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楼煤矿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1].doc
张双楼煤矿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一、文明生产 1 环境 1.1无块度大于30mm的煤矸。 1.2巷道平整度小于50mm。 1.3巷道无杂物、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1.4道岔拉杆下清理深度200mm,鸡心及岔尖、护轨处清理干净,无积煤矸及淤泥。 1.5无缺、损、活动台阶及盖板。 1.6无积水长2m深0.1m。 1.7巷道顶帮无杂乱铁丝。 1.8巷道、管线、设备无尘。 1.9设备清洁、无油渍。 2 配备 2.1转载点必须配备废物箱。 2.1有文明生产区域包报人牌板。 3 闲置 3.1无积压超过一天的车辆。 3.2无待回超过一车的物料。 3.3无超过规定期限的待回设备(小件3天、大件7天)。 二、料场 1 放置地点 1.1 采煤工作面 置于材料道下帮,距离工作面切眼100~200米范围内,巷道宽敞顶板完好无淋水地段,距离轨道距离700mm(可根据巷道宽度、轨道布置进行调整,但距轨道必须大于0.5米)。 1.2 掘进巷道 1.2.1 材料道、溜子道、岩巷平巷及其它近水平巷道 置于距离迎头100~200米范围内,巷道宽敞顶板完好无淋水地段,距离轨道距离700mm(可根据巷道宽度、轨道布置进行调整,但距轨道必须大于0.5米,所有料架外侧必须在一条线上,如巷道宽度不够,可提前进行刷帮)。材料道布置在巷道上帮、溜子道布置在巷道下帮。 1.2.2 上下山巷道 置于上下山水平车场内非人行侧,巷道宽敞顶板完好无淋水地段,距离轨道距离500mm。 2 摆放顺序 2.1 采煤工作面 由里向外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摆放 备用设备→备用配件→支护材料铁鞋→单体→铰接顶梁→双楔梁→菱形金属网→大笆→板皮→半圆木→圆木→木楔→高压钢管→高压胶管→备用电缆→钢丝绳→炮泥→其它备用料→待回料 2.2 掘进巷道 2.2.1 煤巷 由里向外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摆放 备用设备→备用配件→支护材料锚杆托盘→锚索托盘→树脂药卷→锚杆→钢带→金属网→皮带H架→防尘管→排水管→压风管→高压胶管→备用电缆→钢丝绳→炮泥→其它备用料→待回料 2.2.2 岩巷 由里向外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摆放 备用设备→备用配件→支护材料锚杆托盘→锚索托盘→树脂药卷→锚杆→金属网→黄沙→石子→水泥→快干剂→防尘管→排水管→压风管→钢丝绳→喷浆排水胶管→备用电缆→炮泥→其它备用料→待回料 3 摆放要求 3.1 物料间距 物料间净间距0.7米,备用与待回材料放置间距3米,物料码放不超料架高度0.2米。 3.2 料架及摆放要求 3.2.1 备用设备 备用设备(如电机、牙箱、溜槽等)采用两根道木垂直巷道方向布置作为料架,道木刷红白相间油漆,宽度200mm,外端为白漆;设备长向顺巷道方向摆放,两根道木距离设备两端距离200mm,设备采用配套彩条布罩上,以防淋水受潮。 3.2.2 备用配件体积较小、易损物件 备用配件采用超市式货架,货架采用规格550角铁焊架,上蓬木板,木板厚50mm,货架高1.4米,宽400mm,长1.5米,分3层,层间距500mm,下层距离底板400mm,料架刷红漆,木板刷白漆,配件摆放按照体积大、重量重的放在下层,体积小重量轻放置在上层的原则进行码放,每层摆放4件,中心距500mm,上下成线(中),外沿一条线,“∠”形料牌布置在配件右侧中心线上,距离料架边50mm。料牌(牌面)规格高宽=100mm80mm,蓝底反光贴,字体采用白色反光贴,字体高宽=30mm20mm。所有料架外侧必须在一条线上 3.2.3 使用H型料架摆放的材料 3.2.3.1 料架规格 高宽=800900mm,料架采用规格50100mm槽钢加工,架腿脚焊一10010050mm钢板增加稳固效果。料架刷红白相间油漆,宽度200mm,上口为白漆,红白漆接茬处清晰一条线。 3.2.3.2 适用范围 铁鞋、单体、铰接顶梁、双楔梁、菱形金属网、大笆、板皮、半圆木、圆木、木楔、锚杆、钢带、皮带H架、高压胶管、防尘管、排水管、压风管等可以上架码放的材料。 相同材料不同规格由外向里按照规格型号由小向大排列。 硬性物料直接码放至料架上;柔性、散小材料在料架上蓬放木板然后进行码放。 3.2.3.3 料架材料间间隔 断面为方形、不规格形材料采用50501000mm方木进行间隔,方木分刷红白漆,每层间隔间采用相同颜色方木,上下层间采用方木颜色不同,最下层为红色。 断面为圆形材料,采用弧形架进行间隔,刷漆使用方法同上方木要求。 3.2.3.4 材料码放 长短相同的物料必须两端齐,长短不同物料码放一端齐(靠外侧齐)。 3.2.4 使用箱子盛放的材料 3.2.4.1 适用范围 树脂药卷、炮泥、钢丝绳等零散不易码放物品或码放较乱数量较少物品。 3.2.4.2 箱子规格 树脂药卷盛放箱长宽高=1000750600mm; 炮泥盛放箱 长宽高=1200750600mm; 钢丝绳盛放箱 长宽高=1200750600mm; 箱子采用厚度为5钢板加工,刷黄漆,外侧贴红色反光贴标明名称,字体大小为高宽=150120mm。 3.2.5 砌池码放的材料 3.2.5.1 适用范围 黄沙、石子、水泥、快干剂等零散不易码放物品或码放较乱使用量较大物品。 3.2.5.2 料池规格 黄沙、石子长宽高=100001000500mm; 水泥 长宽高=40001000500mm; 快干剂 长宽高=20001000500mm; 采用料石砌墙,各料池间隔700mm。 黄沙、石子池卸料后清理干净,料池外及台阶上不得有黄沙石子。 3.2.6 上垛码放的材料 3.2.6.1 适用范围 道板、背板等 3.2.6.1 码放要求 同层同向存放、临层方向垂直,下层码放满层后方可码放上一层,四角整齐。 3.2.7 待回料 摆放要求及摆放顺序同上。 回采面两道回出的支架、铁道、道板、铁管、待回单体、绞接梁、锚杆、网等材料必须集中回至料场,按规格品种上架、上垛码放整齐,沿途不得有遗弃材料。各种材料待回数量不得超过30根(锚杆50根、网子20平方)。 4 料场牌板 4.1 牌板规格及要求(见3.2.2)。 4.2 料牌与物料相符 料牌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物料相符;取存物料后必须立即更改料牌数量。 5 料场照明 料场照明每10米安装一照明。 三、照明 1安装地点 1.1电绞、泵站、转载点、打点室、操作室、检修峒室、油脂库必须安装照明。 1.2交叉点、巷道变坡、拐点必须有照明。 1.3电绞、泵站、转载点、打点室、操作室必须安装照明。 1.4分岔巷道目及范围必须按相同要求安装照明。 2 吊挂 2.1隔爆水槽处照明与隔爆水槽下平面平,其余各处高度以此为基准等高。 2.2吊挂高度统一、型号统一、成直线,照明线高度根据具体巷道而定。 3 安装要求 3.1照明灯安装位置工作面出口向外5米,煤巷掘进头至跟窝溜子头,岩巷掘进头至扒装机后50m。 3.2巷道中间15米一盏,所有车场、料场、10米一盏,转载点有专用照明。 3.3综采工作面每2架一盏照明,猴车及安装、拆除切眼15m一盏,会议场所5m一盏照明灯;综采工作面转载机6m一盏,用“7”型架固定。 3.4掘进头必须按有2个探照灯,另外井口及有探头处必须安装探照灯 4 规定 大巷照明安装分区开关,上下班定时供电,工作场所照明确保24小时正常使用。 四、台阶 1 范围巷道坡度大于12的巷道,必须施工便于行人的人行台阶。 2 施工采用长宽厚600mm、400mm、50mm的盖板铺设,盖板压茬100mm,两边镶嵌100mm 的边。 3 要求 3.1、台阶距顶板高度不低于1.8米。 3.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3.3、严禁盖板松动。 3.4、每天清理一次,保持盖板清洁。 4 其它 4. 1、综采工作面大倾角回采必须设置专用的铁人行台阶。 4.2、炮采工作面大倾角回采必须设置专用的木制挡板及留绳,挡板长宽厚1200mm、500mm、50mm,每5米一个。 4.3、掘进工作面台阶距迎头不超过30米。 五、管路吊挂 1 位置 1.1、供风管路在上、供水管路在中、排水管路在下(顺次),各管路净间距为200mm。 1.2、工作面两道管路应敷设在下帮,距底板垂直距离为1m(采煤工作面两道高压管路距底板垂直距离为0.5m)。岩巷管路应敷设在非行人侧,距底板垂直距离为1.8m。 1.3、管路(包括橛子、阀等)外侧边缘距轨道水平距离不小于500mm。 2 安装 2.1、岩巷用φ36圆钢制作的专用撅子,深入岩壁400mm,专用撅子间距4米;煤巷用φ22专用锚杆,深入顶板400mm,与专用丁字勾连接,间距4米(巷道顶板坡度变化较大时,采用4分钢丝绳与之相匹配的两个元宝卡调节)。管与管之间用φ16罗纹钢制作的专用S勾连接,上下与支撑或吊挂连接点一致。 2.2、接头螺栓规格统一、方向一致(4寸管子用M1660mm、6寸管子用M18700mm,短接活盘、偏口例外)。 2.3、管路分支处在分支管路上必须安设控制阀,阀的安设必须美观,便于操作。防尘水管所用水阀必须是高压阀。 2.4、防尘水管岩巷每100m设三通一个,工作面两道每50m设三通一个。 2.5、龙门敷设应与安装断面相一致,美观符合要求。与电缆交叉时,电缆在外。 2.6、除了采煤工作面两道高压管路每40米设一高压软管搭接外,严禁软管搭接,严禁杂管连接。 2.7、原则上,电缆与水管不同侧敷设。若现场不得不同侧敷设时,管路距电缆必须保持300mm以上间隔。 3 美化 3.1、供风管路必须刷黄色油漆,供水、排水管路必须刷蓝色油漆。编号供风管用红漆,供水、排水管用白漆。字体距管路起始接头端300mm,字体长宽分别为120mm、60mm。供风管标注F号码,供水管标注S号码,排水管标注P号码,字体正向行人侧。 3.2、接头螺栓刷红色油漆。 3.3、阀刷黑色油漆,把手或旋钮刷红色油漆。阀的标志牌在出口段距阀100mm用厚度3mm宽度不低于20mm扁钢制作管卡,标志牌与管卡用M12螺栓连接,标志牌规格长宽分别为120mm、60mm、3mm,标志牌由上至下标注编号、路径、箭头(白底红字),字体正向行人侧。 3.4、采煤工作面两道高压管路刷红色,距管路起始接头端100mm处用厚度3mm宽度不低于20mm扁不锈钢制作管卡,标志牌与管卡用M12螺栓连接,标志牌规格长宽厚分别为120mm、60mm、3mm,高压管标注G号码(白底红字),字体正向行人侧。 3.5、三通挂牌编号管理。标志牌规格长宽厚分别为120mm、60mm、3mm,三通标注T号码(白底红字),字体正向行人侧。 六、电缆敷设 1 电缆必须悬挂 1.1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高低压电缆线采用镀锌40*5扁钢焊接,上下间距100mm,膨胀螺栓固定,长度超过800mm,或悬挂点巷帮倾斜较大,增加固定孔;信号、通讯、监测、监控线缆采用镀锌30*5扁钢焊接,上下间距50mm; 1.2 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1.3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1.4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1.5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1.5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2 电缆的悬挂 2.1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2.2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2.3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2.4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2.4.1标志牌的有关要求 1、标志牌内容电缆型号、去向、电压等级、长度。 2、标志牌间距50m ,进出线盒、风门、开关另加。 3、标志牌规格、样式高低压电缆(机电科),信号、通讯、监测监控(通风)。 3 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4 三角门交叉处、拐弯 线缆走向呈规则拐弯,与巷道一致,绝对禁止扭绕、交叉,如遇与压风、排水、防尘管路发生交叉、缠绕时,应把管路重新敷设。巷帮不规则的,可采用吸顶吊挂,吊钩采用卡兰式,以免脱落。 5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套管必须采用可拆除式,强度可靠,并在安装后严密封堵管口。 6 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6.1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线盒吊挂原则上与线缆保持一致,并悬挂标志牌(编号、电流、包机人) 6.2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6.3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6.3.1 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6.3.2 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七、硐室标准 1 范围主要运输大巷每100米、斜巷每40米、运输巷道人行道宽度不够每40米设置一个保险硐室。 2 规格 2.1岩巷宽高深3000mm、2500mm、2000mm。 2.2煤巷宽高深3000mm、2000mm、2000mm。 3 施工 3.1沿巷道的底板施工。 3.2支护同主巷一致。 3.3斜巷硐室上角与主巷底板水平,打地坪时厚度不小于100mm。 4 要求硐室保持清洁,不能存放物料。 5 其它硐室一律按设计执行。 八、工作面出口管理 1 工作面上下出口跨刮板输送机支护 工作面上下出口跨刮板输送机采用HDJS-1000型双楔梁(SGZ764/400型铸造刮板输送机)或HDJS-1200型双楔梁(SGZ764/630型铸造刮板输送机)配合DZ系列金属单体液压支柱一梁一柱扶双排走向棚,棚距为0.6m,单体支柱要穿铁鞋,初撑力不低于12Mpa,要求双楔梁水平销和限位销必须用2#钢丝绳或链子连接成对使用,并卡好钩子挂在双楔梁上,防止飞销伤人,跨溜子上方双楔梁不得同时有连续两根悬臂梁,悬臂梁每个铰接点必须三销齐全。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后边摘前边挂,双楔梁与端头支架间距0.2~0.5m。不得出现两根悬梁,悬梁间柱与柱间距不得超过2米。 2 从两道切顶线至煤帮侧支护 在巷道中间用DZ型系列单体配合1.0m铰接顶梁各扶一趟一梁一柱走向棚,且下巷中间走向棚紧贴转载机下帮架设。扶中间走向棚时,上、下出口处高度确保1.8m,同时必须有不小于0.8m宽的人行道,所有单体必须棵棵拴好防倒器。 3 超前支护 在工作面上、下两巷自出口向外使用铰接顶梁做梁、DZ型系列单体液压支柱做腿,扶双排一梁一柱走向棚的超前支护,从工作面煤壁线向外,双排超前支护均不低于40m,早班现场施工时,超前架棚要扶至45m以上;在回采过程中,从工作面煤壁线向里至切顶线,上巷两帮及下巷下帮的超前支护予以保留,不得提前回撤;上下帮的超前距上下帮距离为0.51m,当工作面支架上下窜时,导致超前距离上下帮达不到要求时,及时调面。 超前压力较大时,应根据压力显现情况加大超前支护距离,必要时应增加支柱。两道超前支护单体必须先垫上道木,再穿上铁鞋,并有3~5的迎山角,单体打成一条直线,三用阀注液口朝向老塘,方向一致,并保证单体初撑力达到6Mpa以上。 遇顶板不平时,必须用木料接平、垫实、背实后再挂铰接顶梁,保持相邻支护在同一层面,遇架棚段梁与梁接触面要用木刹或防滑垫等垫实防滑,架棚巷道出口超前支护段必须保证棚梁有三排支护。单体支撑要牢固有力并有3~5的迎山角。每个单体必须拴牢防倒扣或防倒绳等防倒设施,两道要留有不小于0.8m宽的人行道。 4 上下隅角退锚 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40m符合要求,两巷与工作面放顶线齐。工作面两道为锚杆支护巷道配备锚杆退锚器,上下隅角顶板锚杆必须及时拆除。 对于因丝扣损坏而导致不能退下的,必须经现场瓦安员进行鉴定,经认可后在锚杆盘上用粉笔做上标记,对锈蚀严重的,提前2个原班进行加油润滑除锈。 上巷下帮、下巷上帮的金属网用断线钳回至与工作面煤壁线齐;上巷下帮、下巷上帮的锚杆托盘提前2m回出,下巷下帮的锚杆托盘提前2排回出,回出的托盘、金属网和锚杆要及时运至料场分类上架码放好。 5 人行道要求 两巷自工作面煤壁向外40m超前支护完整,有0.8m人行道;高度综采≥1.8m,炮、普采≥1.6m。 6 超前支柱初撑力≥50kN。 7 超前要拉画线扶棚,两巷超前由工区技术员负责在顶板画线扶棚,单体底角拉线。 8 采用钢丝绳防倒时有护套。 9 两巷无浮渣杂物,巷道底板平整,矸石和浮煤块度小于50mm,巷道底板平整度小于50mm,(1m2范围内); 10 照明 照明每10米安装一照明,具体要求见“照明精细化管理要求”。 11 通讯 两道距工作面出口50m范围内配备电话,入盒管理,有电话号码表。电话号码矿调度室、工区值班室、区长书记办公室、工作面涉及变电所以及本工作面各地点电话号码。 12 两道距工作面出口5m范围内必须吊挂周期来压管理牌板,具体要求见“牌板精细化管理要求”。 13 消防 配备消防设施两巷消防软带存放在专用箱内,距工作面出口30~50m,并有标识牌,接头及喷嘴完好,上下道消防带长度均能覆盖工作面切眼。其他消防器材按规定配置。 九、采煤工作面支护 1 综采工作面 1.1 支架移成直线,其偏差≤50mm;线性化管理,工作面7条线梁头、输送机、立柱、照明、编号牌、测压表及通讯电缆;照明布置在人行道上方、定点定位定向与工作面倾向一致,每2架一个,每盏固定点2个,生根牢靠;编号牌,测压表根据支架型号不同由采煤组安排具体安装位置,编号牌(长宽=300200mm)采用反光贴,蓝底、黄字,测压表加工安装表盒,测压表必须与立柱相对应;通讯电缆固定在电缆槽上。面内有大线,工作面大线必须每20架安装一固定架,固定架标有大线标识。每20架采用一弹簧进行张紧。中心距符合规程要求,偏差≤100mm。 1.2 棵棵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有表显示,测压表完好,定点定位定向安装,支架立柱压力不小于24Mpa。 1.3 液压支架梁前接顶严密,冒高≤300mm;及时移架,端面距不超过340mm;发生片帮后,若端面距大于34 mm,应及时移超前架;若移完超前架后,端面距仍大于0.34m,且不超过1.0m时,应采取用厚120mm的半圆木搭接在支架前梁上挑起护顶的措施,半圆木前端抵住煤帮,与支架搭接长度不少于0.3m;若移完超前架后,半圆木护顶失效时或端面距大于1.0m时,则必须采取过顶措施。过顶方法用直径180mm以上圆木做梁(长度视现场情况而定),扶走向棚,圆木搭在支架前梁上,搭接长度不少于0.3m,一架两棚,一梁二柱,柱子选用DZ系列单体及穿铁鞋,要求柱子迎山有劲,并拴好防倒绳,梁上用板皮、笆片和半圆木接实背严。 1.4 顶梁与顶板仰俯角7;液压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5,不挤架、咬架,相邻支架间高差不超过侧护板的2/3、间隙200mm。 1.5 液压支架完好,不串液、漏液;立柱、顶梁、伸缩油缸、侧护板、护帮板、推移框架等累计损坏不超过3件。 1.6 支架内通讯、照明、控制、防尘系统必须齐全有效,固定牢靠。全部编号管理,定点定位定向;架间无积矸,管线整齐。 1.7 防倒、防滑设施必须齐全。 1.8 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应小于支架设计最大高度0.1米,最小支撑高度应大于支架设计最小高度0.2米。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采取措施后再移架。支架内各立柱机械加长段伸出长度应一致,其活柱行程保证支架不被“压死”。 1.9 支架所用的阀组、立柱、千斤顶,均不准在井下拆检,可整体更换。更换前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接头处要及时装上防尘帽。 1.10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1.11 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只准在“无压”状态下进行,而且不准将高压出口对人。 1.12 不准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1.13 伞檐不超过规定;工作面采高超过2.5m的,支架必须有伸缩梁和护帮板 1.14过老峒及断层等地质条件变化处,按措施要求支护施工;处理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 炮采工作面 2.1 支柱成直线,偏差不超过100mm;线性化管理,拉线扶棚。 2.2 柱距偏差不大于50mm;使用扶棚卡尺。 2.3 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2.4 工作面支柱(φ=100mm)初撑力达到90KN,(φ=90mm)初撑力达到75KN。 2.5 工作面控顶距符合规程规定,端面距≤300mm,梁前冒高≤200mm;接顶严实;不随意留顶煤,丢底煤。 2.6 采高不得超过支柱及规程规定的最大支撑高度;软底工作面必须使用铁鞋,钻底量不超过100mm;无空载支柱,无连续3棵支柱迎、退山过大; 2.7 分层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超过100mm;不任意留煤柱; 2.8 浮煤净,在2m2内浮煤厚≤30mm。 2.9 支护及时,顶梁大头朝向煤壁,无连续悬臂; 2.10 不缺梁、少柱;煤壁顶梁水平楔齐全,联挂符合要求,有冲压时用防飞楔;顶梁铰接率大于90。 2.11 采空区冒落高度≥1.5倍采高,悬顶超过顶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有强放或强支和其它可靠措施。 2.12 全承载支护、特殊支护必须齐全,切顶线支柱齐全有力,挡矸有效,配足水平楔;拉斜茬支柱不少于2棵,倾斜架棚梁应为高分子架棚梁 2.13 柱、梁编号管理,牌号清晰,编号牌采用弹性不锈钢加工而成,单体柱编号为“C”形,宽100mm,表面贴黄色反光贴,上贴红色反光贴编号,字体高*宽70*40mm,安装在距离底板1.4m左右,保持一条线。铰接梁编号为“∪”形,宽100mm,表面贴黄色反光贴,上贴红色反光贴编号,字体高*宽70*40mm,卡在铰接梁上。 2.14 采用钢丝绳防倒时钢丝绳有护套;回出顶梁、枇子等码放规范,垂直或平行于于巷道方向,当数量超过1层时,必须分层码放,码放成正方形。 2.15 工作面内不得有损坏支柱和铰接梁;支柱完好不自动卸载。 2.16 严禁空顶作业;过老峒及断层等地质条件变化处,有措施并按要求支护施工;处理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17 工作面和两道必须备有规程措施规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十、巷道支护 1 支护方式的确定 1.1掘进巷道煤巷正常的情况下采用锚、网、梁支护,岩巷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同时采用锚索加强支护。但遇到地质变化时,可以根据现场的情况采用架棚支护。 2 支护的种类 2.1临时支护,施工巷道爆破结束找掉危岩浮矸后,必须采用安全点柱或撅顶道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2.2安全点柱、撅顶道、吊环必须是完好的“三用两备”,安全点柱、撅顶道必须刷红白相间的漆。 2.3备用的安全点柱撅顶道放置距离迎头不得超过30米,且要归类码放整齐。 3 支护的要求 3.1岩巷分台阶施工时,台阶距离迎头不得超过8米。采用锚网喷施工时,巷道必须初喷成形后方可进行由外向里、由中间向两边施工锚杆。 3.2锚杆布置方式,正中顶布置一根锚杆,然后向两侧均匀布置,墙基锚杆距离底板不大于300mm,并以75向下倾角施工,倾斜锚杆必须与异形托盘配套使用。锚杆布置必须成排成行,锚杆丝扣外露1040mm,安装撅顶道的锚杆丝扣外露3040mm,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50mm。 3.3锚杆管理必须编排编号,建立隐蔽工程台帐,要做到对所施工的锚杆都能落实到责任人。 3.4锚喷支护巷道,初喷厚度3050mm,复喷厚度2040mm,复喷必须覆盖网、托盘、钢带。喷浆成巷后锚杆端部可以适当外露,但应喷一层砂浆封闭外露部分,以防生锈。同时锚喷巷道,必须在材料场备有不少于10架规格与巷道轮廓相配套的备用定型支架。 3.5锚、网、梁支护,顶部永久支护锚杆必须紧跟迎头,且逐排向迎头施工,距离迎头的最大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进尺加300mm的距离。巷道顶板最外侧锚杆距帮不大于300mm,不小于200mm;两帮最上端锚杆距顶不大于300mm,不小于200mm;两帮墙基锚杆距底板不大于300mm,底部倾斜锚杆宜与异形托盘配套使用。 3.6架棚巷道的炮掘工作面,迎头至少10m范围内的支架必须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情况,并且由外向里进行。扶棚时,要有专人监护顶板。采用可缩性金属支架支护时,支架连接件螺栓必须拧紧,其扭矩不得小于150Nm,并经常检查螺栓紧固情况,发现松动的要及时重新上紧。 4 控顶距离的规定 4.1,锚网梁支护的巷道,每一个循环支护工作完成后,紧靠迎头的一排顶部锚杆,距迎头的最大控顶距离不得大于1/2个锚杆排距,不得小于200mm, 4.2施工锚索必须距离迎头4/5个排距布置,但距离迎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2个锚索的排距。 十一、轨道及设施 1 运输线路质量 1.1主要运输线路主要斜巷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轨道达到优良品。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1.1.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1.1.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1.1.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1.1.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1.1.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1.1.7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1.2行驶斜巷人行车、平巷人行车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标准,架空乘人装置系统合格; 1.3其他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不同型号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采用异型夹板; 1.4轨道回流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在采区车场不回流轨道上装设不少于一个列车长度的二级绝缘; 1.5 l0t及以上机车轨型不低于30kg/m,l0t以下机车轨型不低于22kg/m,采区运送液压支架的线路轨型不低于22kg/m,其它轨道不低于18kg/m; 1.6 架线电机车的轨道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54条的规定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6.1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1.6.2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不得大于下列规定 1.15kg/m钢轨,0.00027Ω; 2.18kg/m钢轨,0.00024Ω; 3.22kg/m钢轨,0.00021Ω; 4.24kg/m钢轨,0.00020Ω; 5.30kg/m钢轨,0.00019Ω; 6.33kg/m钢轨,0.00018Ω; 7.38kg/m钢轨,0.00017Ω; 8.43kg/m钢轨,0.00016Ω。 1.6.3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2 道岔质量 2.1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 2.2其他轨道的道岔合格率50%及以上 2.3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消灭非标准道岔 3 车场设置 4 架线电机车牵引网路合格率100%,按规定设置分区开关 5 轨道运输设备状态 5.1在用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90%; 5.2在用机车完好率100%; 5.3在用斜井人车、平巷人车辆辆完好,乘坐舒适; 5.4在用矿车完好率100%; 5.5在用小绞车完好率100%; 十二、绞车 1 绞车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 1.1 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 1.2 滚筒钢丝绳要排列整齐,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 1.3 绞车的安装必须使绞车滚筒中心线与斜巷轨道提升中心线重合;绞车出绳方向与牵引方向不一致时,必须使用导向轮。导向轮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0倍,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明确规定。 1.4 小电绞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 2 绞车安装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说明书要求) 2.1 使用时间3个月及25kw以下的调度绞车,可以采用“四压两戗”固定方式;临时电绞固定使用直径200mm以上圆木,不得使用铁料、单体; 2.2 使用“四压两戗”固定时,“四压两迎”柱齐全可靠,戗柱角应为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矸石顶柱窝深度不得小于100mm,炭顶柱窝深度不小于200mm,且牢固可靠; 2.3 严禁迎、压柱打在棚梁上,顶底不得穿鞋、带帽、打楔;迎柱与水平线角度保持在65~75之间; 2.4 调度绞车必须设有底盘或底梁,安装牢固,方便操作; 2.5 跟腰线施工的巷道在拐弯处必须设立站辊,不得用钎子、铁棍、木料、棚腿、马蹬等物把绳,如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并限期解决,否则加倍进行处罚。 2.6 使用期限三个月以上电绞,按专项设计要求 2.6.1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使用混凝土浇灌,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 2.6.2电绞地脚螺栓、垫圈应符合电绞地脚孔要求; 2.6.3地锚(深度大于1.8m,直径不低于20mm)必须完好有效; 2.7绞车的稳固必须符合要求,绞车前方不得使用木棍、钢钎等物耙绳,小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3、斜巷电绞使用前,必须配齐所有安全设施,且灵活可靠。 4、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 5、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电绞要安装在轨道外侧 5.1电绞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2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 5.3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 5.4导向轮支柱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 6、所有电绞及相关设施,由使用单位安排专人每天逐项检查,并保存记录,未检查,记录不全,弄虚作假,罚责任人50元/次,属单位未安排,罚单位主管50元/次。因上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由安监科负责追查。 7、严禁用小电绞向斜巷甩车,车辆在斜巷中掉道严禁用绞车牵引拿道,强行使用绞车拿道,罚责任人200元/次。 8、斜巷上车场安装使用拉回头电绞牵引车辆时,牵引勾头只允许挂在下山方向第一个车的三环链上;不得挂在其它任何车辆的中间或尾端的三环链上裹车。使用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予以明确,并悬挂在现场。否则停止使用,并罚单位100~500元。 9、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的电绞,钢丝绳应缠好并上油保护,在恢复使用前,由使用单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经安监科、生产技术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各单位安装小电绞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技术科或生产会同意后方可安装、搭火使用。 11、新下井的电绞设备,下井前有关部门要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并编号,检查要有登记。 12、各单位在运输巷道中,安装或存放的电绞其外缘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7m。 13、各单位安装、拆除、回收、挪用或已停用需恢复的电绞时要有报告、有措施,报告要经过生产技术科或生产会同意,单位检查设备、钢丝绳及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后,方可进行施工和使用。 14、未经生产技术科或生产会同意随意将电绞及其设备拆除、回收、挪用自行恢复使用的,生产技术科给予有关单位200元的罚款,出现安全事故的后果由单位自负。 小电绞管理规定 一、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电绞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三、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 五、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 六、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实行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 七、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 九、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调度室,指