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及制度.doc
电气管理及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接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的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也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4、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何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5、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室备查,另一份由部门负责人保存,线路工作票,一份存工作票签发人外备查,另一份由部门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交值班负责人保存备查。 6、配变室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转换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1)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遇电者(但需在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2)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各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3)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4)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来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5)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集资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7、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一条线路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2)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3)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配电线路无需停电 (4)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形式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部门负责人) 8、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室工作就有专人监护 9、工作票保存一年 10、工作票的评价与考核 (1)值班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对工作票进行抽查、审核、评价、计合格率,并纳入考核。 (2)工作票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 ①按规定应用工作票而未填写者(称为无票工作) ②工作项目不清,票面涂改三处以上者 ③现场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字迹潦草、模糊不清者 2.叙永煤矿工作许可制度 1.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低压工作票或低压安全措施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 2.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 3.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 4.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在完成安全措施以后,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万无一失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把关“措施。因此,必须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手指背面触试已停电的设备,以证明设备确无电压,这一举动是工作许可人向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的一种最好的、直观的表达方式,使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亲眼看到,检修的设备确实已无电。工作许可人的这一举动是对检修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体现. 6.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发放工作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叙永煤矿工作监护制度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其监护的内容是部分停电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接地部分保持安全距离;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等;在工作中,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另行指定监护人,并告知工作人员,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准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交、配电所高压设备区内,以免发生意外触电或电弧烧伤。 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应兼做其他工作,但在以下条件下监护人可以参加班组的工作1)全部停电时;2)在变、配电所内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地点、工作人员连同监护人不超过三人时;3)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栏足以防止触电的可能,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 4.叙永煤矿电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制度是指当天的作业间断时,作业人员应从作业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由负责人执存,继续进行作业时无须再经许可。对隔天的作业间断,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在次日复工时,还应重新得到值班员的许可,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合乎要求后,才可进行作业。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地点。 工作转移制度是指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几个作业地点转移作业时,其全部安全措施应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完成,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在转移作业地点时,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工作终结制度是指作业全部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仔细检查有无工具和器材遗留在作业地点;作业人员撤离后,要向值班员说明所检修的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员共同检查设备情况,再次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物品,现场是否整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工作票的作用即告终止。 只有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均收回,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才可合闸送电。 5.叙永煤矿倒闸操作与操作票制度 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力调度员或主管领导的命令, 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监护人由技术业务比较熟练的担任。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 倒闸操作顺序为合闸送电先合电源侧刀闸,后合负荷侧刀闸, 最后合具有灭弧能力的油开关或空气开关;断电顺序与上述相反。用跌落式保险操作,送电时先合边相,最后合中相;断电与上述相反,断合时还应考虑风向,禁止用无灭弧能力的刀闸开关带电拉合。 3)下列倒闸操作,必须签写操作票 1.供电系统变压器的并列和解列; 2.10KV高压设备超过两项以上的倒闸操作。(上述重要操作, 由电力调度员或主管技术员签发操作令) 4) 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1.电网限负荷时停送油开关或其它开关的单一操作; 2.事故处理。 5) 倒闸操作票的填写,按实际运行模拟图, 填写的主要内容 1.操作任务; 2.发、受令人,操作人和监护人; 3.应断、合的开关; 4.应退、投的保护和自动装置; 5.应拆、装的接地线; 6.重要的检查修理项目; 7.操作起始时间及终结时间。 6) 操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核对,检查正确无误,在执行过程中, 由监护人对照操作票发令,操作人要准确执行,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电力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7) 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保存3个月。 6.叙矿6KV倒闸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一开关停送电可由一人进行,其他一切操作须由二人进行。 第二条认真执行操作票制。 (1)被操作设备的编号、命名以及检查它的机械分合位置。 (2)投入和停用合闸熔丝,表用变压器二次侧熔丝,二次回路板。 (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投入或停用以及变整定值。 (4)停电设备的验电。 (5)拆装接地线。 (6)拆挂停、送电指示牌。 (7)检查有关回路负荷和电压情况。 (8)调整变压器分接头数值。 2、填写操作票的规定 (1)单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单一回路及调单一保护可不填写操作票,由二人进行,其他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 (2)事故处理时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处理后正常操作仍应填写操作票。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各种操作除事故处理特殊情况外,均以下列步骤进行。 1、操作前调度室或有关领导发布操作命令,并讲清操作意目的。被操作设备的状况及外界关系,不了解应问清楚。 2、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后,应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操作票。 3、操作人操作票填写后,交监护人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错误/应向操作人指出,并进行修改。 4、讨论好事故予想,作好操作的一切准备。 5、操作前两人应核对设备的命名、编号、现场的实际情况。 6、操作时监护人对操作人只能唱读一项,执行一项之后立即在操作票上画“√”勾票。 第四条对用户进行停送电操作,事先明确联系负责人,地点、时间,不准约时停送电。 第五条倒闸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1、送电时先合闸刀,后合油开关;停电时先拉油开关,后拉闸刀。 2、电容器停电,必须充分放电,送电时一次完成。 二、操作闸刀时应注意事项 1、合闸刀时应迅速果断,合上时即使发同电弧(包括正常的和异常的电弧)也不得再往回拉开闸刀,合上时应检查闸刀接触情况,并使接触良好。 2、利用刀闸切断法规,允许空载变压器、空载架空线及电缆时拉闸刀应迅速果断。 3、单相刀闸应先拉中间一相,次拉下一风头一相,作后拉上风头一相,合闸时顺序相反。 三、操作开关注意事项 1、手动合闸时应迅速果断,一下合到头,机构完全挂住。 2、远方操作控制合拉开关时,应将把手转动到拉合闸位置,直到指示灯发出信号为止。 3、当开关的控制不在控制盘时,则在操作闸刀前需将开关操作保险取下,如该开关退出备用时,亦将该开关和闸保险取下,并保管好。 7.叙永煤矿检漏试验制度 1 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2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如果没有这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馈电线的检漏装置。注当一台变压器低侧有数台馈电开关时,检漏继电器应装设在总开着;两台馈电开关作总开关时,可用一台检漏继电器,接线应符合( 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有关规定。 3 煤电钻必须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4 运行使用的检漏电器每月至少对其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和详细检查,并作好试验、检修、调试记录。 保护接地安全规定 1 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 2 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 (1)每个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硐室; (2)铠装电缆应每就接地1次,遇有接线盒时亦应接地。 3 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定 (1)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 (2)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线串联连接; (3)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电压的高低)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 4 无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 5 主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或积水坑中。主接地极不应少于两组。 6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 7 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大于2欧 8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欧 9当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 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 10 接地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 11接地电阻每年应测定1 次。测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季节进行。 12 矿井电气工作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送电和对280V 以上电气设备的检修,须持有主管电气的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作业。作业时必须由两名电工进行,不准单人作业; (2)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 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8.叙永煤矿电缆的维护和管理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 1.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 字形放置(采煤机电缆车上的除外),并应严防炮进、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 2.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 3 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 4 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有断裂应及时绑扎。高压电缆在巷道中跨越电机车架线时,该电缆的跨越部分应加橡胶物覆盖,防止架线火花灼伤电缆外黄麻护层或铠装。 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5 主井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9.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 1 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 2 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 3 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 4 每一矿井的井下供电专职人员(电气管理小组)应与生产单位的维护人员一起,对正常生产采区的电缆的负荷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新采区投产时,应跟班进行全面的负荷测定,以保证电缆的可靠性。 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 最后,井下敷设的铠装电缆,应定期在它的铠装上涂漆防腐。其周期井筒内的电缆一般以2-3 年为宜;主要运输大巷的电缆为 年;主要采区巷道敷设的电缆,最多不能超过2 年。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路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用专用木槽或铁槽保护,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各矿机电部门必须建立电缆管理组,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00mm2 以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放、领取、修补和试验,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对运行中的电缆,各使用单位也应指定专人负责。 为防止井下电缆丢失、损坏和任意割断等现象的发生,对低压橡套电缆应实行领取、回收制度。因生产上需要,用电负荷增加或因生产地区衔接而需要增加电缆时,必须做出设计,经用电管理部门审批后才能从专管小组处领取电缆。因电缆在运行中损坏而需要更换电缆时,可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并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者,应按制度赔偿。在生产单位所在地区结束生产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电缆随同设备一起回收升井,如数交还专管小组,并由专管小组验收。如发现电缆严重损坏。无故丢失或无故割断,必须追查原因,找出责任者,按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为保证安全,每一条电缆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填写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入井使用。对井下电缆,除要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制度外,还应执行挂牌制度,以便识别和管理。挂牌的地点有下井电缆进入井筒转角的部位;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进线和出线;主要运输大巷中电缆的分支处;井下机电硐室的高压电缆进线与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电缆的长度、用途及维护人。 最后,矿井的各个生产单位都必须有自己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电缆的图牌板。图和板都应标明各条电缆的现状,并应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动,随变随换,做到反映真实、准确。 10.叙永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 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 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11.叙永煤矿机车运送爆破材料安全规定 1 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m。 2 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箱内,车箱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 3 爆破材料必须有井下爆破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除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车。可以乘车的上述人员都应坐在尾车内。 4 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 装有爆破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12.叙永煤矿机车运输安全规定 1 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4 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5 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6 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都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7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8 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列车制动距离,应按从司机开始操作施闸手轮或电闸手把到列车完全停止所运行的距离计算。列车制动试验,应以最大载荷、最大速度在最大下坡的线路上进行。紧急制动机车时,手闸(气闸)、电闸并用,并必须撒砂。撒砂必须连续均匀,砂子必须干燥。 9 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13.叙永煤矿机运科岗位安全责任制 1、在主管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加工制作管理。制定机电、运输、加工制作管理办法,经矿批准后执行。督促各群众基础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事故率和待修率(达到九0.五.一各项的标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做好“三电”工作。做到为生产第一线服务。促进机械化、电气化程度不断提高。 14.叙永煤矿机电技术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模范遵守职工守则和矿颁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职工奖惩条例,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2、在科长和机运副总工程师业务领导下,负责全矿机械、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区队、技术员搞好现场管理,做好机械、电气设备的“管、用、修、养”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3、负责制订机械、电气设备中、小修计划,配套计划。负责日常设计、工艺改革、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攻关等工作。协助副总工程师制订本专业的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员工岗位责任制。 4、主持机械、电气设备的技术测定,参加设备的鉴定工作,主持大型机械、电气设备安装,机械、电气设备大修和停产检修中的单项技术工作,负责主要运输轨道线路维护检修和机械电气设备中修后的质量验收。协助完成副总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设计。 5、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四大件”、“三大保护”的使用情况,解决生产中提出来的技术问题。做好电气设备的“管、用、修、养”和转供电工作,搞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6、负责用电负荷的申请、调整。编制用电计划。负责节电措施的制订。审核转供电协议。 7、接受上级主管委托的其它技术工作。每年写出技术工作总结。 15. 叙永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职工守则和矿颁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职工奖惩条例,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掌握所有设备的特征、数量、动态情况,建立台帐、卡片表、履历表等,设备使用手册,输调拨,领退、报废、修复手续。搞好设备统一编号和牌、板管理,做到图、牌、板、帐、卡、物六对口。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维护、检修,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率。负责管理设备事故,发现乱拆、乱卸或丢失要进行追查。 4、及时编制和上报年、季、月度设备报表,做到数字准确。经常与财会固资产管理人员联系,做到账物相符。负责编制年、季、月机电设备及备品、件计划。 5、负责电气设备日常维护和计划小修中的技术工作。负责小改、小改革,新技术推广和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中的一般性技术工作。负责能够承担的停产检修中的单项技术工作。 6、参加电气设备的技术测定、试验、考核和中、小修后的质量验收。了解和掌握电气设备的“管、用、修、养”情况。 7、参加在用设备的标准化检查及协助移动设备月检、考核工作。 8、接受副总工程师、机电技术主管交办的临时任务。每年写出技术工作总结。 16. 叙永煤矿机运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模范遵守职工守则和矿颁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职工奖惩条例,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2、在科长领导下,负责本业务范围技术全面工作。组织指导技术员完成本职技术工作,组织完成了解给本部门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不断提高机械、电气化程度,努力减轻员工的繁重体力劳动。 3、负责组织领导日常技术管理、设计、工艺改革、技术攻关、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制订大修计划,编制改造更新计划和停产检修计划,汇编年度检修计划。负责制定安全规划、技术规程、安全生产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机电、运输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范围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主持设备鉴定工作,主持应由矿承担的机电工程设计。积极配合完成全矿性与本部门有关的技术问题,例如新上采掘工作面的机电设计,机电、运输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主持大型机电安装。主持重点工程竣工、设备大修、停产检修的质量验收。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文件、指示、制度,经常涂现场了解情况。参加定期的安全在检查,组织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6、接受矿总工程师委托的其它技术工作。每年写出技术工作总结。 17. 叙永煤矿机运科长岗位安全责任制 1、必须模范遵守职工守则和矿颁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职工奖惩条例,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2、负责搞好本科全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搞好月评季奖。积极开展业务工作,以身作则。调动和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业务水平。 3、负责组织领导机电队、运输队、加工制作队的业务工作,主持搞好机电、运输及加工制作队的管理。促进机电设备达到和保持“完好”标准。指导机电、运输、加工制作队搞好劳动管理,开展岗位练兵劳动竞赛,不断提高机运员工业务、技术水平。 4、组织搞好设备管理做好“三电”工作,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和主要运输轨道线路的年、季、月度大、中、小修计划,更新计划,维修配套、配件计划以及用电计划。 5、负责组织设备大修、停产检修和大型机电设备安装以及验收工作。亲自督促、检查、检修、安装质量。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维护情况和生产环节。亲自检查矿井“三大保护”和情况。 6、参加矿调度作业会、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业务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本范围人员贯彻“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的情况。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制订防范措施,主持事故分析追查会并提交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 7、副科长在科长领导下工作,承担相应责任。科长不在时行使科长职责。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