 ②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h者。 ③3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④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2)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①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②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③全矿井停电10min以上者,工厂全厂停电30min至2天者,影响全矿生产16-32h者。 ④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⑤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20min及以上者。 (3)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 ①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0万元者。 ②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32h以上者。 ③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2天以上者。 ④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min以上者。 2、进口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1)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50万元者。 (2)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 (3)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者。 四、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抢修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基建部、机电部、调度室、驻矿安全部汇报。 五、机电事故追查2h以下事故由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队内留存,已备检查。2-4h事故由机电部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部领导审核批准后,机电部留存。4h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副经理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机电部留存。下发事故单位。 六、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生产指挥中心组织,驻矿安全部、机电部、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副经理组织,驻矿安全部、机电部、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门和应急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下发事故单位。 七、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 八、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九、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机电运输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100-1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100-5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500元;重大机电运输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5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公司机电动力部门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 十一、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 十二、机电运输事故统计指标说明 1、设备故障停机率动性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运转时间故障停运时间)100(时间单位均为台时) 2、影响产量单位时间平均实际产量影响时间 3、直接损失价值即修复损坏设备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费用,或重置设备价格。 4、设备事故率设备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期计划产量100 5、主要设备事故频率主要生产设备全年发生事故次数/全年主要生产设备开动台班数。 9、辅助运输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辅助运输事故汇报、分析、追查管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辅助运输安全事故是指除煤炭运输以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应正确处理辅助运输和安全的关系,定期对职工进行有关辅助运输安全教育,确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防止辅助运输事故发生。 四、对违反辅助运输规章制度造成辅助运输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五、煤矿辅助运输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按照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辅助运输事故责任 1、凡属运输队管辖的车辆、轨道、道路及其它设备设施等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运输队负主要责任。 2、其它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的辅助运输系统线路、车辆及其它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该非专业辅助运输队(组)负主要负责任。 3、因人员违章造成的辅助运输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划分事故责任。 七、辅助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填写辅助运输事故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防范措施、事故责任、处理意见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 八、建立辅助运输事故档案,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部位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进和防范措施。 10、运输提升管理制度 一、绞车司机应经常检查钢丝绳零件,发现损坏要及时处理。 二、绞车司机和运输工都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操作规程,井上下信号要统一规定,对每个不清楚的信号都要认为是停车信号,查明后方可开车。 三、必须装有从井底把钩工和井口把钩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严禁越过井口把钩工由井底直接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并有井口把钩工发出信号,绞车司机才能启动。 四、只能一人推一辆车,推车人要先了解运输路线情况,同向推车检举不得小于10m,知道各线路坡大小、曲直,巷道支架高低和运输距离等情况。 五、推车时要戴好矿灯,集中思想,时刻注意前方,还要随车携带刹车棍。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停车停息信,任何时侯不准放飞车。 六、主井提升不准行人,若行人一定要规定好信号,应在不提升的情况下行人。 七、倾斜巷道运输时,严禁蹬钩和趴矿车,严格执行“一坡三档”运输物件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和各车连接情况,若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八、绞车提升时速度不准超过每秒3m,下放空车时,必须带电下放。 九、倾斜巷道运输道,路基,道床都要符合标准要求,巷道运输附近无杂物,保证正常运输提升。 十、倾斜巷道内要有水沟,淋水的地方要截流入沟,冬季要采取防止淋水结冰措施。 十一、保持轨道平,无杂物,岩块等,防止矿车碰撞岩块,杂物后发生事故。 十二、矿车掉道时,要立即站在道旁,赶快打招呼叫后面停车,抬车时要用撬棍,不能用肩扛和手抬,以免发生危险。 11、信号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信号管理制度。 一、各个停车点信号必须是声部齐全,绞车司机皮带机司机,刮板机司机,必须同时注意铃和红灯声光信号听清看清后方可开车,否则不准开车,信号不清,按停车信号论处。 二、全公司统一信号为一停,二上(开)、三放、四行人、五声通话叫人、六声处理完毕回铃声,红灯不灭不开车。 三、凡是停车,必须搬亮红灯,谁停车,谁搬红灯。 四、斜井和采区极绳巷道有人通行时,必须先打停车铃再搬亮红灯,上下必须通电话,说明上下人数和姓名,通行完毕后,信号号搬灭红灯,发出开车信号,司机听到开车信号后先发开轴铃后,方可开车。 五、斜井、采区皮带巷,采区无极绳巷,如有事停车后,上面的人必须往下走,下面的人必须往上走中间的人观察上下情况,哪里有情况往哪里去处理完毕各自回到自己的岗位后,搬灭红灯,打车信号,司机方可开车,否则严加查处。 六、绞车司机和巡查人员如遇到单独能处理的故障,可光打停车信号,搬亮红灯开车回铃后,方可开车。 七、统一下班信号为打一下长铃,红灯连闪三下,间隔一分钟再闪三下红灯,连闪三次,清理完刮板机,皮带机中的煤后,停车下班,一般停车从工作面往前停车,特殊情况例外,最后边的或最外面的下班后,搬亮红灯。 八、上班后,最外面的信号工或司机搬灭红灯里边的人有情况需处理时必须搬亮红灯。 九、信号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密监视机车的运行状况,发现情况立即停车处理,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12、斜井安全管理制度 一、斜井内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定“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和悬挂信号牌。 二、斜井提升必须同时设立声光和电话两套信号系统,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必须齐全、可靠。 三、司机每班工作前应对绞车刹车制动等安全装置、钢丝绳、绳头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绞车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确保运行安全运。 四、挂钩工负责对斜井安全设施(阻车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斜井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要求、地滚轮有无损坏、轨面上矿渣是否及时清理、井筒内管线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督促相关人员作好整改。 六、斜井信号工要确保信号系统完好,在发送信号前,检查矿车是否完好,挂钩是否挂牢,确认无误后,才能发出信号,发送信号时,务必准确、清晰。 七、严禁人员搭乘矿车。 八、斜井运送物料时,要确保所运物料捆牢放好,防止中途掉落。 九、用矿车运送爆炸物品,必须通知提升发动机和井下摘钩人员,爆炸物品要妥善放置,防止震动和掉落。炸药和雷管严禁同车运送。运送爆炸物品的矿车应标明“爆炸品、严禁烟火”的标志。提升速度不能超过1m/s。 十、提升司机、挂钩工要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十一、信号工要确保井筒内无人,才能发送升降信号。人员通行,必须通知信号工和司机。司机遇有不明信号时,严禁开车。 十二、提升机运行时,井口和井底5m内严禁站人。 13、斜井井口管理制度 一、井口管理工作由搬运工主管负责,当班安全生产由把钩工具体负责。正常情况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必须有机电部门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车下井。升降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施工作。 五、在井口及井筒内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由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六、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动火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提升道。 八、严格按规定装载量提升或下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配重提升。 九、信号规定检修及提升开车和慢车调绳必须有区别,并有灯光保留。信号标志以主滚筒为准,使用电铃声响,一声为停车,二声短为提升,三短声下放,二长声为慢速提升,三长声为慢速下放。 十、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严防井筒坠物。 14、斜井提升管理制度 一、机电副经理承担起斜井提升的管理职责,全力抓好斜井提升的各个环节,力争生产中斜井提升无事故。 二、生产与机电班组长、绞车司机、安监员、调度员、信号工、井口检身员、把钩工各司其责,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维护提升设施、遵守相关制度,确保提升安全。 三、管理人员、各分工责任人及全体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努力学习斜井提升的相关知识,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管理知识、使各工种熟悉本工种操作技能、加强全员安全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井口管理制度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对斜井井口和绞车房等重要场所进行规范约束,避免外来人员或非工作人员给重要场所带来的破坏、干扰和影响;消除在岗职工玩忽职守带来的不应有的事故发生;杜绝其它员工在重要场所的不规范操作。 五、严格遵守设备定期维修制度,对绞车、猴车和信号装置等辅助设施定期维修,每天检查钢丝绳情况,及时处理机械设备和设施给提升安全带来的隐患,并作好每次检查和检修的记录(例行检修工作必须细致到位,钩头、天轮架等均不能遗漏)。 六、严格遵守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对绞车司机的行为和操作技能纳入规范管理之中,弘扬敬业精神和高度安全责任意识。 七、严格遵守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和电钳工操作规程,一旦绞车、猴车或信号系统等提升设施出了故障立刻停车检修,力争提升设施每天处于完好状态、安全运行。 八、严格遵守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斜井提升机司机、信号工、维修工、井口检身员默契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架空乘人装置的提升任务和安全工作。 九、调度员必须熟悉矿井生产的运输系统和煤矿安全规程,监督好斜井运输的安全运行情况,严禁爆炸物品的不规范运输。 十、斜井提升的“一坡三挡”装置必须安装规范,每周必须检查其动作的可靠性与实用性,并作好检修记录。 十一、斜井提升是煤矿生产中非常重要和复杂的一环,从管理人员到一般员工要高度重视,电钳班组长必须作好各项检修工作,并作好日检、周检记录;机电副经理必须如实检查各项工作,作好旬检、月检记录,所有隐患及时排除不得留有遗留问题。对于斜井提升事故的发生要及时追究尽快整改,对当事人要进行处罚并教育,哪怕是细小过失也不能放过。 15、行车不行人制度 为了实现矿井提升运输安全,促进我矿的安全生产,特下发本规定,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钩工认真执行“行车不行人和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发出行车信号前,先观察绳道两侧,确定无人员通过时,方可发出行车信号。 二、行人通过前,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当钢丝绳运行时,严禁通过。 三、绞车运行中,把钩工站必须在信号室外观察,防止人员横跨绳道,否则,对把钩工罚款50元/次。对于不听制止强行横跨绳道的,及时汇报给安全部,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如把钩工不予制止,一经发现,每次给予把钩工、责任人各罚款50元。 四、上下班行人高峰期,把钩工更要加强责任心,当有人员集中通过时,先让人员通过,避免人员聚集在绳道两侧。 五、除把钩工外,其他部门人员不得发出行车信号。 六、把钩工严禁脱岗,串岗。 七、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在行车时间内任何人不准进入。如中途有不确定因素或特殊情况需行人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待停车后,方可行人。 八、作业前必须同绞车司机、把钩工联系好并告知具体作业地点后方可作业。 九、需大型施工时必须报矿分管领导审批,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绞车司机、把钩工方可作业。 16、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7、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中的各种挡车装置等安全设施,信号、把钩工在交接班后必须检查一次,维修工每天必须检查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机电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对各种挡车装置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检查试验记录。 四、矿车及平板车的连接插销、三环链等用于斜巷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用于平巷运输时每2年进行一次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五、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六、运输设备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现场人员对其全面检查,发现影响安全提升运输的连接装置,及时隔开送修,不得使用。 七、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八、钢丝绳的绳卡应根据GB/T29086-2012并结合钢丝绳的直径合理选择。绳卡数量钢丝绳直径小于等于18mm的不少于3个;钢丝绳直径18-26mm的不少于4个;钢丝绳直径26-36mm的不少于5个;钢丝绳直径36-44mm的不少于6个;钢丝绳直径44-60mm的不少于7个。U型环的内侧净距应比钢丝绳直径大于1-3mm,绳卡安装要一顺,且U型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等距(6-7倍钢丝绳直径)排列。卡扣的螺栓必须拧紧,直到绳被压扁1/3-1/4直径为止,且有防松装置。 九、直径18mm以上的钢丝绳必须按规程规定定期报有资质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 十、机电部负责对提升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和连接装置的试验工作,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安全检查。 十一、矿井井上、下所有运输绞车的钢丝绳必须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 十二、架空乘人装置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十三、运输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8、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一、运输设备必须实行“一、二、四、八”检修制。即每小班有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 二、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三、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高度。 四、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每月二十日前提出计划,报矿审批后进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参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五、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换验收,如果性能不好、零件不全,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验收。 六、司机和检修工按完好标准对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持环境清洁,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9、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一、连接装置检查,要设专职人员对升、入井的矿车检查并要有详细记录。 二、连接装置检查由修理工负责,并做到每班检查一次。 三、机车连接装置检查由修理工负责,对回库的机车做到台台检查。 四、各检查人员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汇报当班调度。 五、一吨矿车试验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由技术组上报矿机电部按期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及报告。 六、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使用前要向检验机构提供使用地点和提升区段的最大静荷重等技术数据,进行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对于试验合格的连接器要有永久标志,试验资料要求集中管理并建档存放。连接器变更使用地点时,必须重新试验。 七、严禁使用不合格连接器,试验不合格的应有特殊标志,不得在斜巷中使用。 八、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的试验、使用审批和报废处理应有专人负责。 九、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防脱销装置,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 十、内齿轮小绞车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使用护绳环,绳头卡接不得少于4个绳卡,绳卡卡接必须牢固;卡接时,绳卡的U形环方向应相同(朝主绳),间距设置100-150mm。 十一、斜巷连接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由专人每半个月对斜巷连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等并有检查记录。 十二、把钩工(链环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每勾在发送开车信号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连接情况。发现变形、出现裂纹、松动、严重磨损等影响连接装置强度的现象,必须停止使用。 20、刮板输送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规范刮板输送机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请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相互监督。 一、各区队必须落实一名副队长管理刮板输送机的检修维护和使用,保证设备完好,督促检修维护人员和操作司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熟悉操作流程,掌握应急处理措施,且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安装的刮板输送机必须保证完好,不完好不准使用,安装时要保证刮板输送机的平、直、稳、牢,并注意刮板链条的松紧程度。根据链条的松紧情况及时张紧,防止卡链、跳牙、断链及底链掉道等事故。 四、刮板输送机的液压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在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工作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五、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锚固支柱必须打牢,铺设要平,底板有凸起时要凿平,相邻溜槽的端头要紧靠,搭接无平整台阶。 六、刮板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正确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