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班组建设管理制度(红头).docx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银宇煤矿 Yinyu Coal Mine In Shanxi China Resources Co., Ltd 编号晋华煤银安通班字[2020]001号 关于印发“一通三防”班组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班组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矿各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制定我科的一通三防班组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现下发各班组,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通三防班组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二〇年一月五日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银宇煤矿 2020年1月5日印发 目录 第一节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1 - 第二节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8 - 第三节 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 第四节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12 - 第五节 班组业务学习制度- 14 - 第六节 安全承诺制度- 16 - 第七节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18 - 第八节 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理制度- 19 - 第九节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25 - 第十节 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26 - 第十一节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28 - 第十二节 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 34 - 第十三节 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管理制度- 39 - 第十四节 班组员工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制度- 41 - 第十五节 班组安全建设日常检查制度- 42 - 第一节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保证班组班前会的召开质量,加强对现场的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证班组员工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前会召开时间 早班班前会630,中班班前会1430,夜班班前会2230。 二、班前会管理制度 1、所有员工在每天正式开始工作之前,必须组织或参加班前会。 2、班前会的时间长度一般为15-30分钟。如因时间交叉,班前会的开始时间和时间长度,则应另行规定方可执行。 3、班前会的组织主持人是本班组负责人或科室值班领导,记录人为跟班干部;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当班全体员工。 4、班前会要求 (1)班前会每班召开,主持人为队值班队干,记录人为跟班干部,参加人员为全体人员。 (2)按计划进行“每日一题”学习。 (3)按计划组织开展班安全“未知”危险因素辨识,作业员工对岗位操作“预想”、技术人员对技术措施“预想”、管理人员对施工组织“预想”。 (4)传达矿调度会议精神及其它通知、通报。 (5)值班队领导简要介绍上班安全、生产等情况和存在问题,重点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并布置本班的生产和检修任务。 (6)班组长将本班的各项任务分配到每位员工,强调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并落实入井的各项准备工作。 (7)跟班队干部对安全生产及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补充。 (8)班组成员对当班生产任务安排和标准化方面有疑问的进行确认。 (9)参加班前会的值班矿领导强调和布置安全重点工作。 (10)班组长带领员工进行安全宣誓。 5、班前会的程序和议题 (1)主持人就与会人员到达情况进行点名。 (2)班组长带领员工进行安全宣誓。安全宣誓的内容为“为了银宇煤矿的发展,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我一定牢记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三大规程,遵章守纪,告别“三违”,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3)进行“每日一题”学习,确保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 (4)各与会人员汇报各自当天或当班的工作计划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主持人在班前会传达矿调度会议精神、及其它通知、通报,进行形势宣传教育,按本科的有关情况,结合各下属员工的汇报情况,进行工作布置、安排,并协调下属所提出的问题。这里应特别注意在工作布置时,一定要将有关安全措施要点和保证工作质量的措施要点进行布置清楚,重点强调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做好事故预想。 (6)记录人要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并对安全生产及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补充。 (7)参加班前会人员要认真听讲,对当班生产任务安排和标准化方面有疑问的进行确认,积极参加班前会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不得上岗作业。 (8)迟到人员,先敲门喊报告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会议室就坐,凡不参加班前会人员一律不得入井。 三、班后会管理制度 1、下班前后5-10分钟在通风科值班室内召开。 2、全班全体员工,必要时交班人员应邀请上级领导参加。 3、班后会由班组长主持。负责收集相关会议信息,为开好班后会做好准备。 4、班组长要在本班结束后及时针对本班工作完成情况、工艺及设备运行给予总结和点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于工作中违章行为、工作怠慢、组织失误、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向上一级领导提出处罚的建议。对于存在不足要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以提醒本班成员避免以后工作中同类情况的发生。填写员工日卡,评选出本班优秀员工,表扬和鼓励在本班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倡导大家向其学习。 四、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顺利完成通风科各项生产任务,规范员工上岗行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现制定通风科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 (一)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1、交接实施主体责任人跟班干部。 2、交接班地点 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局扇处)现场交接班,瓦斯检查工未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局扇处)交接班的罚款50元,连续三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此制度的学习教育。 3、交接班时间 瓦斯检查工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00,早班800,中班1600,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等到接班瓦斯检查工到交接地点,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离开。 瓦斯检查工未按规定时间交接的特殊情况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点擅自离开的处以50元罚款并批评教育,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学习教育。 4、交接班内容 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内容 ⑴交班时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是否有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⑵交班时交清分工区域内的各类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撤除。 ⑶交班时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和如何继续处理。 ⑷交班时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⑸交班时交接清当班增加的瓦检地点、当班去掉的瓦检地点,需要下班瓦斯检查工增加的地点、检查牌板名称更改情况。 ⑹其它应交接的工作内容。 交接不清楚造成下班瓦斯检查工漏检,没有处理隐患和问题的罚款100元,连续3次处罚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交接班程序 (1)现场交接班时,交、接班人手拉手交接班,交班人用“手指口述”的方法,重点交代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安全条件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2)接班人要集中精力,仔细听取交班人汇报。交班人没有交代清楚的,接班人有权发问,确保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3)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必须在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检查工如未在检查原始记录上签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50元罚款,连续3次处罚的予以停止工作进行本制度的学习教育。 (二)通风调度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通风调度交接班管理,制定本制度。 1、交接实施主体责任人值班领导。 2、交接班地点、时间 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在通风调度台当面、准时进行交接班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接的,交换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调整交接时间,具体交接班时间730-800。 3、交接班内容、程序 (1)由交班人员负责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瓦斯调度日报表、瓦斯检查调度台账、通风调度台账上的问题及隐患交接清楚。 (3)交班人员应把电脑及各个设备运行状态、上班出现的异常故障情况对接班人员进行说明,以便接班人员掌握地面设备运行状况及井下设备运行情况。 (4)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把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向下一班进行扼要通报。 (5)当班没有处理完毕的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其它需要下班继续完成的工作,必须向下班交接清楚。 (6)领导交办的工作当班没有完成的,必须在交接时重点交接。 (7)交接班时,各种办公用品及器材必须当面点清交明。 (8)凡因没有交接清楚,造成后果的交班人员负70责任,接班人员负30责任。 上述诸项,所有通风调度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违者视情况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处罚。 五、处罚细则 1、值班队干未按时主持召开班前会的罚款100元/次;班组长未组织召开班后会的罚款50元/次。 2、班组人员无故不参加班前、班后会的罚款50元/次,迟到的罚款20元/次。 3、值班队干班前会上未安排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和生产任务的罚款50元/次;班组长在班后会上未对当班隐患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的,罚款20元/次。 4、班前会值班队干未对班组人员情绪进行排查,导致职工违章的,罚班组长50元/次。 5、交接班记录本上未按规定签字确认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6、当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向值班队干汇报的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次,当班班组长罚款100元/次,责任人罚款50元/次,造成严重事故损失的,给予加倍处罚。 第二节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保障我科各班组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班长全面负责本班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本班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2、副班长协助班长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本班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第二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制定,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一通三防、文明施工等标准的制定工作。 3、班组员工跟班副组长具体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是班组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长负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一通三防等专业标准的监督落实工作;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具体落实与执行工作。 第三节 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减少轻重伤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我科实际,特制定我科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科室值班领导或通风调度,并建立调度汇报台账、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一、隐患排查治理 1、班组长入井后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上级领导下发的隐患及上一班遗留隐患进行整改,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 2、班组在排查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处理的,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本”上,并汇报值班领导或通风调度,现场交接班时安排下一班整改,同时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上级领导组织安排下积极整改。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保安全促生产的原则。 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通风设施班 (1)临时设施挡风板墙、栅栏是否完好; (2)墙体有无脱皮、漏风现象; (3)风门、调节窗有无损坏,调节风窗实际尺寸、开启尺寸是否与调节风窗管理牌板数据一致; (4)闭锁器是否完好,钢丝绳有无断丝,风门防过开是否完好等; (5)风筒吊挂是否平直、环环必挂; (6)有无反接头、反压边、破口漏风等; (7)风筒拐弯处是否使用弯头,风筒弯头折深是否超过100mm。 2、瓦斯检查班 (1)通风系统是否正常,有无微风、无风、循环风现象; (2)是否按巡回路线检查,间隔时间要符合要求; (3)是否持证上岗; (4)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统一”; (5)有无“空、漏、假”检现象; (6)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每日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 三、隐患报告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可汇报通风调度或值班领导后,由值班领导联系矿值班领导或矿调度后,要求其停止作业。 2、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加强对班组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的考核,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 3、加强瓦斯异常区域的瓦斯巡检次数及隐患整改力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及通风调度。 4、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不彻底,考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制度严肃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为确保本班在发生事故时,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保证事故信息及时传达,规范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经本班成员研究决定,特制订班组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一、班组职工安全生产事项权利及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1、班组职工安全生产事项权利 ①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②安全生产监督权; ③安全生产知情权; ④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⑤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⑦抵制违章指挥权; ⑧紧急避险权; ⑨反应举报权; ⑩控诉上告权。 2、事故发生后,当班班长立即或指定专人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单位、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简单事故经过等向科室或调度室汇报,并做好现场救治工作。 3、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应及时组织和指挥班组人员采取救护措施,首先解救伤员脱离现场危险区,然后由受过训练的班组急救人员实行救治,及时进行心肺复速、简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伤员等。 4、班组长及班组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如实反映情况和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5、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6、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者,医疗终结需由医院出具痊愈证明,出院后需到矿培训办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能适应工作的方可上岗作业。 二、事故处置办法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火灾情况,用灭火器或其它方式灭火。当火势较大时佩戴好自救器撤离火区,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方向撤离,位于火源回风侧人员应尽快通过绕到新鲜风流中去。 2、井下发生水灾事故时,位于透水点上方应沿上山方向撤离;位于透水点下方,拽住管路等物体闯过水头迅速撤离。如果撤离通道被水阻隔要迅速寻找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躲避,并发出呼救信号。 3、发生事故本班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尽全力进行人员抢救,由本班班长向科值班人员汇报受伤情况,以便同有关部门联系。 4、发生事故后本班现场人员必须要到科会议室参加事故分析会议,并对现场情况做如实地汇报。 5、如矿有关部门需要做调查,本班职工无条件要做好配合,并如实对当时情况做汇报。 6、在本班开展的事故分析会议中,本班成员要积极说出个人对此事故的见解及防范措施、教训等,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7、出现事故的个人除按科室规定进行处罚外,班组对事故责任人、安全伙伴、工作伙伴当月按照班组安全绩效考核进行落实,本班班组长的处罚将按照科内制度执行。 第五节 班组业务学习制度 班组业务学习制度为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班组战斗力,加快适应公司、矿、科高速发展形势,掌握专业先进知识,提高工效,熟记安全规程,特制定班组业务学习制度。 1、各班组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观念。班长有义务对本班职工进行教育,是本班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 2、每进入新的作业地点作业时,班组长必须对职工进行规程、措施贯彻学习,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 3、各班班长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对新入班组的新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工人必须经过矿培训合格,熟悉三大规程的基本内容。各班对新工人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以及作业规程的培训,并对他们进行了作业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前实行“以老带新”的方式,让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新工人熟悉井下作业技能。 5、培训管理员每个月应编制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并实施,并做好培训记录。 6、各班班组长利用业余时间聚集职工到科会议室参加学习,学习时间3060分钟,学习内容由科委会确定。 7、培训管理员每月不定期在班前会上进行抽查本月的学习内容成绩好的给予50元奖励,背诵成绩差的给予50元罚款。 8、连续三个月考试不及格人员,交由科室进行处理。 9、各班新工人坚持在实践中学习、跟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跟各级领导学习、老工人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后要在实践中应用,提高现场应变能力。 10、培训的内容主要为安全理念、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各岗位技能培训。 11、对学习较好的职工给予20100元不等的奖励,对不认真学习的职工给予20100元的罚款。 12、班长针对每一位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做到每一位职工都能够从学习中得到提高。 13、班组通过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能解决现场疑难问题的高素质技术工人,从而提高岗位工人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 14、在培训过程中必须突出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工人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节 安全承诺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指标落实到每位员工,提升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矿相关制度要求,特制定安全承诺制度。 二、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3、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呼吸器、灭火器、气防设施和器材。 4、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三、相关要求 1、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2、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等有关条款考核。 3、全体员工必须签订安全承诺书,承诺人应熟记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签订完毕后,由科室自行保存。 43 第七节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矿长为通风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通风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并支持矿长行使相应的决策、指挥权。 二、通风副总是通风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在通风矿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分管范围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工作。 三、通风科长是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四、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副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主要负责人,协助班组长抓好班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五、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标准进行作业,认真开展岗位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保质保量安全健康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节 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和原则 ㈠编制的目的 1、采取预防措施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 2、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量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3、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㈡、编制的原则 1、从事故预防的角度编制应急预案。 2、技术上采取措施,使系统具有保障安全状态的能力。 3、通过管理协调系统的关系,以实现整个系统的本质安全。 4、从事故发生后损失控制的角度编制应急预案。 5、能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处理。 6、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重大事故发生。 7、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 8、同时又能及时地恢复生产。 二、编制依据 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㈡、现场处置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3、班组长在遇到险情时有权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班组长有权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 4、职工在现场作业过程中遇到突发险情时,可以不等上级指示,立即撤到安全地点,一线指挥员和调度人员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现场人员紧急避险,然后再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三、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四、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 ㈠、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班长 副组长副班长 成员班组技术骨干及有经验的员工 ㈡、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五、现场处置方案 1、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①当工作面出现停电事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指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有组织地撤出工作面,同时,向矿调度室和科值班室进行汇报。 ②由班长统一指挥,根据矿和科值班人员要求进行有序撤离。 ③事故发生后,班组长要沉着、冷静,保证撤离或处理问题过程中有条不紊,做到班组人员不拥挤,情绪稳定。 ④到达主井底时,按照持续排队升井,如遇到猴车不能正常运行时,不要慌乱,按照秩序有条不紊地沿井筒侧壁楼梯进行升井。 ⑤撤离成功升井后,要及时向科室或井口信息站报到,将井下情况向值班人员或矿调度室进行汇报,以便采取下一步处置措施。 2、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⑴事故特征 ① 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溃入井下、老空突水、灾害性天气等。 ② 事故多发生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中。 ③水害事故有季节性,一般发生在汛期,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④井下水害事故的预兆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挂汗、挂红;煤层变凉;工作面温度降低、有雾气;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有水声;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打钻时钻孔底松软或有水。 ⑵、应急处置 ①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现场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②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在有经验老工人或带班长的带领下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水泵司机把水泵全部启动起来,关闭防水闸门。 ③ 切断与抢险无关的电源,保证矿井排水供电。 ④ 人员撤退的原则是从下水平到上水平,从低处到高处,从井下向地面走,沿避水路线撤退。 ⑤ 若水势很大,退路被阻时,寻找安全位置时,尽量选择离大巷或井筒较近的高处暂避,同时发出呼救信号。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出水原因,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营救。 3、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现场处置方案 ⑴、事故特征 ①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主要有瓦斯超限、一氧化碳超限,还有可能引发瓦斯爆炸。 ②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盲巷中。 ③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超限,会造成人员伤亡。 ⑵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现场发生超限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⑶正常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涌出造成瓦斯超限的应急措施 ①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撤离前必须按照调度室要求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因瓦斯异常涌出造成出现人员窒息、伤亡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自救、互救。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②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1.5时,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安全监测系统不能切断电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手动切断所有机电设备电源,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采区主要进风巷中,并汇报矿调度室。 ③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科室值班人员。 4、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⑴、事故特征 ①瓦斯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 ②事故多发生采空区、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巷中。 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爆炸,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⑵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前的的征兆为 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要吸入大量氧气所致,这就是瓦斯、煤尘爆炸前的预兆。 ⑶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①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②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③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④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⑤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⑥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⑦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⑧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⑨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⑩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5、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⑴、事故特征 ①矿井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②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场中。③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很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①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②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③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④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⑤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 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撤离期间注意事项①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②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③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①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②不致造成风流逆转。③不致危及人员安全。④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⑤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第九节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班组民主管理及班务公开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对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务公开制度 1、班组民主管理、政务公开是职工直接参与班组安全管理的基本形式。 2、班组民主管理、政务公开是班组安全建设的主要内容,要开展好班组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工作,需不断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按时组织审查本班组月度工作计划、材料消耗情况和对职工的奖惩意见。 4、组织职工围绕安全和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质保量或超额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指标。 5、定期讨论和审查班组长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6、对职工的奖惩必须上墙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二、班务公开内容 1、绩效工资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2、考勤、休假、出勤率情况; 3、评优评先条件、程序和结果; 4、各工种作业标准; 5、工作安排、人员调整分配; 6、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布、实施; 7、班组奖惩办法及考核; 8、班组工作计划和总结; 9、对上级、班组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10、其他公开内容。 三、班务公开时间 每月初主持召开一次班务会,总结上月工作、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班组成员上月的工作汇报,对当月班组建设目标做出工作部署。 四、班务公开形式 1、班务会议; 2、民主管理会; 3、其他形式。 第十节 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通风科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绩考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2、绩考原则 (1)绩考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绩考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绩考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绩考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2、试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3、绩考内容 绩考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25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项目,共20分;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三个评价项目,共15分; (4)工作成绩,包括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四个评价项目,共40分。 4、绩考方法 (1)绩考每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下旬进行; (2)班组长为绩考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执行绩考初核、复核; (3)绩考初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员工及相关部门监督; (4)绩考复核结果应在初核结果公开后两日内完成。 5、绩考等级 绩考等级按得分情况划分四个等级 (1)95分以上(含95分)为“明星员工”; (2)90分以上(含90分)为“先进员工”; (3)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员工”; (4)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员工”。 6、绩考奖罚 对评为“明星员工”、“先进员工”进行奖励;对评为“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 7、绩考资料 绩考资料应由通风科安排专人统一管理、妥善保管。人力资源科负责绩考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安全科负责绩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节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发挥煤矿职工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煤矿职工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矿区域内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用语释义] 本办法所称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是指安全生产知情权、抵制违章指挥权和举报权。 第四条 [权利保护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煤矿职工所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不得对行使安全生产权利的煤矿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第五条 [权利行使原则] 煤矿职工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正确行使安全生产权利。 第六条 [行政管理体制] 煤矿应当加强对矿区域内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会作用] 煤矿工会组织依法监督指导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听取煤矿职工行使安全生产权利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和维护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权利行使与保障 第八条 [安全生产知情权的原则性规定] 煤矿职工有权了解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安全作业环境以及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信息。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设施知情权] 煤矿职工有权了解所在煤矿采掘、通风、供电、提升、运输、防排水、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控、通讯等生产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行业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条 [安全作业环境知情权] 煤矿职工有权了解涉及安全作业环境的以下信息 (一)当班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二 作业场所瓦斯含量、空气含氧量、粉尘浓度及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数据; (三)作业场所存在的其它危险因素; (四)作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