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专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1.doc
第8.4部分 掘进 专业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二一年 会审签字表 会审人员 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调度主任 生产部长 技术部长 通防部长 生产副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通防副总工程师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工程师 经理助理 生产副经理 机电副经理 安全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经理 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8.4部分 掘进专业管理制度1 1、工程质量检查、考核验收制度1 2、区队班组验收制度8 3、掘进安全管理制度11 4、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14 5、掘进变化管理制度30 6、掘进专业例会制度37 7、掘进工作面顶板综合治理管理制度39 8、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检查验收制度40 9、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41 10、井下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制度42 11、临时支护管理制度43 12、矿压观察与分析会议制度45 13、矿压观察管理制度46 14、敲帮问顶制度49 15、区队安全质量验收制度50 16、工程技术例会及顶板管理例会制度53 17、作业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考核制度55 58 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掘进 第8.4部分 掘进专业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检查、考核验收制度 为进一步抓好巷道工程质量,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特制定我公司掘进工程质量检查、考核验收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条 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小组 为确保本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矿成立掘进工程考核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巷道工程质量的各项工作。 组长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副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机电副总工程师 生产部长 技术部长 安监部长 调度主任 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部,由部长负责本小组的具体事宜,各区队技术员负责验收报表的整理及上报工作,质量工长配合质标办负责我矿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及验收。 第二条 主要工作职责 1、质量工长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质量工长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验收标准和有关量具的使用、操作与维修,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质量工长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验收原则及标准,认真做好巷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4、检查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5、检查验收工作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6、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责成有关班组限期解决。 7、查出问题不整改的或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上报进尺。 8、进矿支护材料的抽样检验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并做好记录。 9、每天入井到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配合质标办每旬对掘进各工作面检查验收一次。 10、质标办负责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经考办。 11、负责各种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旬及月报表的上报工作,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由经考办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 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 1、锚杆支护工程 (1)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矿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2)树脂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树脂药卷进矿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3)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预紧力符合规程要求。 检查数量验收时按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锚杆预紧力或力矩检测抽样率不低于5,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各一组(共15根)进行检测,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锚杆预紧力或力矩不低于设计预紧力矩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中。 (4)锚杆的锚固力符合规程要求。 检查数量验收时按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锚杆锚固力检测抽样率为3,每300根顶、帮锚杆各抽样一组(共9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锚杆的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 表1 锚杆拉拔力扭矩试验记录表 巷道名称 距离 年 月 日 锚杆序号 时间 岩性 锚杆长度mm 锚杆 直径mm 孔径mm 锚固长度mm 锚固剂 拉拔力kN 扭矩Nm 备注 试验人 记录人 (5)锚杆的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见表2 检查数量随机抽查。 检验方法尺量、半圆仪抽样实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测记录。 表2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mm 1 间距 排距 100 2 锚杆孔深度 0~+100 3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极限) ≤15 4 锚杆外露长度 ≤50(100) (6)预应力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索进矿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7)预应力锚索的钻孔方向偏斜角应不大于设计值的10。 检验方法插杆挂半圆仪抽查。 (8)预应力锚索安装的有效深度应不小于设计深度的95,锚索型号及设计深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9)预应力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设计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10)预应力锚索的间、排距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值的100mm,间、排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11)预应力锚索安装后外露钢绞线长度不宜超过150-200mm。 (12)锚杆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2、刚性支架支护工程 (1)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逐架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不含木支架),并现场实查。 (2)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逐架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实查。 (3)支架支护巷道规格偏差应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检查数量逐架检查。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检查。 (4)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不大于1。 检查数量逐架检查。 检验方法在立柱前侧面或后侧面挂1m垂线,在底板水平上量测垂点与立柱前侧面或后侧面间的距离。 (5)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每增加5-8,支架迎山角增加1。 检查数量逐架检查。 检验方法用半圆仪的弦长部分紧靠立柱的前侧面或后侧面量测。 (6)撑(拉)杆和垫板的位置、数量,在一个检查点中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应超过2处。 检查数量逐架实查 检验方法实查检查点上两架支架间的全部撑(拉)杆和垫板的位置及数量。 (7)背板排列位置和数量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逐架实查。 检验方法抽查检查点上两架支架间的全部背板。 (8)柱窝深度或底梁铺设质量支架柱窝挖到实底,底梁铺设在实底上,其深度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逐架实查。 检验方法挖出柱窝或底梁,挂腰线尺量检查。 (9)支架架设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检查数量逐架实查。 第三条 考核标准及处罚制度 1、架棚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中线至两帮距离误差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50元,巷道不得超挖,超挖处除扣除100元外,扣除所用材料费用; (2)金属棚前倾、后仰的角度不得超过规定 ,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3)金属棚支架迎山有力,角度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4)巷道腰帮、背顶顶要结实,有一处松动扣50元; (5)金属棚腿需放在挖出柱窝里的实底上,有一处柱窝深度不够或不在实底上扣100元; (6)金属棚梁保持水平,有一处不合格扣50元; (7)金属棚扭距符合规定,有一处扭距不合格扣50元; (8)棚梁接口符合规定,有一处错口不合格扣50元; (9)金属棚支架间距符合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50元。 2、锚网索(喷)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欠挖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200元,超挖处除扣除200外另扣除多使用的材料费; (2)锚杆(索)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有一处锚杆不合格扣100元,有一处锚索不合格扣200元; (3)锚杆(索)排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0mm,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螺母扭矩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200元; (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300元; (6)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层理垂直,偏差≤15,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7)锚杆外露长度露出托板10-50mm(全螺纹100mm),锚索外露长度露出托板150-250mm,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8)铺联网紧贴壁面,连网牢固,扣距≤100mm,压茬为一个网格,充分展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9)巷道的喷厚不小于设计值,且巷道内不露筋,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10)巷道表面平整度≤5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2、区队班组验收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区队的巷道工程质量,在相关通知文件的基础上,对巷道的验收标准进行了完善。新出台的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小组 为确保本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区队成立专职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巷道工程质量的各项工作。 组 长队长 副组长副队长 组 员技术员,2个检测工。 由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具体事宜,技术员负责检查验收报表的整理及存档工作,检查验收员负责区队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及验收。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验收员须认真学习区队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验收标准,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和能力。 2、检查验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区队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检查验收原则及标准,认真做好巷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3、检查验收员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汇报,并做好复查工作。 4、检查验收员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5、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 6、检查验收员每天入井到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每班对工作面检查验收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 二、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 第1条 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φ18左旋螺纹锚杆不小于140Nm,φ16螺纹钢帮锚杆扭矩不小于100 Nm。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抽样一组进行检测,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 锚杆预紧力或力矩不低于设计预紧力矩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中。 表1 锚杆拉拔力扭矩试验记录表 巷道名称 距离 年 月 日 序号 时间 岩性 锚杆长度 mm 锚杆直径 mm 孔径 mm 锚固长度 mm 锚固剂 拉拔力 kN 扭矩 Nm 备注 试验人 记录人 第2条 预应力锚索的钻孔方向偏斜角应不小于设计值的87 第3条 预应力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设计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4条 预应力锚索的间、排距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值的100mm,间、排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5条 预应力锚索安装后外露钢绞线长度不宜超过150-250mm。 第6条 各种金属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网的网格应穿丝连接牢固。 三、考核标准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欠挖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200元,超挖处除扣除200元外另扣除多使用的材料费; (2)锚杆(索)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有一处锚杆不合格扣100元,有一处锚索不合格扣200元; (3)锚杆(索)排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0mm,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 螺母扭矩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200元; (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300元; (6)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层理垂直,偏差≤15;锚索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偏差≤3,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7)锚杆外露长度露出托板10-40mm,锚索外露长度露出托板150-250mm,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8)铺联网紧贴壁面,连网牢固,扣距≤100mm,压茬为20cm,充分展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3、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井下掘进作业行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掘进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工作面超定员生产,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规定。 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矿、工区8h连续现场跟班,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三、工作面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处理。 四、巷道掘进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内容及审批符合规定要求。井巷施工过断层等地质构造、与巷道贯通及遇其他影响施工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维修巷道时必须编制巷修措施;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七、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净化风流和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 八、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以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九、两个相向掘进工作面,在相距20m(综掘50m)时,必须按规定停止其中的一个,并制定专项措施。 十、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下山的上口均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向下施工其它倾斜巷道时,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并在作业规程中进行明确规定。 十一、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措施。 十二、井下使用锚杆的质量、形式、规格、安装要求、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金属网的规格等在作业规程中进行明确规定。 十三、采用钻爆法掘进的锚喷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十四、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尾灯和内(或除尘器)、外喷雾装置,非工作侧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源上的开关。 十五、耙装机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作业时有照明;巷道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 十六、扩大或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保证有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维修井巷时,严禁里、外同时作业。 十七、巷道维修,必须执行先支后回,确保退路畅通。 十八、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破器材,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电雷管按规定进行编号,字码清晰。 十九、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毫秒电雷管,现场按规定布置炮眼、装药、连线、爆破和设置警戒线;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接头数不得超过1个,不得有明接头。不得使用固定母线爆破。 二十、爆破工领取炸药、电雷管后,按规定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按规定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合格证件、发爆器钥匙、便携式瓦检仪等由爆破工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帐物相符,领退记录、签字齐全。跟班队长随身携带必须“一炮三检”记录。 二十一、炮眼封泥使用水炮泥,不得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无裸露爆破现象。 二十二、下山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红灯灭时人员方可行走。 二十三、掘进施工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 4、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动态管理制度技术部、安监部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跟班安监员作为现场兼职质监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有权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 第二条 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各工区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以及零星工程等,每月20号上午以书面形式报技术部。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100元/次;不按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的,对分管区长罚款100元。 第三条 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和文明施工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 第四条 月度验收制度 每月20日后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24日确定当月完成进尺。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的罚款50元。验收时,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字,否则视为未参加验收。由技术部、地测科、安监部联合组成的验收小组,每次不少于三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若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等级不符,对参加验收人员每人罚款100元,罚验收负责人(或掘进专业负责人)200元,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追究行政责任。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 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反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否则,安监部不计算“三违”指标。 第六条 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需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必须经技术部组织验收,对未经验收进行隐蔽的工程,一律不予签证。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罚款5000元/次。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第七条 月度考核制度以矿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 1、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锚喷开拓巷道必须达到优良,杜绝不合格工程按头考核,若锚喷开拓巷道达到合格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掘进队不奖不罚;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600元,如不影响安全使用,无需整改的,视情况降工资总额20%,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罚款10000元,整改费用由工区自行承担,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降工资总额的10%;若达到优良标准,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奖励200元,对掘进队奖励工资总额的8%;锚网巷道达到优良标准,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奖励200元,奖励掘进队工资总额的10%;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罚;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600元,如不影响安全使用,无需整改的,视情况降工资总额20%;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罚款10000元,整改费用自行承担,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降工资总额的10%;躲避硐无失脚、伸腿、喷厚达到设计要求,否则不予验收。 月度验收达到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100元/人;锚网喷开拓巷道达到合格品时,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200元/人;锚网巷道达到合格时,不奖不罚。区长按50%进行奖罚。 2、创建亮点工程按掘进队进行考核,现场做到动态达标,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全月达到“好”等级,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若达到亮点工程标准,奖励5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3、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停头整改,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 第八条 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负责,直至工程报废为止。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元,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巷修费用。 第九条 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开工前3天并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生产部、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通防部负责人签字交技术部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第十条 地面支护材料不定期验收制度验收小组每月对支护材料验收一次,并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或者造成隐患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性质严重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一条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规程,要提前考虑,编制正规、内容齐全,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如发现现场施工与措施不符时,罚跟班区长、队长200元/人。规程审批完成后3天内,施工单位要组织学习并考核,将签字表及考试试卷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如发现有上述一处与规定不符,对技术负责人罚款20元/处。规程审批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 第十二条 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综合记录、班验收记录、锚杆或锚索托盘编号记录等,要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一次漏填,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若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分管区长、工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 现场施工有关记录于下月一号前整理合格后报送技术部,每超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三、材料供应 第十四条 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材料小组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 1、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粒径一般为0.15-3mm,含土杂物不超过3。 2、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粒径要求4-6mm,含土量不超过3。 以上两种原材料必须由生产部、技术部、安监部、供应站见证取样,每月一次取样送检,化验结果由技术部、供应站分别保存。 3、金属网网孔Φ6mm钢筋制作,网孔100100mm金属网中间纵横进行点焊牢固,周边握边;Φ4mm冷拔丝制作,网孔7070mm,周边握边,周圈点焊。 4、施工单位对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标号的砼每30m巷道做一组试块;硐室1000m3不少于3组;500m3以下不少于2组;其它独立工程50-100m3不少于1组。试块必须在井下现场制作,制作时必须有验收小组人员现场监督,如不按规定制作试块,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 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十五条 验收人员必须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现场选点,对喷砼厚度等隐蔽分项现场打检查孔,并在验收原始记录上签名认可。砌碹巷道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要求 1、在无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选点验收,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点。 2、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巷道两墙必须及时支护,严禁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穿裙子等现象,若出现一处失脚罚款1000元。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或穿裙子等一处罚款500元。要求掘进工作面施工必须跟迎头支护两墙(距底板不支护高度不超过1m)帮部支护滞后迎头3.6m进行,验收时两墙垂线进行实测,巷道不垂直度不超过100mm,按基本项目要求进行选点验收。开拓巷道严格平整度项目的验收,要求1m2范围内凹凸不平最大不超过50mm,按允许偏差项目进行选点验收。锚喷巷道耙装机5m后移机3天内必须复喷成巷,锚网巷道耙装机前必须一次成巷,移机一天内两底角刷齐,否则罚区长、主管队长每人100元。 3、上月施工巷道永久水沟与巷道一并成巷验收,永久水沟(滞后耙装机20m)未按设计要求及时砌筑的,视为工程不成巷。毛水沟应紧跟耙装机后施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除限期整改外对施工队一次性罚款1000元。 4、喷浆厚度的验收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对于搬家巷道,搬家前施工单位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工区罚款1000元,当班队长罚款200元,不予验收定级。 5、巷道高度的验收巷道高度以巷道底板和轨面为基准进行实量,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凡是人为造成的高冒区(冒高超过0.6m),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 6、中腰线的控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提供的中腰线施工,如若前后两次中腰线存有差异时,施工队必须及时反映并做好施工记录,由测量人员复核,否则按施工错误处理。月底验收前,工区进行选点自检(开拓巷道每20m设置一组验收点、炮掘锚网巷道每30m设置一组验收点、综掘巷道每50m设置一组验收点),验收点必须根据标准中腰线进行选点,若自选验收点与标准中腰线不符的,一处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施工队必须对测量中腰线进行保护,验收时施工队须带导水管,以便检查腰线。 7、煤巷锚网巷道必须进行日常顶板监测。顶板离层仪的最大安装间隔为100m,每组一个,安装在巷道中间;煤巷交岔点、断层处必须安设1组。工区必须设专人按规定时间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观测,并填写记录牌板和记录本,工区技术员每月月底将汇总观测数据上报技术部。如工区出现不按规定设置顶板离层仪和不按规定将汇总观测数据上报技术部的,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如出现不按规定要求填写记录牌板或记录本,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月底工区技术员必须对当月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顶板离层分析报告报技术部。为防止顶板离层仪报废,观测过程中顶板离层仪浅基点读数超过70mm或深基点读数超过120mm时,必须提前将读数回零。 8、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技术部对工作量签字,工资科定额小组工前定价签字,安监部安排安监员现场监督,最后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定额小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工前定价情况进行结算,无开工申请和不经过验收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零星工程预验收报告和施工用料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报技术部,否则,本月不予签证结算。 9、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很难控制巷道成型时,巷道的验收标准经矿质量验收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开拓、准备巷道净高不超过设计0.5m,净宽中线左右不超过设计值0.3m,回采巷道在此基础上可增大0.2m,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 10、旬检查验收中发现巷道成型较差或者得分均低于90分、有失脚现象,不能被评为优良等级,并且给予500-1000元罚款,旬检查验收巷道出现超、欠挖的一处罚款500元。 11、掘进工作面掘进断面小于17.0m2必须执行一次成巷,迎头底高超过0.2m或帮部支护滞后迎头超规定,除要求限期整改外每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 第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 1、移交组织规定矿组织生产部、技术部、机电部、安监部、地测科、通防部、工资科、材料小组以及接受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查出问题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填写检查表,限期整改;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过期将加倍处罚;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受单位,存在问题由接受单位整改。 2、掘进与掘进移交验收规定 (1)永久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锚喷巷道初喷到迎头,耙装机后必须成巷;临时轨道铺设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水管及下山排水管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5m,风水管及电缆吊挂符合要求;毛水沟跟至耙装机,永久水沟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20m;耙装机、喷浆机、局部通风机、绞车、各类开关等电器设备及提升运输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保持表面清洁卫生,就地移交。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区长及分管区长各罚款100元。 (2)锚杆钻机、气动帮钻、风钻、风镐、各类钻杆、风水软管、检测工具等施工工具、配件及工具箱,可一并带走。 各类施工用料及材料架可根据现场情况移交或撤走。 (3)文明施工巷道及硐室卫生面貌保持良好,无杂物,巷道底板平整,无大块煤矸,无淤泥积水,所有物料码放整齐。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 3、掘进与安装移交验收规定 (1)工作面两顺槽及切眼、车场铺轨按临时轨道标准进行铺设,并形成闭合;各类提升设备及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2)工作面两顺槽风水管、排水管接至切眼上下端头,并按标准进行吊挂,无跑、冒、滴、漏现象。根据机电部要求,水泵、电缆等设备需撤走的必须撤走。 (3)切眼内轨面至锚索梁高度达到2.3m(支架运输空间),底板平整,无浮煤、矸等杂物。 (4)工作面两顺槽及切眼、车场内的掘进施工用料、机械设备等在移交之前,全部回撤干净,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延期回撤。 (5)顺槽内风水管、排水管路及设备、轨道、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等,一经验收移交安装单位使用管理,要保持完好,如在安装期间被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罚责任单位区长、分管区长各50元。 五、施工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打眼、装药 1、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巷道周边眼间距控制在350mm以内,确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须实现光面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于70,炮眼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抽检一月三次达不到光面爆破要求的,该工程月底不能被评为优良。 2、周边眼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内保留一段空气柱用炮泥进行封孔,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要求。 第十八条 挂网、打锚杆 1、用两根Φ754000mm钢管配合吊环、链子、两块(1800-2000)15060mm木板组成作为临时前探支护,将金属网挑起护顶,在网下进行联网、打锚杆眼,前探梁使用不正常或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 2、帮锚杆眼打好后,必须用外径15mm的钢管制作的扫眼器插入眼底用压风将眼孔内积水及杂物吹干净,然后方可安装锚杆。 3、锚杆安装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即使用锚杆打眼机具连续完成打锚杆眼→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并达到规定螺母预紧力矩的全过程。所有树脂锚杆安装时必须边推进边搅拌将锚杆推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搅拌时间为15-20s,等待时间为30s。 4、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扭矩不得小于200Nm,外露丝15-50mm,锚固力不得小于90KN。 5、锚网巷道金属网的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杆距金属网边缘不超过200mm。 6、金属网(Φ6mm焊网)搭接量≮100mm(Φ4mm编织网搭接量≮140mm),严格按措施搭接,采用16镀锌铁丝折成双股双排扣菱形绑扎扎结牢固,网扣间距(Φ6mm焊网)≯300mm(Φ4mm编织网扣间距≯250mm)。 7、锚杆、网必须紧跟迎头,耙装机前两墙至底板的不支护高度不得超过1m,耙装机后锚杆、金属网支护必须一次施工到底,放炮崩坏的金属网必须重新进行挂设,巷道初喷后必须预留出金属网的搭接量,上班安装的锚杆初喷后必须露出螺帽,以便检查锚杆扭矩,否则一处罚款50元。 8、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钻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钻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 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锚杆扭矩扳手并保持完好。 第十九条 喷射混凝土 1、混凝土料在井上搅拌后,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个大班,做到随拌随用。喷浆前,沙子、石子与喷浆灰的拌合不少于2次,第一次拌合必须是从一车倒至另一车,第二次拌合是另从一个车再倒至一车,然后方可上喷浆机。 2、初喷厚度控制在30-50mm,以初喷后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止,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锚杆丝帽上喷上的砼喷后及时清理干净。喷砼前必须用水冲洗岩(煤)帮。 3、复喷前必须经跟班安监员对锚杆扭矩、抗拔力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喷,技术部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喷浆前必须先用干净水冲洗巷道顶帮,然后复喷至设计厚度。未经跟班安监员对锚杆进行验收进行复喷的,一次罚跟班队长、班长各200元;喷浆前不冲刷巷壁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4、复喷2h后开始洒水养护,喷层在7天内,每小班洒水一次,7天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二十条 锚索的安装 1、交岔点、硐室、特殊条件施工及回采巷道,需要施工锚索时,锚索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2、装设药卷时,缓缓将1卷K2360和1卷Z2360树脂药卷送至孔底。 3、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h,紧跟掘进迎头施工的锚索预应力20MPa。 4、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钻孔深度、锚索长度、入岩深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预紧力等做好记录。 六、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严格支护材料管理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锚索、金属网、树脂药卷、钢梯、砼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施工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