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8采煤工作面处理悬顶安全技术措施.doc
华坪县焱光实业有限公司油米塘煤矿 12108采煤工作面处理老塘悬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矿长 二0一九年十一月 矿会审意见 矿长审批意见 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 安全副矿长审批意见 生产副矿长审批意见 机电副矿长审批意见 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签到表 姓名 工种 姓名 工种 采煤工作面处理悬顶安全技术措施 12108采面采用走向短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煤层平均厚度1.3M,顶板为粉砂岩,底板为细砂岩、泥岩;顶板管理方法垮落法;可采走向长度140m,采面斜长70m,回采工艺炮采;支护方法DW22型单体液压支柱配合1.0m绞接顶支护,“三、四”排管理工作面采用420型刮板运输机运输,运输顺槽采用620型刮板运输机运输。根据12108采煤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若顶板管理难,局部地段不容易垮落,造成空顶面积较大顶板悬顶超过规定的距离或面积时,为了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技术措施 老塘悬顶地点面积超过规定时,实施强制放顶一次,为增强放顶效果,沿采面倾斜方向,将采面悬顶部分由上至下分为三段,炮眼深度由1.8m调整到2.5m,实行梯级爆破。当老顶的原岩应力大于预裂爆破形成的凹槽处的顶板抗压强度时老顶即发生断裂,从而实现人工强制放顶,通过人工强制放顶后,减少顶板垮落时对采面造成的冲击力。 1.打眼工具 强制放顶时采用YZ-24气腿凿岩机,配用2.0m长钎杆,Φ40mm“一”字型钻头,气腿、风管、水管等进行打眼。 2.炮眼布置及起爆方法 炮眼位置基本柱第3排与第四排之间。 炮眼布置沿采面倾斜方向,共1排,炮眼间距1.2米;炮眼深度1.8-2.5米;倾角75度;装药量0.6-1.2kg/眼,水炮泥长度0.3米,炮泥封孔长度不小于0.5-1.2米。 起爆方法每次起爆5个炮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3. 起爆注意事项 (1)首先回撤即将放炮地段的第四排支柱,并在第三排支柱打上戗柱。 (2)放炮前,对工作面所有的支柱进行补液加固。补齐工作面特殊支护。 (3)检查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当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深度在0.8以下时方可放炮,否则上,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其它事项 (1)爆落的岩块充填到采空区。 (2)打眼前,要对切顶排支柱进行加固。 (3)整个强制放顶过程中,必须由经验丰富的打眼工、班组长、放炮员进行现场操作。并由安全员、带班矿长现场监督。 5、特殊支护 爆破前,工作面必须支设好丛柱,具体要求为每处丛柱用三棵支柱组成,架设丛柱时,以顶梁为准,其中一根梁上下各两棵单体液压支柱,隔30cm另一根梁一棵支柱设成三角形,每间隔5m打一丛,丛柱初撑力为90KN。 工作面每隔15m设置木垛,木垛搭设在工作面第3排与第2排之间,木垛规格1.2米x1.0米。木垛必须搭设在实底上,严禁搭设在浮矸浮煤上。 工作面采用密集切顶,切顶排内侧支设一排戗棚,棚长度1米,棚腿用单体支柱,一梁二柱,支柱上端支在戗棚与顶梁接点处,下端倾斜顶在次切顶排支柱的柱根上,顶不到柱根时,要刨柱窝到硬底,戗柱与切顶排支柱夹角16-20度,升紧、升牢,初撑力不小于90KN, 戗棚与顶梁接点处接触不严时加木楔或托板,戗棚棚头间距不大于0.2m。 二、安全措施 1、施工班组要加强对作业规程及本措施的学习,严格按规程要求和本措施执行。 2、施工班组在入井前要由队长或带班矿长开好井口班前会。 3、加强现场管理,要对工作地点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及时处理片帮等,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工作。 4、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的管理,工程质量必须达质量标准化要求。 5、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的所有支柱进行全面清理和加固,保障支柱的支护效果。对失效的支护及时更换,补齐工作面的特殊支护,丛柱、密柱、木垛、戗柱齐全有效。 6、加强、加固、加密支护工作面机头、机尾的顶板,及时掺好临时支柱,防止工作面顶板垮塌。 7、必须清理工作面所有杂物及矸石,保障人员通行畅通。 8、在处理工作面顶板时,必须由专人看顶板,若在处理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点。 9、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跟班安全员的统一指挥,服从工作安排,确保工作面工作顺利进行。 10、每班工作面进展情况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11、施工人员要重点加强对该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发现险情时及时撤出所有人员至安全位置,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各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工作面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至上副巷或下副巷的安全位置。 13、每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该地点当班安全施工。跟班安全员负责监督该地点的安全及措施落实情况,当措施采取不到位和有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员的管理,否则按“三违”处理。技术员要负起现场协调作用,遇到技术困难时应指导监督施工队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14、区队长及主管业务科室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当班带班领导到作业地点巡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处理。 15、工作面强制放顶时,要保护好采煤工作面的相关工具和设施,防止被爆落的岩石砸坏。 16、放炮后,要及时将冲倒的支柱进行校正、补液和加固。补齐工作面特殊支护。 三、放炮管理 1、工作面放炮时,炮眼眼距不得超过0.8米,眼深不得超过1米,要严格控制装药量,只能采用放小炮的形式进行快速推进作业。 2、工作面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严禁装药、爆破等工序。 3、工作面放炮时,工作面内所有人员必须撤出至上副巷内,且由班组长指派专人在工作面下副巷内看守,并设立放炮警戒,由放炮员清点人数无误,大喊三声“放炮了”待5秒后无异常情况时立即起爆。放完炮后,必须由班组长亲自撤出放炮警戒。强制放顶过程中,工作面不能从事与强制放炮无关的任何工作。 4、在放炮前,必须要对放炮地点及附近的支柱进行加固,防止放炮打倒支柱。打眼、装药、爆破期间,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皮带机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安排专人看守电源开关。 5、放炮后,必须等15分钟后,只能由班组长、跟班队长、安监员、瓦检员先进入工作面检查,经检查安全后,其它人员方可入恢复作业。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待处理好后方可其它作业。 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2)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水管冲等方式处理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7、其它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