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各副总、科、队、洗煤车间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方面工作。联系电话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况。 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三)隐患排查计划的编制 1.安监科负责编制矿井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事故隐患排查计划要覆盖矿井所有生产系统、环节,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无死角、不漏项。 2.各专业部门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专业(部门)年度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事故隐患排查计划要明确本专业(部门)各时段的重点排查内容,并按事故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实施,按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装订成册。 3.基层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日常事故隐患排查、班组及岗位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作好排查治理记录。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频次 1.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矿井全覆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管副矿长每半月组织一次分管业务的事故排查治理,安全矿长(安监科牵头)每周组织一次全矿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员每天进行一次本单位作业区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班组每班组织班前、班中、班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岗位隐患排查治理。 2.月度全覆盖排查治理。安监科在每月30日前完成次月事故隐患的排查方案(报经矿长批准),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及参加人员。排查方案按程序以正式文件发布到各部门。隐患排查时由安监科负责参加排查人员的现场点名考勤。 3.分管领导每半月组织排查治理。分管领导按分管业务范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每半月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排查时间由分管领导确定,落实检查内容、参加人员。参与部门做好排查治理资料的收集归档。 4.安全矿长组织每周定期排查治理。由安监科牵头,副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科队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对全矿井安全设施、一通三防设施、监测监控设施、提升运输设施、防治水、规程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查人员按头面填写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单,交安监科汇总后统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并回复销号。 5.基层部门每天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每天由队长、现场管理员或技术员对作业区域进行排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在安监科登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6.班组和岗位每班排查治理。班组和岗位人员每班要按照“一班三排查”及风险管控、安全确认规定,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内容与治理情况,要在班组每班填写的隐患排查表和安全确认表中完整体现。 7.其他。 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及参加人员。 (五)事故隐患的分级治理 1.工作机制 事故隐患的分级由矿长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矿长牵头相关部门分专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85号令所列的隐患内容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以及矿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难易度进行分级,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进行治理;一般安全隐患由责任部门整改。事故隐患的治理必须严格执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原则。 2.分级治理 (1)重大事故隐患由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管控治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集团、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2)一般事故隐患由基层部门跟班科、队长、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或岗位人员负责管控治理。 3.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措施 (1)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治理的方法和措施;落实的经费和物资;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方案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资金并实施治理;分管副矿长按职责分工协助矿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2)一般隐患的B级隐患由责任部门编写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危及治理人员及接近治理区域人员安全,如爆炸、人员坠落、坠物、冒顶、机械伤害等不安全因素,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志。编制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负责人现场监督。现场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指挥,跟班科长现场监督,进行治理。 (3)一般隐患的C级隐患由基层单位跟班副队长、班组长负责治理,安全员现场监督。如确因现场未备足相应整改材料的,或许进行工程建设的其延长整改时限不得超过3天,报安监科登记隐患内容,由安监科落实现场安全员监督整治并验收。 (4)一般隐患的D级隐患整改原则为现场“立查立改”,由岗位人员进行整改,或由跟班队长、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整治并验收;如确因现场未备足相应整改材料的,其延长整改时限不得超过8小时,报安监科登记隐患内容,由安监科落实现场安全员监督整治并验收。 4.资金(物资)保障 隐患治理过程中,财务科和物资供应部门必须优先保证隐患治理的经费和物资。 5.隐患治理验收销号 (1)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部门按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和治理进度记录等资料,并按要求报送事故隐患治理报告。 (2)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由治理责任部门提请治理通知中明确的验收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治理部门负责治理情况(写清治理过程)回复并销号。 (3)上级检查隐患的治理。上级到矿安全监督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监科统一逐条下发治理通知单,治理部门负责编制治理方案(人员、资金、措施)交安监科汇总,按程序进行审签并以正式文件上报事故隐患治理的总体方案。治理部门隐患治理完毕后按规定验收、回复到安监科,安监科书面向上级报告事故隐患治理完成销号情况。 (六)监督管理 1.分级监督 (1)矿长负责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监督管理,分管副矿长负责治理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指挥、协调、监督,并进行分析总结。 (2)基层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作业区域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的治理记录,将隐患的排查、治理过程详细记录在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对涉及本单位作业区域重大、一般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实施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工作做详细记录,能全貌反映隐患治理全过程。 2.公示监督 (1)事故隐患通报。各专业部门在每月25日前将本专业所排查的事故隐患汇总交安监科,由安监科统一编制 煤矿月度事故隐患分布暨治理情况通报并在公示栏张贴,让全矿职工掌握当月矿井存在的事故隐患状况。 (2)重大隐患公示。由安监科负责在井口公示栏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治理责任人及事故隐患治理的影响范围。 (七)保障措施 1.管理系统。建立由安全矿长具体负责的事故隐患信息管理机构,事故隐患信息管理机构由安监科和调度室安全监控站全体人员组成,24小时值班并按规定接收、分析、反馈信息,下达事故隐患的整改指令。 2. 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负责事故隐患的记录、建立台账、下发整改通知单及隐患整改回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治理分析会,对本次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确定下一次隐患排查的重点,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措施。 3. 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专题会议,对各专业的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对次月各专业、系统生产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安监科按照事故隐患治理专题会议要求编制每月的事故隐患分析统计报告和会议纪要。 4.每年底前由矿长组织其他矿级领导及各职能科室、专业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会,对本年度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确定下一年度矿井要排查的隐患,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措施。 5.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培训 利用事故隐患分析会议、安全月例会、每周安全学习会及班前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由安监科每年年初组织一次“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并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