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矿井排水安全技术措施.doc
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 停产期间井下排水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编制日期2018年12月16日 矿会审意见 矿长审批意见 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 安全副矿长审批意见 生产副矿长审批意见 机电副矿长审批意见 停产期间井下通风安全及排水措施贯彻学习记录 传达人 2018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序号 姓 名 序号 姓 名 1 18 35 2 19 36 3 20 37 4 21 38 5 22 39 6 23 40 7 24 41 8 25 42 9 26 43 10 27 44 11 28 45 12 29 46 13 30 47 14 31 48 15 32 49 16 33 50 17 34 51 说明经学习后,被传达人必须签字,并按传达内容执行。 根据大煤监201842号文件要求,我矿于2018年12月16日停止了井下一切采掘作业,结合文件精神组织全矿职工开展培训并考试。为了确保停产期间,矿井不受水害影响,经矿部研究决定按“三定”原则定人、定责任、定措施执行井下排水工作。具体措施安排如下 一、成立机构 组 长张昌红(矿 长) 副组长陈举武(技术负责人) 刘德军(安全副矿长) 甘和李(生产副矿长) 赵云祥(机电副矿长) 成 员胡佳兵、罗德友、李万民、李田帮、何万聪、罗发明 二、责任落实及分工 1、组长张昌红全面负责本矿停产期间值班抽查及日常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或上报出现的问题。 2、副组长陈举武负责提供相应的资料,和编制针对性措施。配合组长搞好日常工作协调。 3、副组长赵云祥负责全矿地面和井下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的检查维护,值班电工配合落实。 4、副组长甘和李、刘德军全面负责停产期间值班区域人员安排,及井下排水、防火、防盗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仓管员彭中玉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材料设备的联系供给,并协助组长做好内、外协调工作。 三、准备工作 1、排查主平硐水沟保证排水畅通。 2、检查抽水所经过路段支护情况,对于顶板破碎及压力大的地段进行加固。 3、全面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存在失爆或未接地现象。 4、井口井门必须上锁,悬挂”严禁入井”牌版,并设置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到井下。 5、停产期间矿井主扇不得停风,关闭所有采区巷道的风门,所有不涉及瓦斯巡检区段巷道口必须打好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牌板,值班矿领导应做好矿井通风、瓦斯检查、排水、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 四、要求 1、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及点火物品入井和酒后入井。 2、停产期间矿井主扇不得停风,关闭所有采区巷道的风门,所有不涉及瓦斯巡检巷道口必须打好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牌板,值班矿领导应做好矿井通风、瓦斯检查、排水、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 3、停整改期间,各井口必须进行24小时值班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井下抽水人员行走路线 地面→主平硐→1400米皮带下山→井底水仓→抽水完毕后原路返回。 5、值班人员正常情况下必须两天下井排一次水,包括(设备、设施、积水点、渗水点)检查。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地面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主扇运行相关规定,不得无计划停风。 2、每次入井抽水时至少有2名人员同上同下,不得任何人单独入井。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把好井口,不得脱岗,严防任何人私 自 入 井;抽水 人员出 入 井 时 必 须按要求认真作好登记和记录。 4、下井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井下通风路线、支护情况和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下井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检查员携带光学瓦检仪。 6、每次排水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查,当水泵房及机电硐室前后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起动水泵,并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能启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 7、对工作面入口处和打好栅栏巷道的外侧进行瓦斯检查。 8、抽水人员在排水过程中,禁止在井下睡觉。 9、水泵运行期间应密切注意水泵运行情况,并对电机、闸阀、压力表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及时停机处理。 10、设备检修必须由专职电钳工执行,如检修其中一台潜水泵时,必须关掉其它潜水泵电源,并挂牌上锁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11、严禁在一台水泵运行时,同时进行其它水泵检修工作。 12、如需下水工作时,下水人员必须系安全绳;严禁在水深超过1.5米以下工作。 本措施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