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煤〔2019〕1号.doc
顾煤〔2019〕1号 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各部、处、科、室、所、队、厂、区、中心,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根据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矿安〔2015〕1号)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安全目标 (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井下着火事故、透(突)水事故;杜绝较大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杜绝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杜绝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杜绝瓦斯超限事故;杜绝生产性责任严重重伤事故。实现“四个零”安全目标。 (三)井下生产性责任一般重伤不超过2人,轻伤不超过6人。地面杜绝轻伤及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 (四)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一通三防”五项指标即开采关键保护层面积67万m2,瓦斯抽采量5800万m3,矿井瓦斯抽采率70,抽采钻孔71万m,瓦斯治理巷道6900m。 (五)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各专业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行业一级,并在集团公司验收评比中保持前列。 二、保障措施 (一)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水、火、顶板、机电运输等重点专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强化以防突为重点的“一通三防”管理,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严防“一通三防”事故。 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的要求,以防突为核心,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规范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和含量、残余瓦斯压力和含量等指标,严格落实关键保护层开采计划,严格井巷揭煤安全管理,严格按计划施工瓦斯治理工程巷道,积极提高水力压裂增透效果,确保抽采达标。在1125(1)、1414(3)底板巷等关键区域推广应用可视化监控,严厉打击打假钻、收假尺等弄虚作假行为。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统筹优化中央区和南区两井通风系统,确保安全、稳定、可靠;强化主通风机的检修和维护,确保主通风机正常运转;加大系统巷道巷修力度,保证各巷道通风断面满足要求;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保持各头面风量充足;强化深部进风井和东风井局部通风机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井筒施工期间通风安全。 (2)防止瓦斯超限事故及打钻喷孔事故。中央区1125(1)运顺、13-1煤层回风下山及1123(3)运顺、1312(1)轨顺,南区1613(1)运输顺槽、南三11-2回风斜巷及联巷等实体煤巷掘进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核准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东风井井筒揭煤、井巷揭煤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揭煤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采掘过程中,特别在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异常带及打钻期间,要从地质保障、设计源头、消除应力集中区、监测监控、局部通风管理、供电管理、顶板管理、提高钻孔施工质量、严格抽采计量、提高瓦斯预抽效果和强化现场安全防护等方面,防止瓦斯超限事故发生,严防打钻喷孔事故。 (3)严格执行瓦斯预警机制。井下发生瓦斯异常或达预警值时,调度所要第一时间通知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安监处处长及通风副总,并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瓦斯异常现象。 (4)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与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安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闭锁可靠、处置及时、上传连续、数据准确,努力实现安全监控系统零误报。 (5)杜绝自然发火事故。坚持“严管理、重预防、强技术、逢抽必监、逢漏必注、设施齐全”的防火原则。坚持防火月度分析制度和采掘工作面防火工作技术评估制度。健全完善矿井防灭火系统,规范防火预测预报。严格封闭墙管理,强化检查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小煤柱、高冒点、采空区、抽采钻孔、采煤工作面停采、收作、过地质异常带期间的防火管理,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发现自然发火隐患,相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杜绝自然发火事故。 高度重视井下烧焊工作,在调度会实行提前申请、批准制度,严格控制井下烧焊。加强管理,防止电器着火、机械摩擦着火、放炮着火等现象的发生。加强油脂的使用和存放,把消防责任落实到人。 高度重视地面消防工作。保卫科、安监处每月组织1次对地面重要车间、库房、办公地点、食堂和宿舍等地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放炮及火工品管理。严格火工品的运输、贮存、领取、存放和退库制度;强化雷管导通安全管理;规范打眼、装炮、放炮、验炮安全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岩巷放炮底眼及周边眼敷设彩带制度,放炮警戒距离和警戒点、放炮地点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说明;严格执行“谁装炮、谁放炮、谁验炮”要求,落实“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杜绝违章放炮;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瞎炮;坚持落炮就是事故,凡出现落炮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查处理。推行清底交窑。 (7)坚持每月2次由安监处牵头组织的以防突为重点的“一通三防”督查。重点督查“一面一策”和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到位。 (8)高度重视综合防尘治理工作。按照“源头治理、过程控制、个体防护、谁产尘谁治理”的工作原则,加大综合防尘治理工作的督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实现井下巷道洒水灭尘责任范围全覆盖。采煤、掘进、巷修等地点按要求设置齐全的防尘设施,坚持正常使用;推广使用机械除尘、化学除尘、煤层注水等综合治理措施,岩巷综掘必须使用除尘风机;合理采掘头面配风,做好职工个体防护;推广实施综采(掘)工作面粉尘浓度在线监测,切实落实“三高、两隔、一监控”综合防尘措施。 2.认真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杜绝透(突)水事故发生。 扎实推进地测防治水基础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工作原则。对正在回采的1211(3)工作面顶板砂岩水,要密切关注顶板钻孔放水情况的变化,同时做好回采过程的排水工作,确保排水能力和系统畅通;严格落实1114(3)、1123(3)轨顺掘进探放水措施,严防采空区透水事故发生。高度重视地面钻孔水、顶(底)板砂岩裂隙水、断层水和立井井筒水患防范,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核准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水害防治措施,杜绝各类水害事故。 3.强化技术源头控制,切实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杜绝各类顶板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顶板管理及煤、岩巷锚杆(索)支护的有关规定,强化顶板岩性探测、矿压监测监控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采区、工作面及巷道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空间、时间上的压茬关系,尽量避免在采掘应力集中范围内进行采掘活动,针对不同用途的巷道选择不同的层位和支护参数,确保一次支护牢固可靠。认真做好顶板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锚杆(索)支护巷道严格执行小班班检(班长负责)、区队日检(跟班区队长负责)、矿上抽检制度(生产技术一、二科和二水平矿建科负责每周普遍抽检一次),提高锚杆(索)支护质量。地测科要及时准确地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预报,以便采掘单位提前编制具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重点做好安装、初采、收作、拆除、采煤工作面沿空巷道维护、巷道修护、开窝、拨门、贯通及采掘工作面过地质异常带、应力集中区等特殊时期、重点地段的的顶板管理。生产技术一、二科、二水平矿建科要坚持每月1次巷调,加强调查服务年限超过2年的锚网巷道,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发生冒顶事故。 (3)切实做好沿空巷道掘进期间的煤柱支护和喷注加固工作,确保支护加固效果。 (4)大力推广支护机械化、修护机械化、护帮机械化、中空注浆锚杆(索)等先进装备和工艺的使用,提高顶板安全管理的可靠度。 4.严格机电运输管理,确保机电运输安全。 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矿机电运输管理细则,杜绝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1)从设计源头抓起,做好机电运输系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电运输管理责任。 (2)高度重视矿井高低压供电管理。按计划做好周期性高低压供电预防性检修和季节性供电系统检修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稳定可靠;加强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巡查,杜绝矿井大面积跳电事故的发生;加强矿井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失保;规范停送电操作程序,杜绝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3)强化提升系统特别是提人系统的安全管理。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下架空乘人装置和起伏巷道乘人系统等必须确保检修时间和质量,对各类油脂、安全设施及其性能要定期检测和试验,确保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尤其要强化对深部进风井、东风井等改建工程临时提绞系统的检修和监管。 (4)加强小绞车、无极绳绞车(卡轨车)、电机车等平(斜)巷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运输信号清晰、安全设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斜巷打运期间,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司机、警戒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斜巷打运管理规定规范操作,杜绝各种违章现象的发生。 加快实施辅助运输方式改革,推进运输连续化等先进运输方式。落实井下垂深超过50米的行人斜巷和长度超过1500米的主要行人平巷安装和使用机械运人装备。 (5)认真做好机电运输设备强制性检修和机电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坚持机电设备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度,并现场留存记录备查,对于日检修时间小于4小时的主井及煤流线系统设备,采取每月1次集中8小时强制性检修措施,确保安全运转。11万伏变电所、抽风机房、主(副)井提升机房、瓦斯抽采泵站等要害车间要制定各类机电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备查;同时要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 (6)切实做好工作面安装和拆除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装拆除措施和人员跟班制度,确保安全拆装。同时做好其它小型安装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5.切实做好立井井筒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强化凿井提升悬吊系统日常检修维护,继续实行日检修报告和职能部门动态监管制度,确保提升悬吊系统安全可靠。 (2)严格二盘(封口盘、吊盘)、二台(天轮平台、翻矸平台)管理,规范人员乘罐及蹬高作业,严防坠人坠物事故发生。 (3)严格井筒放炮管理,井筒放炮由通风一队统一监管。 (4)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关键工序执行监理(二水平矿建科)旁站制度。 (二)强化事前预防与过程控制,查找安全管理的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坚持地质先行,落实一孔多用措施,提高地质预报的预见性和勘探的准确性。认真落实地质测量“一矿一策”措施,地测科要及时准确预报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老空水、地面钻孔水、断层裂隙水赋存状况,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三级”地质保障作用。 2.规范设计、规程、措施管理。进一步完善设计、规程、措施编制制度,编制前分管副总要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现场会,吸纳班队长、技术能手参加编制,提高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完善规程措施。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对相关的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质量负责。要坚持集体会审制度,杜绝传签现象。各专业口每季度、矿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设计、规程、措施的检查、评比活动,提高科学性、严谨性。 3.强化月度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执行落实。矿每月组织1次、各专业口每月至少组织2次生产系统、作业地点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三个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具体问题,各职能科室和相关基层单位要共同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每月在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上,各专业口对口内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防范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新进行分析,制定出针对性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整改期限。安监处负责监督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险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实行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办公平台隐患排查整改系统,安监处要跟踪督促各类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对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按规定编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及时上报。 严格执行矿井动态安全预警机制。生产过程出现瓦斯、水、火、供电、提升及地质构造等异常情况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汇报处理,调度所严格监督落实到位。 4.继续执行现场交接班班评估和班中巡查制度。每班开工前由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工程质量、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安全确认。跟(带)班管理人员及“五大员”要认真进行班中巡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三违”现象立即制止和纠正,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经安全确认后方可作业。 5.坚持完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矿发放到相关岗位的安全风险提示卡,各专业口、各基层单位要采取措施,督促职工熟记掌握,使职工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和操作流程。高度重视开工前、工序转换、完工后及打运、起吊、电气操作、带风(液)压操作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工序“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安监处要加强动态督查考核。安监处牵头,群众工作部等科室配合,制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考核办法,月度考核、季度评比。 6.提高班前会质量,建立考核评比制度。班前会要严格召开程序,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和巡视班前会。主持召开班前会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准备、记录清楚,班前会要向当班作业人员讲清工作任务、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明确不同作业区域安全互保和安全负责人;强化不安全人员的排查工作。副总以上领导和机关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班前会,加强督查指导。职工培训中心牵头,安监处、群众工作部等科室配合,每月对各基层单位班前会召开情况进行考核,季度进行评比。 7.继续保持反“三违”高压态势。副总以上领导和职能部门管技人员要带头反“三违”,安监处主导反“三违”,基层区队自主反“三违”。提高反“三违”针对性,重点查处职工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行为。安监处要不断完善反“三违”工作制度,建立“三违”分类、量化考核、处罚标准等机制,规范“三违”查处、申诉、帮教、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减少、杜绝各类“三违”行为。严肃查处反“三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区队、班组要采取措施开展自主反“三违”工作,提高自主反“三违”质量。各基层单位每月要对各类“三违”现象进行统计分析,找准原因,采取措施,消除各类“三违”行为。职工发生具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三违”行为时,给予直接互联保人员与“三违”人员同等处理。 8.严格零散作业地点和安全管理薄弱时间管理。 (1)设备打运、安装、拆除、检修维修、重物起吊、蹬高作业、受限制空间等特殊作业,带电、液压、气压、有害气体、机械设备运转周边等危险区域作业,要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现场安全监护责任。 (2)减少夜班下井人员。修护区(队)、采掘打运班原则上不上夜班,特殊情况需上夜班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调度会上通报,安排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安监处要重点监督。 (3)周末不干大活。如井下变电所高压分段检修、提升设备更换钢丝绳、设备的安装拆除(工作面安装拆除除外)等原则上不安排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并提前在调度会进行申请,经安监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 9.高度重视煤(岩)仓的安全管理。从源头控制,防止堵眼、窜眼现象的发生。煤(岩)仓发生堵眼现象进行处理时,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指挥。 10.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矿与救护大队签订年度救护协议,驻矿救护队要经常深入井下进行救护演练,提高应急救护处置能力。对编制的矿井灾防计划和各专业口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要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紧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应急预案及演练评审结果要及时报安监处备案。 11.管好用好安全费用。严格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用于综合防突治理、安全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安全避险和救援系统、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设备、安教培、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严格控制矿井安全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三)持之以恒地推进安全“三基”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抓基层。严格执行顾桥矿班队长管理办法,班队长统一归口矿党委管理,严把班队长任职条件,规范班队机构设置,加强班队长队伍管理,强化培训。建立科区月度考核、专业口季度考核、矿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年度置换率不低于5。高度重视后备班队长队伍建设,按照11比例配备后备班队长。 2.抓基础。全方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活动。坚持开展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竞赛活动,巩固内生动力机制。继续创建品牌工程、井下亮化工程。井下主要行人大巷、采区行人系统、采掘头(面)全面实现亮化。开展创建地面文明单位、文明车间活动,实行大型材料设备定置量化管理。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交接班班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加大“五大员”等动态检查考核力度,注重实效,提高动态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形式主义。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工资挂钩、定期检查考核等制度。 3.抓基本功。按照质量第一的要求,继续强化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职工培训中心牵头检查考核矿有关培训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培训基地、师资和教材建设,提高办班质量和培训效果。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在培(复)训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培训工作实行归口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口内责任。培训内容要从现场出发,从分析事故出发,从解决问题着手,突出实学、实战、实用,突出工种操作规范、操作要领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隐患排查。培训考试以案例教育、实际操作为主、理论考试为辅。通过实操实训、师傅带徒、技术比武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形式,提高实操能力和实战水平。 坚持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之前,矿分管领导必须亲自组织所有操作、管理、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所有人员要经现场操作考核和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相关工作。 (四)积极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变,大力推行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1.按照“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减人提效、有利于减轻职工劳动强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设计、装备、瓦斯治理、地压治理、地温治理、防治水、防灭火、防尘、地质勘探等技术标准,通过技术升级提高安全可靠度,避免技术标准过高造成浪费。 2.推进生产系统简化、优化与整合,实行合理集中生产。高度重视矿井后劲工程,加大重点、关键后劲工程管控力度,维持安全生产正常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主动。 3.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专业化”“四化”融合,实现生产方式转变。按照“采煤机械化、掘进机械化、修护机械化、前探支护机械化、可视化、后运连续化、乘人机械化”的要求,实现矿井集约高效生产。 4.不断优化劳动组织,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工序,提高工时利用率,倡导定时交接班,减少撇勾延点现象。 5.重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作业场所的粉尘、高温、噪声、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申报、评价及防治工作。接触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职业病防护用品。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高度重视井下降温工作,高温头面要做到降温全覆盖,努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五)进一步落实勤严细实工作作风,加大动态监管考核问责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1.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对照2019年矿党委一号文、安全一号文及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严管到位、管理问责到位。全矿上下要牢固树立“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各级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自主管理能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要全面掌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事前预防,落实过程控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统筹处理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形成工作合力,保持勤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2.严格执行矿关于干部入井带班、跟班、值班制度。要确保24小时有副总以上领导人员在井下带班。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紧盯井下重点头面,严把现场薄弱环节,对各类事故预兆保持高度敏感,严格执行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党委工作部、纪委要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带(跟)班记录,督查下井带(跟)班质量和制度落实情况。凡下井经过路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现或发现后未汇报处理而引发事故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切实提高重点安全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管业务就要管队伍、管作风”的要求,配足配齐重点安全岗位人员,对调度员、防突员、测气员、放炮员、安监员、电管员、绞车司机和信号工等重点安全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专业理论、业务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对工作不称职、不负责任的人员,每半年予以淘汰置换。 4.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制度。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的终端责任人,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要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调度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严格按照事故汇报程序,准确、快速地进行调度,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相关单位在接到矿调度所通知后,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或参与事故处置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事故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处罚直至撤职处分。 5.严肃事故查处。 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必须闭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党委工作部、纪委和安监处,责任没有闭合部分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调整分工时应及时报告。各单位对自身分管范围的每处安全设施、机电设备和其它要项工作都要将责任细化到人。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掉道就是事故,冒顶就是事故,噎煤(矸)就是事故”的理念。凡出现以上事故,安监处要会同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单位追查处理。对于上述事故隐瞒不报的,查实后要加重处罚。同时单位行政负责人必须在矿安全生产办公会上作检查。 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监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微伤、轻伤、一般重伤事故、瓦斯超限浓度<2、T钻≥3或采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瓦斯抽采增透试验造成的瓦斯超限浓度≥3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严重重伤事故、瓦斯超限浓度≥2的超限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按规定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事故调查要查清设计、规程、措施有无违背技术原则,安全培训是否到位,有无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有无较严重“三违”行为,有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行为,要按照规定追究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6.严格执行“一井一制”。各专业化队伍、工程承包单位及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矿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矿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矿将根据规定认真查处各专业化队伍、工程承包单位的各类“三违”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查处意见由矿安监处及时函告各专业化公司、工程承包单位,专业化公司、工程承包单位要认真落实函告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并及时函复。 工程承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矿按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追究其经济及相关责任。集团公司专业化队伍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比照矿属单位执行,处罚情况矿将函告其所在专业化公司。 7.加强工伤事故管理。严格落实淮南矿业集团关于加强新发工伤事故管理的规定,规范新发工伤报告、救治、调查、伤情判定、统计、分析。 8.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监督活动。安全举报电话(0554-7662888、7661888)、电子信箱()。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矿安全生产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规定,对安全生产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打击报复举报人员行为要及时查处,从重处理。 三、附则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矿。以前有关规定中与本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2.安全管理红线及执行说明 3.重大非死亡事故的界定 4.违章指挥行为的界定及解释 5.严重重伤的界定 6.较严重三违行为的界定 2019年1月1日 抄送集团公司安监局、安全开采总院。 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 矿副总以上领导。 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煤矿办公室 2019年1月1日印发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